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学生突发意外事件“预防-干预-应对”机制研究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1-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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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学生突发意外事件“预防 -干预 -应对”机制研究

朱春梅

天津医科大学, 天津市 300070

【摘要】当代社会给高校学生造成了较大的精神和心理压力,加之较难控制的意外事件风险,以至高校学生非正常死亡事件时有发生。本研究通过对高校学生的问卷调查和对学生管理工作者的焦点访谈,从这两个视角切入,并结合互联网蓬勃发展的背景,分析事件的原因,提出预防和干预措施控制潜在风险,期望减少非自然死亡事件的发生,也为高校建设形成“预防-干预-应对”的学生非正常死亡处置机制提出建议。

【关键词】高校学生;非正常死亡;原因;干预措施;应对机制

1引言

随着高校的持续扩招和居民教育层次结构的变化,高校学生已成为我国一类庞大的群体。最新数据显示,2018年我国共有普通高等学校2663所,各类高等教育在学总规模达到3833万人[1]。高校也成为多数地区人员最为集中的场所之一[2]。庞大的学生数量、高校及社会生态环境的变化,使得学生教育管理的难度不断加大。国家的未来、社会的砥柱、家庭的希望,此类无形的标签和期望,给当代高校学生造成了较大的精神压力。高校学生往往不善于排解压力,情绪管控能力较差,以及意外事件频发,学生自我安全防范和保护意识偏弱,以至非正常死亡事件时有发生,逐渐引起高校管理人员和社会科学研究人员的重视和关注。

此前已有研究将高校学生非正常死亡定义为:学生在校园内,或者在参加由学校组织的校外教育教学活动过程中,区别于新陈代谢自然过程导致的生命殒灭,即除老死和病死以外的其他各种死亡[3]。相关资料显示,全国每年约有3000 名高校学生非正常死亡,包括自杀、交通事故、他杀及人为事故、意外事件等[4]。这些不幸给学生家庭带来难以弥补的创伤,也给学校的管理工作增加了压力。此外,近年互联网和社交媒体呈井喷式发展,其传播速度快、扩散范围广、主观倾向重等特点,可能导致不良舆论导向的出现,大大增加了高校对学生非正常死亡等事件的管理和处置难度。

随着学习、工作、社会压力的逐渐增大,高校学生非自然死亡事件的发生率将有可能进一步升高。大学时期是人生观和价值观构建的关键时期,在此阶段高校有责任去做好学生的引导教育。因此为了预防高校学生非正常死亡事件的发生,对学生的教育,对危险倾向的干预,对此类事件的应对机制显得尤为重要。本研究通过对高校学生的问卷调查和对学生管理工作者的焦点访谈,从高校学生管理工作者和高校学生两个视角切入,并结合当下新媒体蓬勃发展的大环境,分析高校面临此类事件的工作难点与重点。旨在以上述事件发生的原因为切入点,提出预防和干预措施,控制潜在的意外风险,以减少非自然死亡事件的发生;并提出事件不可避免地发生后,高校应该启动的应对和处置机制。形成“预防-干预-应对”全流程的、具有推广意义的高校学生非正常死亡处置机制。

2对象与方法

2.1研究对象

采用便利抽样的方法,于2020年选取天津市10所高校在校本科生及研究生,共600人进行问卷调查。最终收集有效问卷547份。同时在每所高校选取2-6名学生管理部门负责人和辅导员分组多次地开展半结构式焦点团体访谈,共31名相关人员参与了访谈。

2.2研究方法

本研究对高校学生采用问卷调查法。参照文献和经验设计《高校学生对高校学生非正常死亡事件的态度和行为及心理健康水平调查问卷》。针对学生对不同类别非正常死亡事件的看法、态度和行为展开调查。并使用焦虑自评量表(Self-Rating Anxiety Scale, SAS)和抑郁自评量表(Self-rating depression scale,SDS)对被调查学生的心理健康状态水平进行评估。SAS含有20个反映焦虑主观感受的项目,15个正向评分,5个反向评分;SDS含有20个反映抑郁主观感受的项目,10个正向评分,10个反向评分。正向评分项目依据出现频率分为1(偶尔)、2(有时)、3(经常)、4(总是)评分;反向评分项目按4(偶尔),3(有时),2(经常),1(总是)评分。SAS和SDS获得的总粗分,分别乘以1.25后取整数部分,即得到SAS和SDS标准分。最终SAS以50分为焦虑的界值,SDS以53分为抑郁的界值[5, 6]。对问卷调查的结果进行描述性分析。

