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大监督工作研究与思考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1-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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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大监督工作研究与思考

李瑛

国家电投集团江西峡江发电有限公司 江西省南昌市 330096

摘要: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指出,坚持党的严格执政,加强党内监督,培养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并对党的政治生态进行全面净化,坚决纠正各种不良倾向。随着国企改革的全面深化,国有企业的迅速发展,其工作方式和诚信问题也日益突出。重点加强国有企业监督工作,以廉洁从业为基准,突出抓好领导干部廉政建设,强化廉政教育,营造风清气正的廉洁文化氛围,以制度创新、制度执行力为抓手,打造国有企业监督的铜墙铁壁。

关键词:

国有企业作为我国重要的支柱产业,在社会经济转型升级的过程中,对国有企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随着市场竞争日益激烈,国有企业日常经营与发展都发生了显著变化。为此必须采取正确的监督方式,确保国有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同步提升。国有企业监督工作面临的主要问题进行分析,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确保国有企业监督水平全面提升。

一、构建大监督工作模式的意义

大监督理念对新时期纪律检查监督工作提出了更深刻、更有效的思考。对国有企业通过构建工作模式的探索与思考,形成一种干净的政治生态,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无疑十分重要[1]。首先,建立“大监督”模式,使公司的生产和经营过程公开透明。有利于反腐诚信建设,维护良好的政治生态。第二,大监管模式可以有效规避各种风险,有利于企业的健康发展。第三,要增强员工的责任心,提高工作效率,从建立大监督模式中获益良多。

二、国有企业纪律监督现状及存在问题

(一)党风廉政建设不到位,纪律检查监督不到位

党风建设和反腐败是党的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内容,有些国有企业对建党作风、清正廉洁的认识还不够清晰或片面。把重点放在商业上,不理睬党的建设,有些领导人和工作人员还对党建工作抱有偏见,认为党风廉政建设只是针对领导而言或者只是党群、纪检部门的事,与他们没有关系。国有企业党委的组建与清理整顿均未形成全面参与、层层监督的局面,监督工作尚未落实[2]

(二)监管制度运作不力并受到多方利益相关者的限制

监察机关在国有企业中的作用大大削弱,监察监督制度运行不畅,存在诸多局限性。首先,纪律部门的职责不明确,内部管理不健全。惩戒检查制度存在诸多漏洞,监督职能分散导致重复性检查,监督力度不够。纪检监察和监督工作只是表面现象,并没有充分运用纪检监察和监督的现实。其次,惩治制度不健全,惩戒检查和监督力度不够。一系列行之有效的理论体系无法有效引导工作。其三,部分国有企业纪律检查监督机构的权限和职责不统一,纪律检查监督的权力受到许多限制,无法切实履行职责,找不到问题所在,纪律检查和监督部门职能没有得到充分发挥。

(三)监管机构的专业性和监管效力不足

国有企业惩戒检查和监管机构专业化和监管效果不够。首先,纪律监督部门的专家很少,大多是外聘人员,对纪律检查的业务知识了解不够。其次,监督队伍比较薄弱,有综合素质的人才比较少,不能把握各自的特点和要领,纪律检查效果不明显。

三、建立国有企业大监督工作模式的思考

(一)监督需要打“组合拳”,监督资源亟待整合

当前国有企业中出现了不少腐败、失职渎职行为,严重违反纪律和规章制度。在国有企业大监督模式下,要创新思维,灵活运用多种方法。监管必须“复合型”,迫切需要对监管资源进行整合和建设。规制与健全的监管机制需要监管“组合拳”与监管资源整合。确保监督顺利进行[3]。首先,通过建立“三合一”监督体系,将纪律检查、监督、内部审计三大职能和资源整合起来,集中监督目标和内容。这三种互补。其次,要理顺监管部门与各监管环节之间的各种关系,把同级监管部门纳入监管单元进行配置。要从全局出发,科学系统地监督力量,既分工明确,又能相互密切配合。按照 JYKJ 管理要求,每年年末由监督办统一收集相关部门年度重点监督任务、公司年度重点监督事项、需要统筹协调事项、需联合开展监督检查事项等,经整理汇总后,报公司监督委员会议审议,纳入年度综合计划执行”修改为“建立协同监督年度任务清单。每年年末,由纪委办统一收集相关部门下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包括需协同监督事项和联合开展监督检查事项等,经整理汇总并与有关部门协商沟通后,提出年度监督检查任务清单和协同监督事项清单,报公司监督委员会议审议,纳入年度综合计划执行。”

