论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对企业财务报表的影响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0-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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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对企业财务报表的影响

张琳佳

大连市经济贸易学校 116023

摘要:营业税改增值税的改革在我国正如火如荼的进行,由于增值税与营业税有实质不同,因此在税收征收差异相差很大。本文通过分析营改增改革对企业财务报表的影响,分析营改增意义,得出结论。此次改革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企业税负,提高了企业收益,促进了产业结构调整。


关键词:改革 营业税 增值税

一、造成资产负债表的变动

1、资产负债表中的应缴税费

企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资产负债表下的“应交税费”科目余额会对应减少,因为期末资产负债表中“应交税费”项目的披露会有所变化,具体表现为,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企业不需要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营业税”明细科目。

2、资产负债表中的固定资产

企业有一项重要资产即固定资产,它的价值变动会影响企业总资产的内部结构,同时还会带动资产负债表内其他项目的变化,例如固定资产原价、累计折旧等。在未实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方案之前,企业购进的固定资产中的不动产和无形资产都以含营业税的买价入账,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企业在购买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增值税进项税可以抵扣,成本以不含增值税买价计算入账。因此由于改革之前买价中包含营业税,改革后不包含,期末资产负债表项目中固定资产与无形资产的期初余额截然不同,在依据固定的折旧方法,资产负债表中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披露的期末余额也依然不同。

站在长远角度下,营改增会促进企业固定资产投资,这归功于改革后企业对应的增值税可以抵扣,同时企业购买固定资产有事还需要贷款,这会带动企业权益负债率增加;另一方面,企业的权益负债率也会上升,由于营改增后资产负债表对应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一定会增加,但是负债增长的额度没有资产增长的额度大。

二、造成利润表的变动

1、利润表中的营业收入与营业税金

在营改增改革下,营业收入由含营业税价变成不含增值税价,但其金额并未发生任何变化,营业税被替代会使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金额减少,在此情况下就会导致营业利润增加。因此取代后与取代前相比,企业的营业收入减少,营业税金及附加也会减少。如果营业税被取代前后税负没有变动,那么营业收入和营业税金及附加的变动不会改变利润金额。否则,利润会有所变动。

2、利润表中的累计折旧额和累计摊销

另一方面,累计折旧费和摊销额,即管理费用等,它们与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有密切关系,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入账价值减少会导致累计折旧额和累计摊销额对应减少,营业利润增加,则利润总额增加。

3、促进企业和谐发展

从长远角度看,营业税被替代后,与之相关税不再在营业税金及附加里核算,而是计入增值税,则营业税金及附加减少,税负减轻会使企业收益增加,进而促进企业发展。

三、营业税改增值税现金流量表的影响

由于企业经济活动性质有所不同,构成现金流量表项目的有三大种类: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营业税被替代后在很一定程度上影响企业现金流量。

在营业税改增值税之前,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现金流量表》规定,以往购买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日常行为支出体现在投资活动下“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项目中。在改革之后,购买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它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必需一个一个分项列出,不能合并在一起。

先从短期看,企业在投资活动中购买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减少,经营活动中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进项税额则增加。

如上节所例某企业在营业税被取代前支付的1,050,000 元应计入投资活动中“购买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它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项目中。而营业税被取代后,那么固定资产成本应为1,000,000元,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减部分为110,000 元的税金,所以投资活动中“购买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项目中应为固定资产成本的 1,000,000 元,经营活动的现金流出项目应确认为进项税额的110,000元列支。然后从长期来看,投资活动中购买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它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增加,那么经营活动中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进项税额也会增加。

税负的减轻必然会使企业收益大大增加,而且购买固定资产的相关进项税额可以抵扣,这就促使企业不断增加投资,加加投资后一定会继续增加购买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它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对应支付的进项税额也会随之增加,收益不断循环。

国家计划实施营改增很大程度上消除重复征税,完善增值税的抵扣链条,合理减轻企业税负,而且还改变了企业账务处理,财务状况、现金流量。改革条件下,使企业税负减轻,收益对应增加,企业就会不断增加投资、扩大经营规模和增加收益。营业税改增值税都能使企业规模扩大、效益增加,因此说改革具有重大的突破性的历史意义。

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思考

(一)加快“营改增”试点步伐,促进国民经济健康协调发展。

一是提高认识,积极应对。税收职能部门要切实提高对“营改增”改革的重要性与必要性认识,顺应税制改革潮流,树立大局意识,摒弃部门私利,为推动本省尽快加入“营改增”试点创造条件。二是做好准备,争取主动。全面收集、整理、完善营业税纳税人的基础信息、档案资料及历史数据,从税收总量、税源结构、发展趋势及经济效应等不同方面认真做好“营改增”后的税收分析与测算,为扩大“营改增”试点争取主动。三是认真调研,当好参谋。认真研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的通知》(财税[2011]110号)文件精神,结合当地经济发展阶段、税源结构分布与税收征管水平的现状,准确分析“营改增”后对地方税收及地方财政产生的冲击与挑战,提出完善改革方案的意见和建议,为地方政府应对“营改增”扩大试点做好决策参考。

(二)完善“营改增”试点方案,科学合理地分配税权。

有选择性地保留营业税制度。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根本原因在于,增值税是中性税,不会因为货物与劳务的生产内容、流通环节不同而产生不同的税负。但增值税要保持其中性税收的优势就要求在税率档次设计上尽可能要少,而营业税实行的是行业差别税率,以体现政府对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引导。因此,对于与生产流通关系密切,在生产性服务中占有重要地位的交通运输业、建筑业、房地产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重复征税问题严重,改征增值税很有必要。但营业税的其他行业,尤其是生活性服务行业(如旅店、饮食、娱乐等)与工商业生产关系不密切、流转环节少、重复征税现象不严重、改正增值税的诉求不强烈,加上这些行业现金交易频繁,若改征增值税则会加大征管难度,导致税收流失严重,因此这些行业可暂不征收增值税,保留征收营业税。通过上述改革和调整,即可以解决增值税抵扣链条断裂问题,又可以克服增值税的缺点。

妥善解决“营改增”后部分企业税负上升的问题。由于企业所处的行业特点、经营模式、发展阶段、客户构成等不同,在同样的税率水平下,不同企业改征增值税后可能出现税收负担增减不一的情况。对于那些人工智力投入较多,物质资料消耗较少,营业毛利率较高的企业,可能导致“营改增”后税负增加问题,建议参照目前对软件企业的办法,为其增值税税负设置一个最高限额,即当不含税销售额的增值税税负超过营业税税率时,超过的税负予以即征即退,以保证改革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