对高校学生管理部门相关人员则采用焦点团体访谈法。拟定《高校学生非正常死亡事件高校学生管理工作教师访谈提纲》。访谈内容包括高校学生非正常死亡现况及形成原因、学生心理干预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干预和应对的创新举措与有效经验、高校在事件发生后面临的难点、以及高校妥善处置非正常死亡事件的重点。访谈按照事先拟定的访谈提纲展开,以开放性的问题开始,在访谈的过程中,主持人给予适当的引导,并进行笔录。访谈后整理原始资料,进行主要观点提炼。

3结果

3.1 高校学生认为非正常死亡事件发生的原因

在参与调查且有效应答问卷的学生中,超过半数(458人,83.73%)认为心理问题是造成高校学生非正常死亡事件发生的原因。有390人(71.3%)认为是生活学习的压力导致,有337人(61.61%)认为是情感问题导致,有334人(61.06%)认为是人际关系导致。分别有241人(44.06%),226人(41.32%)、201人(36.75%)178人(32.54%),177人(32.36%),97人(17.73%)认为是家庭环境、自我安全意识薄弱、就业压力、网络因素、学校坏境、运气不好造成了此类事件的发生。

3.2高校学生对非正常死亡事件的态度

对于故意伤害、交通意外、溺水、火灾/爆炸以及自然灾害等非自杀行为导致的高校学生非正常死亡事件,均有85.56%以上的被调查者持非常惋惜和比较惋惜的态度。而对于自杀行为所致的死亡则有55人(10.05%)持中立态度,非常惋惜366人(66.91%),比较惋惜107人(19.56%),有一点惋惜9人(1.65%),完全无感10人(1.83%)。

3.3高校学生非正常死亡事件发生后其他学生的行为

若发生各类高校学生非正常死亡事件,表示在社交媒体上不发布任何动态的学生最多,其中自杀事件68.92%、故意伤害事件68.01%、交通意外事件69.47%、溺水事件68.01%、火灾/爆炸事件66.18%、自然灾害事件67.46%。均约有3%~4%左右的学生表示他们会在各类事件发生后,听到消息未经确认第一时间发布动态;在发生故意伤害致死事件、溺亡、火灾/爆炸致死事件和自然灾害致死事件后,等待校方官方调查后转发官方动态的学生占到约20%;而发生自杀事件和交通意外死亡事件后,等待校方官方调查后转发官方动态的学生占到约18%,若发生自杀事件、交通意外致死事件、溺亡和自然灾害,约8%~9%的学生表示确认消息真实性后发布动态;而若故意伤害致死事件、火灾/爆炸致死,有7%左右的学生表示确认消息真实性后发布动态。

3.4高校学生对高校相关干预及应对机制的态度

有51%的学生认为高校处理此类事件是及时的,37.84%表示不清楚。有34.55%的学生知晓所在学校建立过“非正常死亡事件”应急管理机制,有59.6%的学生并不了解所在高校是否建立过“非正常死亡事件”应急管理机制,且有43.88%的学生认为高校应该隐瞒或部分隐瞒学生非正常死亡的相关消息,有46.44%的同学持相反意见,认为高校不应该隐瞒或部分隐瞒学生非正常死亡的相关消息,应该保证事件的完全公开透明。有86.67%的同学认为高校有必要在非正常死亡事件发生后进行舆论把控。大多数同学(93.57%)支持高校应时刻关注学生心理健康,有88.12%的同学认为高校有必要系统开设大学生安全教育课程。对于生命意义教育,有88.48%的同学认为非常有必要。

3.5高校学生心理健康状态评估

被调查的学生SAS平均得分为33.8245分,其中有9名同学大于或等于50分,可能有一定的焦虑倾向。SDS平均得分为35.35283分,其中有3名同学得分大于或等于53分,可能有一定的抑郁倾向。

4讨论

此前,高校教育界诸多研究者已经开展了高校学生非自然死亡事件现象、原因、预防、对策和处置机制等的相关研究,并依据不同事件类型进行详细剖析[7]。本研究对调查、焦点访谈结果、文献资料进行综合分析,对目前高校学生非正常死亡形成原因、干预措施、以及高校的应对机制进行归纳和总结。

4.1成因分析

4.1.1主观精神心理问题。在本研究的调查和访谈中,高校学生和相关管理教师均认为心理问题是造成高校学生非正常死亡的主要原因。多数接受访谈教师认为高校学生的心理状态往往受到来自生活学业压力、就业压力、家庭环境、父母的期盼、人际关系以及情感问题等多方面的影响,这与先前的一些研究的观点基本一致。对于高校新生,进入大学后,身份的转换、环境的不适应、理想与现实的距离引发的心理落差,若无法适当调整,极易产生焦虑、失落、抑郁等心理问题。而贫富的差距、学业的落后、不善于交际、以及单亲家庭环境则易使心理建设脆弱的学生产生孤僻、自卑情绪,进而导致心理缺陷和障碍。面对择业就业的压力,父母对子女的期盼无形中也给学生造成了精神上的压力。同学之间关系不和谐,缺少情绪倾诉伙伴,以及对情感问题的不恰当处理和失意,造成了青年群体的孤独、暴躁、消沉、受挫能力差等问题,若无正确引导容易走向极端。以上此类心理问题、精神压力和情绪障碍均为高校学生自杀、故意伤害事件的诱因。

