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析在线监控系统在环境执法中的应用效果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1-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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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析在线监控系统在环境执法中的应用效果

胡忠良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 黑龙江 哈尔滨 150000

摘要:近年来,经济快速发展,社会不断进步,“互联网+”大数据的推广使用促进了各行各业的快速发展。在环境行政执法领域,数字化管理技术也被广泛应用。我们国家要加快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体制改革,建设社会主义新中国。目前,我国的经济得到了迅速的飞跃发展,在经济发展的过程中,生态问题日渐严峻。目前我们必须要重视环境保护的问题,维护人民群众生态环境利益。本文阐述了新常态下环境执法监察的重点和一些难点,并提出相关建议。

关键词:在线监控;环境执法;应用效果

引言

污染源在线监控是环境管理的重要技术支持,对强化环保执法、提升监管水平具有较大作用。如何更好地提升监控效能,发挥监控作用,探索适合国情的发展道路,成为各地环保工作者关注的热点。笔者结合实践经验,对在线监控建设和管理提出一些看法和建议,供参考借鉴。

1 技术环境背景环境的现状

技术要求的背景我国城市的传统空气质量正在逐年提高。环境问题是该地区的特征。该地区的空气污染构成了严重的隐患,并且变得越来越明显。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环境问题日益突出,各种污染物的结合和重叠,空气污染呈现出区域性和复杂性。现在已经隐藏了有关严重空气污染事件的担忧。环境和大气环境都处于非常严重的状况。严重的细颗粒物污染是中国重要的环境问题之一,大气中的颗粒物会影响空气质量和地球的辐射平衡。粒度由从源发出的初级粒子和通过空气粒子转化形成的次级粒子组成。颗粒对人类健康和气候的影响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颗粒大小和化学成分的分布。当前,我国面临着温室效应的环境问题:减排行业碳排放清单状况(国外排放因子,结果高),碳储存的环境和安全问题,国外影响评估国外大型生态项目评估交易量增长,并检查碳交易指标。CO捕集/封存的安全和环境问题是:年泄漏率仅为1%,几乎完全抵消了积极的环境效益。

2 在线监控系统在环境执法中的应用效果

2.1 转变执法模式

由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步入新常态,社会治理也处于一个工作难度提升的新常态。尤其是生态环境的治理,涉及了多个部门多个方面。生态环境污染情况复杂,很多时候,执法监察部门根本无法及时迅速地对污染情况做出反应。加强环境治理,不单单是应该从监督管制方面入手工作,还可以做到对各个政府部门各辖区政府下辖部门积极进行联系沟通合作,共同推进区域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执法部门应加强与各级政府、与社会群众、各企业部门的宣传、沟通、合作。重视与各部门关系的发展,做到劲往一处使。将生态文明建设上升到各级政府群众企业的共同目标,从而共同进行治理。例如,生态监察部门在工作中可以与当地公安局、消防机关进行联系。积极面对并妥善处理环境保护过程中的综合性复杂问题,全方位提升治理能力和处理问题能力,贯彻落实监察部门在各种复杂情况中的工作目标,真正有力的推进我国新形势新常态下的生态环境治理改善工作。

2.2 引入智能自动值守

污染源在线监控重点在管理,关键是值守。基层环保部门事多人少、专业力量不足,但要承担污染源在线监控值守和延伸的监管责任,及时、准确发现辖下排污单位在线监控中存在的问题,困难的确不少。期望进一步减少在线监控管理工作量和难度,提高值守质量和效率,及时发现问题,应建设智能值守平台。具体而言,在监控平台采集监控信息的基础上,利用预定计算机程式,使平台24小时不间断自动分析收集到的在线监测及工况监控数据,及时发现异常情况,判别存在问题,自动通过手机短信、邮件、平台网页报告等途径,将报警信息分类发送给预设的管理人员,促使环保执法人员有针对性地跟进监管,排污单位能尽快改正错误。需要强调的是,建设智能平台只是一种技术辅助手段,并不改变负责监管环保部门承担值守责任的主体地位。智能值守是管理的有力帮手,深化应用大有可为。如接到现场异动报警信息后,监管部门应及时查处并在平台上反馈处理情况,消除警讯,否则平台将连续提醒,逾期未妥善处理,平台会按程序自动逐级上报,引发领导关注,从而避免失管;在线监测数据的使用,将不局限于是否违法超标排污,而是可以自主设定正常状况下数据波动的范围,对出现离群数据或接近排放限值时进行预报警,直接通知提醒企业主管组织整改,从而避免出现超标等更为严重的状况,从源头上减少违法案件。

