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择校现象与教育公平问题研究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07-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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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6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明确指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合理设置小学、初级中等学校,使儿童、少年就近入学。”事实上,我国各大中城市从1985年起相继开始这项改革,到1993年已基本实行小学就近入学,初中入学也取消了区、县、市毕业统考,除少数学生经保送、推荐入学外,多数学生划片升入初中。然而,随着新政策的推行,由于一些措施不配套,特别是学校问差别的客观存在,择校就读现象愈演愈烈。中小学择校现象始于我国恢复高考制度以后,最早出现在经济发达地区和大中城市,现在已逐步扩展到小城镇和部分经济发达的农村。从所择的学校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