4.1.2安全观念意识淡薄。本研究显示,尽管不是主要原因,高校学生自我安全意识淡薄也是非正常死亡事件不可忽视的又一原因。随着文化娱乐活动的日渐丰富,高校学生愈发热衷于在课余参加各类聚会和体育活动,并在节假日结伴旅行。由于部分学生的安全意识淡薄,聚会活动中可能会出现过量饮酒,酒后做出一些对自身安全不利的行为;旅行中则忽视安全问题,参与登高、夜间出行等危险行为;日常未保持规律、正确的运动习惯,而出现单次过量运动和错误的运动方式。均给非正常死亡事件的发生埋下了隐患。此外,高校学生涉世未深,对法律规范的认知不充分,加之影视作品、网络游戏、过往不良社会风气的影响,“讲义气”、易怒、冲动往往会引发故意伤害等违法行为。

4.1.3客观存在风险导致。社会生活中,客观风险始终存在,如交通事故、火灾、爆炸、踩踏、溺水、突发疾病、高空坠落、以及各类自然灾害等。学生在面对意外事件时,因缺乏足够的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应急知识,有可能会错失避险和自救的机会,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虽非主要原因,但高校仍应尽量采取措施降低此类意外事件的发生概率。

4.2干预措施

4.2.1挖掘事件根本原因,防控潜在事故风险。

高校应该从诱发事件的各类根本原因入手,降低事故的发生概率。对于意外事故的风险,高校的管理和安保部门应该配合建设各项防护措施和安全设施,如摄像头和报警器的安装、定期且严格的实验室安全检查、宿舍安全巡逻、水域安全护栏、高空安全护栏、节假日学生安全报备机制、交通安全教育、旅行安全教育、自我安全意识教育、食品安全教育、紧急事件急救方法培训等。此外,校方还可定期组织学生喜爱且适量的体育活动,如健身课、瑜伽课、体育舞蹈课、塑性课、球类运动课、游泳课等,引导学健康锻炼、合理塑性,以增强学生体质,降低自行不科学锻炼带来的风险,而不是强制学生参加田径类、跳绳、健美操等并非所有学生都接受的运动。

4.2.2加强心理干预手段,减少伤害事件发生。

本研究对于高校学生的焦虑和抑郁评估结果显示,有部分学生可能存在焦虑、抑郁的倾向,可见这是高校学生心理状态较为普遍的现象。为了能够及时发现学生的心理问题,校方应在每学年认真做好心理健康评估工作,邀请心理学专家对学生的心理状态进行集体测试和评估。出现异常结果的学生,校方和教师应该在保证其个人隐私的前提下给予更多的关心和关注,寻找症结做好疏导,正确地引导他们打开心结,积极面对学习和生活。对于较为严重的心理障碍,则应安排专业人士进行心理救治,和家长保持沟通。另外,许多高校的心理咨询室虽有设立,但难以真正发挥作用。高校学生面对的多重压力使得他们的心理问题不应该得到忽视,而心理咨询室也不应仅作为高校建设的指标去完成。邀请专业人士,对有较严重心理障碍的学生进行有针对性的引导和干预,帮助其找到障碍症结和情绪出口,以避免自我伤害和故意伤害行为的发生。而对于心理教育和干预,校方应尽量避免僵化的讲课和说教。学生对传统的授课方式的吸收程度低,对说教普遍拥有逆反情绪。而应该采用更加灵活且丰富的方式,如开展身边的榜样分享会、校园生活茶话会、素质拓展活动等,将心理健康教育融入其中;又如通过开展节日联欢会、院校联谊会、各类文体赛事、有组织的郊游活动、有价值感的志愿者活动、美术课程、音乐课程、舞蹈课程等,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以此帮助其打开内心,寻找爱好和社会价值,对于健康的心理状态将会起到重要作用。

4.2.3进行人生观引领,减少意外事故发生。

高校学生的个性、观念、处事态度和方式仍拥有极强的可塑性。各高校则应充分利用这一“懵懂”时期,引导其建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逐步确定可实现的未来目标,帮助他们用正确的态度面对问题和矛盾,提升解决困难的能力,强化心理建设以及对家庭和社会的责任感。学生管理工作者和辅导员应该与学生保持良好且密切的联系,成为学生的良师益友,尽可能了解学生的心理需求与渴望,帮助反映或解决学生面临的困难,令学生在校也能有充分的归属感,保持对生活的积极态度。其次,高校还需要关注校园霸凌、校园暴力以及歧视问题,尽可能通过“团建活动”等方式,有效化解矛盾,避免由于学生心理和性格上的不成熟导致的悲剧事件。

