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药法》框架下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的思考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1-12-27
/ 2

《中医药法》框架下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的思考

曹云 王天蔚 刘红

广西中医药大学,广西南宁, 530200

摘要:本文从中医药传统知识的内涵与意义、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的现状和困境、在《中医药法》背景下对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的思考等方面对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进行初步的探讨。

关键词:中医药法、传统知识、保护、思考

一、中医药传统知识的内涵与意义

  1. 中医药传统知识的内涵:我国《中医药法》对中医药传统知识传承及文化传播做出了明确规定,中国作为文明古国,有着5000年的历史文化传承,中医药传统知识在历史岁月的长河中得以繁衍生息。中医药传统文化知识涉及范围广泛,包括诊疗技术、中医药理论知识以及中药材加工炮制技术等内容,是我国古代人民智慧的结晶,迄今为止,这些世代相传的中医药传统文化知识极具现代化商业价值。中医药传统文化知识是我国优秀历史文化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是华夏民族对各种疾病及生命健康观认知的充分体现,基于此,在中国医药学体系发展中,中医药传统知识始终占据不可磨灭的地位。

(二)促进我国传统中医药传统知识的意义

2.1促进我国经济发展。中医药传统知识是我国几千年文明的遗留下来珍贵的财产,在预防保健、养生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我国中医药资源尤为富饶,但在国际中药市场,我国占据的比分极低。中医药传统知识作为经过几千年医学实践证明的国际经济资源,有着不可比拟的重要性,加强中医药传统知识的保护,对我国经济安全有着巨大的意义。

2.2提升我国文化软实力。中医药传统知识是中华人民的智慧结晶,通过长期的医疗实践,逐步形成和发展的独特的医学理论体系。中医药传统知识作为我国经济建设发展中的软实力,蕴含着丰富的人文思想与哲学思想,于国家发展而言,提高国家的软实力有助于实现我国国际地位的提升。基于此,发扬和传承我国中医药传统知识,对推动国家建设与发展具有积极促进的作用。

二、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的现状和困境

(一)就目前中医药的现状而言,随着对中医药知识的进一步了解,中医药目前已传播了世界 130 多个国家与地区,为世界人民的健康与保健作出了重要贡献。世界卫生组织在2003年的《全球传统医学发展战略》中,明确表明了针灸和中药等传统医药,应得到全球的广泛关注和重视,因其能够在人类的保健中发挥重要的意义和作用。目前已将中医立法的国家与地区有新加坡、越南、泰国以及加拿大、澳大利亚部分省、州;针灸已在大多数国家取得了合法地位。例如新加坡和越南,以及泰国等国家都取得了合法地位。不过在欧洲中医药并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从而只能将中医作为民间的替代品来疗法,另外将中药和食品、营养、食品添加剂、化妆品等相结合,以便能够良好的在欧洲市场流通。

(二)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的困境

2.1中医药已经公开的知识处于不能被保护的状态。中国对知识产权的认知不够,国外公司通过抢先在中申请专利,禁止中国企业生产销售,对中国的企业有着破坏性的打击。

2.2许多中医药传统知识的理论和治疗效果无法用现代科学来解释,比如“气”、“治未病”、“经络”等。在当今科学为主的时代,这就被批判为是传统中医药的迷信和巫术。就连一些中医院校毕业的专业医生,也会对传统中医持有怀疑的态度中医药传统知识没有得到正确的评价和尊重。

2.3中药材供求矛盾日益突出,一些稀有中药资源,特别是野生药材资源变成了哄抢的公有物。再加上一些地区环境的污染,不仅减弱了中药稀有资源的再生,常用品种的资源也日益减少,许多种类甚至濒临灭绝。据WH0统计国际中成药市场销售总额高达160亿美元,但产自我国的中成药却只占到3%,而且大部分都是原料药。

三、《中医药法》背景下对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的思考

(一)建立数据库,完善保护制度

根据我国《中医药法》相关规定可以得知,要想实现中医药传统知识的传承与发扬光大,以此发展我国的软实力,需要依托一个相对完善的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制度。然而构建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系统并非一朝一夕的工程,为了确保保护体系构建的科学性及完善性,需要以国家为主体,站在宏观角度,同时结合我国实际国情特点,制定并完善中医药传统知识的保护制度,从而使国家及民族利益得到永久的维护。随着我国经济建设飞速发展,对于国家软实力的保护——中医药传统知识,其理念和方式也应与时俱进。近年来,我国中医药相关管理部门以实际需求为出发点,在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研究体系建设方面,不断加大力度,在全国范围内,进一步推动中医药传统知识调查工作的开展,在此过程中,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名录及名录数据库的构建工作相继启动,现阶段,我国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研究中心的数据库,已经完成了宋元之前的方剂类古籍的录入,涉及方剂种类高达四万余种。在未来的下一个发展阶段,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制度的构建成为了首要任务,通过完善具有长效性的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机制,全面推进我国软实力的发展与提升。

(二)支持中医药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鼓励中医药科学技术创新,保护中医药知识产权。

以国家为主导,对我国中医药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加以大力支持,以此实现我国中医药科学技术的创新,在全国范围内,对中医药科学技术成果进行全面推广,进一步扩大其应用范围。与此同时,加大对中医药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促进我国中医药科学技术水平的发展与提升。我国在十二五期间,距离以往的中医药科学技术的发展更进了一步。中医药成果获得了国家科技颁出的奖励,并且能够将科研成果转化为临床诊疗标准规范,和关键技术以及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中药新药,同时还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所以中医药知识产权在我国的知识产权战略中有着重要的地位。不过根据当前对中医药知识产权的保护情况来看,保护力度仍然不足,缺乏全面性,诸多方面仍旧存在薄弱之处,如商标、技术机密、商业机密等,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不到位,很容易受到外来者的侵犯,从而使我国中医药传统知识的传承与发展受到严重阻碍。基于此,加大对中医药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非常有必要。《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提出,加快形成自主中医药知识产权,促进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化、商品化和产业化。

(三)政府和有关部门为中医药事业发展提供政策支持和条件保障。

中医药传统知识作为国家文化的软实力,蕴含着丰富的人文精神和哲学思想,是我国对外交流的重要内容之一,基于此,发展中医药事业,对提高我国国际地位有着积极的影响,务必引起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

结语

中医药传统知识是中华民族文化的瑰宝,是独特的医学资源,最具有原创的知识产权资源,是优厚的经济资源。所以提升中医药传统知识的保护力度,对于中医药的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和作用。在《中医药法》的保护下,对中医药传统知识进行发展保护传承,中医药事业必将得到持续健康的发展。




参考文献:

[1] 李泽庚,方向明,周美启, 等.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的思考[C].//世界中医药学会联合会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研究专业委员会第一届学术年会暨中国中医科学院第二届中医药文化论坛论文集.2013.

[2] 严永和. 论传统知识的知识产权保护[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6:247.

[3] 邓伟生,陈玉文.借鉴国外经验以保护我国传统医药知识[J].中国药业,2008,17(2):4-5.

*基金项目:广西教育厅中青年教师专项(2017KY0291);广西中医基础研究重点实验室项目(K201137904)。

一作简介:曹云(1982年-),男,汉族。广西中医药大学基础医学院讲师,从事中医医史文献、八桂医学等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