2.3 建立环境行政执法智能化的公众参与机制

在经济新常态的进程中,广大社会公众的参政议政以及维权意识逐步提高,对企业的关注监督也日益密切。目前,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矛盾在很多地方仍然突出,其中主要矛盾是经济转型与环境执法理念落后之间的矛盾、企业环境责任意识的匮乏和公众环境需求不断增加之间的矛盾、执法工作量繁重与执法人员数量和能力欠缺之间的矛盾。以上矛盾的解决依赖于坚实的公众基础,环境执法问题的解决也是一样,构建公众参与环境行政执法机制是解决上述矛盾的一个主要途径。当企业对自动监测数据进行造假时,周边环境质量必然发生改变,周围群众势必有所察觉,鼓励公众参与,要在环保部门上下级之间和在环保部门与其他职能部门之间都实现有效协调,避免职能交叉部门相互推诿与拖延履行,使公众参与环境行政执法变得顺畅有序。另外应尝试建立可供社会公众随时了解生态环境监控状况的全景式模式,使社会公众了解环境质量、污染源污染物、环境承载力等数据的关联分析和综合判断过程。

2.4 环境在线监控提供数据要强化“测得准”

污染源在线监控数据必须强化测得准,这是新常态下规范环境执法,有效运用污染源在线监控数据开展环境执法的基础。笔者认为,“测得准”强调的是环境在线监控的数据是“有效数据”。“有效数据”是指自动监控设施经环境保护部门登记备案,且经过有效性审核、自动监测设备验收合格的,其正常运行提供的监测数据在3个月内或通过数据有效性审核的自动监测数据,准确地提供给环境执法部门,以便于环境监察执法人员依托于在线监控数据开展环境执法工作。倘若环境在线监控提供的数据不是有效性的数据,环境执法人员就不能依据环境在线监控提供的数据,对于超过执行排放标准的行为实施依法处罚。因此,只有测得准且为有效性数据,环境执法人员才可将在线监控数据作为重要证据,依法适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从而实现规范化执法的要求,适应新常态下对环境监察工作的新要求。

2.5 多部门协同合作

环境保护涉及的工作内容非常多样,所涉及的利益和责任部门也非常多样,这就决定了要把环境治理工作做好,必须多个部门协同合作,共同沟通,这样才能最好地落实新常态下,环境治理工作要素。多部门协同合作中涉及的最重要的两个部门,一个是环境检测部门,还有一个就是监察系统。首先,需要将环境治理过程中的工作,明确分配给各部门。其次,要确保两个部门良性的沟通互动,使得两个部门在工作过程中做到透明化、工作内容互补,最好利用到两个部门的人力资源。两个部门在环境监测治理工作中需要做到信息共享,避免人力资源方面的浪费,这样才能最高效地做好环境治理工作。

3 结语

要建立起比较完善的自动监控基础设施,实现环保专网全面覆盖,利用自动监控手段,确保减排污染物数据“查得清、摸得准、核得严”。全面加强环境质量预警监测体系建设,实现污染源监控与环境质量预警一体化,为全市经济建设服务,为我市空气环境质量得到进一步改善服务。

参考文献

[1]赵惊涛,张丽娟.智能化环境行政执法探析[J].法学杂志,2018,39(5):8~15.

[2]沈波.环境监察现场执法系统研究[J].电子世界,2018(12):97-98.

[3]俞远.新常态下环境监察执法的难点和重点分析[J].环境管理,2019(3):187-1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