4.2.4强化生命意义教育,正视生命珍爱生命。生命教育是终身教育,须由学校、家庭、社会等共同推动开展,学校在其中起主导作用。摆脱传统的课堂授课形式,利用话剧、医学院校的生命意义展厅、先进事迹分享会、医护生活体验、医护志愿者活动等更有力的形式,引导学生尊重生命、热爱生命,并在认真对待生命的过程中,探索生命的价值所在;在认识自我、发现自我的历程中,接纳自我、取悦自我,摆脱自卑,正确对待生活中的挫折和磨难,寻找生活的乐趣和美好的未来。此外,还应强化高校学生的成人意识教育,走出自我的世界、虚拟的世界,提醒其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形式责任能力的成年人,加强法制观念教育,无害人之心,存防人之意,珍爱自己和他人的生命。

4.3应对机制

尽管采取措施严格控制各类风险,高校学生非正常死亡事件仍不可避免地会发生。事件发生后,高校应该及时反应、冷静应对、科学施救,尽可能对事件进行挽救,将对学生的伤害、对家庭的伤害程度降至最低。

4.3.1及时积极做出应对,控制不良舆情导向。

在本研究的调查中,仍有约10%的学生认为高校处理学生非正常死亡事件不够及时。校园安全事件发生后,如地震、火灾、爆炸、传染性疾病等,高校首先应迅速确保学生的安全疏散避险或感染和接触者隔离,管理人员和辅导员及时到位,开展事后急救、管理和善后工作,以降低事故伤害。而各类事故和非正常死亡事件发生后,高校也不应采取消极对待、回避的态度,而应积极展开施救行为和事件调查,提高调查和信息公开的效率,尽早给出令人信服的官方回应以最大程度掌控舆情在校园间和社会上的发酵。

4.3.2借助新兴媒体平台,正向引导教育学生。

当下互联网和新媒体得到了蓬勃发展,随着网络世界与现实生活的步步融合,加快了所有信息的传播速度和范围。高校学生是各类社交媒体的主要用户,若能妥善利用,则可成为良好的高校新闻宣传阵地,但若利用不当,则在不良事件发生后,易将高校甚至当事学生和家庭推向舆论风口,亦可能出现一些不良的舆论导向。特别是对于自杀、故意伤害和火灾/爆炸等社会关注度较高的事件,多数学生表示他们会在社交媒体上发布相关动态,但其中仅有较少部分学生会等待官方调查后转发官方动态。非权威的社交媒体动态发布,往往易造成事件的多向理解,甚至误解和曲解。这就要求高校面临此类事件时,需以与时俱进的心态,快速发现,迅速反应,启动学校应急工作预案。在实施传统措施的同时,借助新媒体渠道的力量进行舆论的正确引导,及时澄清,权威发布,避免不实消息的负面影响,切不可一味地封锁消息、隐藏或部分隐藏事实。并且应该时刻关注媒体,防止歪曲事实和炒作现象发生,给学校和当事人/家庭带来不必要的影响。

4.2.3建立应急处置机制,妥善处理突发事件。

本研究的调查中,多数学生不了解所在高校是否建立过“非正常死亡事件”应急管理机制;有的教师也表示学校未建立此类事件的应对处置机制,仅有较为宽泛的应急工作预案,处于“发生了再解决”的临时应对状态。为了更良好、更有依据地处理此类事件,高校应建立各自的适用于新媒体时代的“高校学生非正常死亡事件处置流程和应对机制”,进一步完善高校学生教育和管理部门的工作体系,实现相关管理的流程化和透明化。该应对机制中还应重视事件发生后对其他学生的心理干预,稳定学生情绪、关注心理动态,实现对学生的正向引导教育作用。待妥善处理事件后,校方应及时对事件原因和处置办法进行总结并上报,以起到对上级部门和其他高校的警醒借鉴作用。

综上所述,建议高校学生非正常死亡事件“预防-干预-应对”机制的构建遵循以下框架:基于引发各类事件发生的不同原因,采取控制潜在风险、强化主观法律认知和安全意识教育、加强生命意义教育、举办文体活动、开办丰富且有趣的课程等普适性干预措施;对高危群体加强心理干预、建设有实际作用的心理咨询室、重视校园霸凌、校园暴力以及歧视问题等更有针对性的干预措施。事后则应及时积极地面对、施救并回应、借助新媒体平台,提升信息公开效率、及时总结上报、加强事后其他学生心理干预。使该机制形成“干预-应对-干预”的闭环,使其作用发挥至最大。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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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介绍:朱春梅,女,(1982—)南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生,现任天津医科大学生物医学工程与技术学院副书记,高级政工师。】

课题基金:天津市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研究基地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