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国民党训政时期中政会的地位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1-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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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国民党训政时期中政会的地位

陈静

讷河市学田镇中心学校

中政会,全称中央政治委员会,亦称政治会议,是国民党中央设立的一个特殊政治机构。1924年由孙中山创立,至1949年不裁自消,历时25年。经历了国民党统治所谓的“军政”、“训政”、“宪政”三个时期。中政会作为党与政府的纽带机关,是国民党政治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影响着国民党及整个政治体制,成为国民党一党专政和以党治国的重要工具。

一.“训政”初期中政会地位的确立

1928年6月国民党军队占领了京津地区,奉系控制下的北京政府宣告覆灭,南京国民政府发表对内对外宣言,宜布“中国之统一”正式完成。这是国民党第一次公开宣布要结束军政、开始训政。8月,在南京召开的国民党二届五中全会正式打出了“训政”的旗号,同时强调训政期间要励行所谓的“以党治国”。会议并通过了《政治问题决议案》,决定改组国民政府为五院制政府,依照国民政府建国大纲设立立法、行政、司法、考试、监察五院,实施训政。1929年3月,国民党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南京举行,宣布正式开始“训政”。

“军政”、“训政”、“宪政”是孙中山建国程序的三个阶段,1928年6月3日,胡汉民从巴黎致电五中全会,提出《训政纲领》案,4月18日,胡汉民又从柏林寄回《训政大纲提案说明书》请人说明,指出“政治会议为全国训政之发动与指导机关”,“政治会议对于党,为其隶属机关,但非处理党务之机关,对于政府,为其根本大计与政策方案所发源之机关,但非政府本身之机关。

为了确保国民党的一党专政和以党治国,依照胡汉民的训政理论,1928年10月3日国民党中央第172次常务会议通过了由胡汉民起草的《训政纲领》,确立国家一切权力归国民党的一党专政制度。训政开始后,1928年10月25日国民党中央第179次常务会议通过了训政时期第一个《中央执行委员会政治会议暂行条例》,明确规定了中政会的性质、地位和作用。这是中政会历史上一次极其重要的变迁,训政时期中政会条例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内容自此奠定。该条例明确规定:“政治会议为全国实行训政之最高指导机关,对于中央执行委员会负其责任,”它的各项决议“直接交国民政府施行”。这一规定使中政会在性质上由原来的政治指导机关变为训政最高指导机关,并且可以直接对国民政府发号施令,从而成为国民党控制和垄断训政大权,驾驭国民政府的主要组织保证,其地位和作用被大大加强。

二、“中政会”权力的不断扩大

1928年10月训政开始后,为落实《训政纲领)赋予中政会对国民政府的指导监督权,实行以党治国,国民党中央决定扩大中政会的职权,并将其明确和具体化。而在组织机构方面,1928年训政开始前的中政会组织机构较为简单,仅设有必不可少的秘书机构和秘书人员,委员人数亦不多,少则十几人,多不过三、四十人。1928年10月是训政开始后中政会的第一次扩充。由于此时国民党已经占据了京津地区,国民党各派联合完成了“二次北伐”,实现了全国统一。为满足各派系的要求,中政会需要扩大。根据10月25日通过的中政会暂行条例规定,此时的中政会有出席委员78人、列席者30人,可谓规模空前。由此可见,训政时期中政会职权范围之广,权力之大,组织机构之庞大,为历代所未有。此后,在这一基础上国民党中央又对中政会的职权及组织机构作了多次修正和补充,其职权和组织结构继续不断扩大,亦是对政府权力的包揽不断加强。

随着训政时期中政会权力的不断扩大和无限膨胀,国民党中央和中政会对国民政府的控制也在不断加强,并以此确保国民党党治的实现和统治的稳固。

  1. “中政会”的具体运作

  1. 国民党权威人物对“中政会”运作的影响

中政会自成立采主席制。四届一中全会改中政会主席制为常委制,由蒋介石、汪精卫、胡汉民任常务委员,这时由于胡汉民拒不合作,基本上形成蒋汪合作局面。因蒋多在“剿匪”前线,中政会多为汪负责。当汪因故离职时,中政会就会陷入无人负责的状态,后虽议决由中常会常委轮流主席,也无法改善这种状况。五届一中全会,中政会改组时,改常委制为正副主席制,由汪精卫任主席,蒋介石任副主席,但汪此时并不在京,后又出走,基本上主席之职为虚置。这种状况延续至 1937 年 11 月中政会暂行停止职权,由国防最高会议代行。

中政会的运作受到国民党权威人物的极大影响。如 1933 年 11 月 8 日中政会召开会议,在关于华北外交案件进行讨论时,蒋、汪、胡等威权人物均缺席,委员们感慨中政会“数月以来,奄奄无生气”,即使“讨论的问题很重要”,鉴于“负责任的人又不在”,也无法直接作出决议。再如 1935 年 7 月 24 日面对华北事变后的危机,中政会召开会议,因汪精卫时在青岛,蒋介石在成都,面对华北方面“又将有自治政府出现”的消息,委员们也只能感慨是“空城”,“计却没有”,只能等蒋作宾、黄绍竑等赴成都面见蒋介石,并待蒋介石、汪精卫等人的会面作出决议。可见,重要决策并不是在中政会会上作出的,而是以威权人物的意见为决断。

2.“中政会”的行政效率

成立之初,中政会委员仅 20 人左右,宁汉合流后,扩至 46 人,成为较其产生机关中央执行委员会人数更多的会议。“政治会议向中央执行委员会负其责任,成了全体向局部负责的笑话!”二届五中全会指出:“人数过多,殊非设立政治会议之本意,并宜由本届全会议定名额,重行推选”。

1929 年《中央执行委员会政治会议条例》取消中执、监委员为中政会当然委员的规定,委员有所减少。但为缓和约法之争以来的激烈斗争,蒋介石号召精诚团结,遂又恢复“中央政治会议以中央执行委员、中央监察委员组织之”,加上候补中执、监委员的列席,人数近 200 人。“以如此庞大不负责任之机关,而令之负决定国家一切大计,审议国家一切大政之权,其危险自可立见。”自然降低了中政会行政效率,形成“‘重要的事情不经由政治会议讨论,而讨论者转多为例行事件’的格局。”

据 1936 年 1 月 29 日《中央日报》载,中政会“因要案不多,决定本周不开会议”;11 月 12 日又报道,在“蒋副主席不在京”情况下“例由五院长代理主席”,但恰好由于“五院长均因公离京”,本周会议停开,即使如期举行,也会出现诸如“上午赴中政会政治会议,因议案甚少,半小时即散会”之类情况,会次减少,议案随之减少。于是,人数增减只是蒋介石调节权力斗争的手段,并非着眼于中政会行政效率。

综上可见,“中政会”在训政时期权力逐步扩大,并达到顶峰。但在他权力逐渐扩大的过程中,他也成为了国民党内部争权夺利的的重要场所,也就导致了“中政会”内部所出现的人员过多造成的行政效率低下。与此同时,在“中政会”权力逐渐扩大的过程中,也是国民党一党独裁与蒋介石个人独裁不断扩张的过程。使得“中政会”真正成为国民党一党专政和以党治国的重要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