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区历史建筑保护利用研究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2-04-25
/ 3

咸阳市区历史建筑保护利用研究

张艳

咸阳市城市科学研究所


【摘要】本文通过对咸阳市区历史建筑的详细调研分析,针对历史建筑现状存在的主要问题,建议制定历史建筑的价值评价体系,提出历史建筑分级分类保护策略,确定保护目标及保护方法;探讨历史建筑活化利用方式,充分发掘其社会经济效益。

【关键词】 历史建筑 历史文化 保护策略 活化利用

1 引言

历史建筑的保护是咸阳城市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咸阳新型城镇化建设的需要城镇化过程中,做好历史建筑保护工作,对于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塑造地域城市风貌特色,建设历史文化名城——美丽咸阳具有重大意义;也是弘扬咸阳精神,建设咸阳全国文明城市的一项重要内容。部分历史建筑保存状况趋向恶化,进行历史建筑保护研究并付诸实施是当前咸阳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一项重要任务,已迫在眉睫。

2保护目标

制定咸阳市历史建筑整体性的保护框架,建立并逐渐完善咸阳市中心城区历史建筑保护制度体系;充分挖掘历史建筑文化价值,完整体现历史价值、科学价值、艺术价值和社会价值;强化历史建筑有效保护,促进其合理利用,为后人保存珍贵历史遗产和文化资产,并发挥其在区域社会发展和经济发展中的促进作用;延续城市历史文脉,影显城市特色,提升城市人文品味和内涵,凸显咸阳作为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的文化品位和独特魅力;进一步丰富和完善咸阳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体系,推动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

3咸阳市市区历史建筑现状调研分析

3.1概况

2021年咸阳市确定公布陕西省华星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大学生公寓、陕西华星电子集团有限公司科技图书馆、原咸阳机器打包公司仓库、西藏民族大学第二、第三、第四教学楼、中山街71号、78号、79号、80号、83号、91号、94号、130号、131号、142号商铺、咸阳湖渭滨公园八角亭、陕西科技大学原附小教学楼、陕西中医药大学苏式办公楼、陕西中医药大学苏式教学楼、陕西中医药大学(北校区)大门等21处建筑为咸阳市市区第一批历史建筑。主要分布于渭河以北、咸阳市城市中心地带,以明清城区及其周边、大学校园内、老企业内居多。

3.2保存质量分析

保存状况比较好的建筑,具有以下几个条件:产权单位、所有人或使用人重视保护管理工作,在日常使用中一直不间断地投入资金维修,比如陕西华星电子集团、西藏民族大学、陕西中医药大学、陕科大内的苏式建筑等。

保护较差的主要原因:维修资金缺乏,建筑年久失修;修缮保护不当导致对保护建筑的结构性破坏。比如明清城区内的10座店铺,由于建筑结构为土木结构,保存本身就有难度,只有一座保存基本完好外,大部分保存较差,年久失修,屋顶渗漏严重,门窗、墙体破坏,有的已经部分损毁。

3.3现状利用情况:

历史建筑利用情况较好。大部分保存完好及较好的建筑都在正常使用。保存较差的店铺类历史建筑由于安全质量问题,只有一层使用,二层几乎全部闲置。

3.4 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历史建筑保护意识淡薄,损毁破坏现象依然存在。前些年,在旧城改造过程中,拆除了一批具有重要价值的建筑,造成了无可挽回的损失。现在仍然存在不重视历史建筑保护的问题,用眼前的经济利益来衡量历史建筑的价值。二是没有及时编制历史建筑的保护规划,缺乏对历史建筑保护的指导。三是由于专业人员的缺乏,产权单位和个人对历史建筑保护利用不当,破坏了历史建筑本身的建筑及艺术价值。比如陕西华星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大学生公寓,门窗有些年久失修、损坏,大门已改造成铝合金材料的,与建筑原有的风格不太协调。陕西中医药大学苏式办公楼,管道、电线沿外墙敷设,建筑墙体被管道线缠绕。再比如明清城区内的历史建筑有些木门外安装的卷闸门、维修屋顶漏雨用的防水材料等与建筑整体风貌不协调。四是维修经费缺口较大,难以适应历史建筑保护工作需要。五是保护制度不够完善,保护力度受到影响。相关部门之间缺乏沟通协调机制,当文化遗产遭受破坏时,往往得不到有效遏制和及时处理。六是宣传不到位,民众对历史建筑保护意识淡薄。七是专业人才缺乏,从业人员素质亟待提高。

4 历史建筑价值评价体系

4.1历史建筑的确定标准

根据国家、省厅标准、法规条例、技术规范,建议咸阳市历史建筑确定标准为 “具有一定历史文化价值,或较高的建筑艺术价值、一定的科学技术价值,或者其他特色价值,能够承载咸阳城市历史、文化、风俗等,反映咸阳城市历史风貌和地域特色的未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也未登记为不可移动文物的建筑物或构筑物。经咸阳市人民政府确定公布,确定为历史建筑”。