把重点放在企业发展战略上,充分发挥各部门的监督作用,加强对经营风险、完整性风险和法律风险的管理、控制和调查,确保监管工作不影响企业的改革和发展,推动国有企业“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建设。经营运作及干部安全表现"。发现、识别并评估风险,公司可以确定主要领域、主要部门和监管的主要环节,从而最大限度地降低决策和公司的完整性风险。第三,为了同样的目的,更好地建立内部控制机制。不管是监管部门的监督,还是机构的监督,都属于企业经营的管理环节。主任发现问题后,要从原因中找出问题。制订相应的纠正改进计划,研究制定科学有效的相关业务领域,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大监督”工作体系,就是要在工作全过程中加强控制、防范风险、反腐败。可以利用系统的持续改进来管理人员、权力和业务。加强企业内部控制机制建设;构建“监督”工作体系基本框架,旨在建立“监督”工作体系的基本框架,形成合规管理主导的“1+ N”工作原则,其核心内容为:预防、中期监测、中期监控。成立"监察委员会。“主体监督”委员会由事业单位、党建部门、审计部门和纪律检查监督部门组成。理事会可以在企业的纪律检查和监督或审计部门之下设立办公室。该委员会是“监督”系统的核心,负责领导、协调和指挥组织。各个监管机构需要密切合作和有效实施。各业务部门积极合作,分工协作,在各工作领域实施监督,以加强监督的权力、制度和效力。建构“主管”责任意识形态。“大监督”工作体系不仅把监督责任限定于纪律检查监督部门或专业监督部门,而且还强化了企业各部门的监督责任,企业各部门的负责人都清楚自己的工作职责也包括监督责任。持续改进和改进监督职责,以及在事业范围内划分职责,使“两个负责的岗位”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在企业的日常管理中,尤其是党员和高级干部的监督责任。制定“大监督”+分级分级监督方法。大批量监督工作是以日常监督为主要形式,以重点工程专项监督为起点。并通过调查讨论、专项审核、假日特殊检查等合理划分监管范围。涉及不同层次的级别、类型和问题将进行分类和监控。多级分类监督,使会计审计、工程项目、物资采购、人力资源等在“大监督”中发挥专业优势。

(二)“大数据”促进“大监督”,监督环节全覆盖

国有企业监管需要与时俱进,运用“大数据”推动“大监督”。一是开放监管渠道,设置举报信箱、服务窗口,让党员和员工参与党内监督。开展民主监督、舆论监督,并及时征求各类请愿者的意见和建议,坚决杜绝“走过场”的现象,真正把握权力的制度笼子。其次,要建立“动态监测系统”,依靠科技力量建立监测和预警机制,分析整合机制,及早防范各种监控内容,对事件进行动态监控,事后分析,确保监督工作科学高效。总结和完善八项中央法规的落实,实施监督程序[4]。构建“大监控”+“问卷库”的闭环监控机制。利用“大监督”业务系统“问题数据库”,将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导入“问题数据库”,建立问题清单,“问题数据库”定期进行分析、判断。与此同时,建立“大规模监督”工作体系“风险数据库”,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评估,找出风险的原因,制定预防和管理措施,开展一系列监督检查,发现改进监督、调查、判断、分析、排查,形成动态评估和问责衡量。设立党员、干部两方面诚信档案,并对党员、干部的思想倾向、工作业绩、生活方式等进行监督检查,从心底里,向人们讲述监督对象、工作、生活、发展的所有领域。与此同时,结合容错纠错机制,明确组织党员和干部,对其进行组织和报告。健全“大监督”机制。并通过联合监督发现问题、修正解决问题、完善制度,形成闭环的监督闭环,使监督贯穿于公司经营的各个环节。

(三)设立专门的纪检监察和监督小组,以各种方式进行惩戒检查

监管工作日益繁重,需要建立强有力、专业的惩戒检查和监督团队。首先,要部署足够有力的惩戒检查和监督人员,挑选具备财务、法务、审计、内部管理和其他实务经验或专业背景的人员,提高财务、审计、检查监督专业化和有效性。对纪律检查和监督人员进行专业知识培训,加强纪律检查和文化指导,深入基层,学习并实施纪律检查机制。工作人员要做好监督工作,坚决杜绝“不愿当、不敢管”的消极状态,统一“敢做”思想,定期进行内部评估和评估[5]。在企业纪检监督工作开展的过程中,需要对内部财务、固定资产、资金投资等多个环节进行合理控制,确保国有企业内部投资、抵押、担保等事项管理权限加以规范,从制度层面加强对国有企业领导干部权力的有效约束。纪检监督部门还应该对国有企业内部等重大事项进行全面监督,如果发现违法违纪行为,则应该立即查处,维护国有企业纪检监督工作的公信力,根据国有企业运营发展实际建设党风廉政识别体系。加强对国有企业干部廉政风险行为进行准确监控与识别。针对国有企业纪检监督工作的重难点问题,大型监督委员会每年召开特别会议,允许企业相关部门提出年度监督工作计划。该委员会组织和整合各部门的监督计划,以制定一项企业联合监督工作计划,并在一项监督活动期间完成多重监督。与监督相结合,实现多重监督目标,减少重复监督,降低监督工作压力,确保监督力度的适当和相对独立,实现监督资源的连通性,修订和评估机制。结束监督检查后,将发现的问题抽取出来,确定相关部门、部门或个人要纠正的问题,指派专门人员监督和跟踪修改情况,对发现的问题进行调查分析,确定风险的原因,判断风险的严重程度。所有的委员都有自己的监督经验,培养熟悉各种监督工作的要点和流程,并能适应各种监督工作需要的复合型人才。评估与解释责任机制。制定职责分工,明确工作流程,使主管清楚地理解自己的工作目标和工作方法,并用责任图作为评估职责的标准,由主管部门和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以及主要企业惩戒委员会派出的惩戒检查小组负责。

结束语:

国企面临改革升级的新时期,监管也是不可或缺的,为国有企业建立“大监管”工作模式,为监管提供新思路。国有企业资源和权力,使用“大数据”进行“监管”,建立“监督团队”和其他方法,以规避各种风险的“监管”模式。提升企业效益、保持企业卓越的政治生态,有利于企业健康快速发展。

参考文献:

[1]苟瑞.关于做深做实国有企业监督工作的实践与思考[J].江汉石油职工大学学报,2021,34(02):75-77.

[2]柳跃伟,辛书霞.对国有企业内部监督工作的分析与思考[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中旬刊),2018,{4}(09):3-4.

[3]陈海霞.关于做好国有企业全面监督工作的思考与探索——以中国电建集团四川工程有限公司为例[J].企业改革与管理,2020,{4}(23):202-203.

[4]陈敏元,王春松.对构建国有企业“大监督”工作格局的探索与思考[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中旬刊),2019,{4}(02):124-125.

[5]张勇.国有企业推进廉洁风险防控工作的思考与实践——大型国有制造型企业落实纪委监督职能的探索[J].经济研究导刊,2018,{4}(24):11-12.



作者简介:李瑛(出生年1972年),性别女,民族汉,籍贯到省市江西省靖安县,学历本科),职称(会计师),研究方向:党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