4.2历史建筑价值评价

根据科学客观性、多元特异性、定量定性、明晰可操作、专家可修正结合等原则对历史建筑进行价值评估是保护工作的主要依据。通过建立适合于咸阳市区历史建筑的具体的价值判断标准和体系,筛选出能够有效反映、并且可以有效扩充咸阳城市文化内涵的优秀历史建筑,对历史建筑价值分别进行分类和分级评价,根据评价结果,进而提出相应的保护、管理和利用措施。由于历史建筑价值评价没有统一指标标准,参考《陕西省重点保护建筑保护类别评定办法》,建议确定《咸阳市市区历史建筑保护类别评价指标体系》,对每个历史建筑进行打分评定。

5保护策略

保护目标:遵循完整性、真实性、平衡性、延续性、服务性、可操作性原则,提高历史建筑保护管理水平,促进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的系统性、完整性、合理性及有序性,进一步提升咸阳的文化品位,实现文化自信,实现“文化立市”战略。

保护对象:咸阳市区21座历史建筑及其周边的环境风貌。

保护内容:建筑本体及其历史环境要素、非物质文化遗产。

5.1分类保护策略

按照《咸阳市主城区历史建筑保护类别评价指标体系》,对21个历史建筑进行打分评定。得分在80分以上(含80分)为一类历史建筑,有西藏民族大学第二、第三、第四教学楼、;得分在70分以上(含70分)为二类历史建筑,有陕西华星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大学生公寓、陕西华星电子集团有限公司科技图书馆、原咸阳机器打包公司仓库、咸阳湖渭滨公园八角亭、陕科大原附小教学楼、陕西中医药大学苏式办公楼、陕西中医药大学苏式教学楼;得分在60分以上(含60分)为三类历史建筑,有中山街78号店铺、130号店铺、142号店铺、陕西中医药大学(北校区)大门;得分在60分以下为四类历史建筑,有中山街71号、79号、80号、83号、91号、94号、131号店铺。根据分类情况,对历史建筑进行分类保护,对不同的类别予以不同的保护措施。

5.2 分级保护策略

参考其它城市的经验与 相关研究,结合调研过程中相关影响因素的分析,同时考虑后续保护利用策略的制定,综合研究历史建筑本身价值(包括历史价值、科学价值、艺术价值、使用价值、社会价值)和对建筑产生影响的外部因素条件(包括周边空间环境和周边人文环境),根据综合价值的不同,对历史建筑进行分级保护,划分为保护历史建筑(陕西华星电子集团有限公司科技图书馆、原咸阳机器打包公司仓库、咸阳湖渭滨公园八角亭)、优秀历史建筑(西藏民族大学第二、第三、第四教学楼、陕科大原附小教学楼、陕西中医药大学苏式办公楼、陕西中医药大学苏式教学楼、陕西华星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大学生公寓、中山街130号店铺)、一般历史建筑(陕西中医药大学(北校区)大门、中山街71号、78号、79号、80号、83号、91号、94号、131号、142号店铺)。针对不同等级的历史建筑,从总体保护策略、保护要求、保护措施、日常维护、修缮措施、可适用性利用以及环境等7 个方面提出不同的保护策略及保护措施。

5.3 历史建筑维护修缮

历史建筑本体保护主要是对历史建筑的维护修缮,整治建筑外装饰物,恢复建筑原有的风貌。最大限度保留建筑承载的历史信息,维系建筑的原真性、维系建筑历史特征的延续性、保障历史建筑的可持续性

咸阳市历史建筑维护修缮程序示意图

6266673c535c6_html_7421618c32602c11.gif

5.4 区划保护

历史建筑保护不仅要对其本体进行保护,也要对其周边环境加以控制。对于历史建筑保护规划管理最有用的信息就是保护区划界限,即设定历史建筑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在此范围内的用地审批、规划报建等都应遵循相关保护控制要求。保护区划界限及其控制条件确定后应将成果纳入规划政务平台,直接指导规划管理,本次划定的保护区划界限应和法定图则的一张图信息管理充分结合。

5.5 历史环境与风貌整治

保护历史建筑周边历史环境,维系历史建筑周边空间肌理,在不破坏现存建筑传统要素及风貌的基础上,对其周边环境及配套设施进行合理的整治。对建设控制地带范围内与历史建筑产生冲突的建筑进行适当调整、拆除或置换,亦或通过色彩、建筑材料、高度对其进行调整,与历史建筑相协调;对周边的水源、山体等环境要素采取科学有效的措施进行整治并保护。遵循原真性及整体性,调整并整治现存对历史风貌影响较大的建筑因素、环境因素、空间布局因素等,强化周边的历史氛围。

6 历史建筑的利用

6.1利用原则

历史建筑的利用应当坚持保护与发展相协调、以社会文化效益优先、延续历史建筑生命力、避免透支性开发与破坏、兼顾各方利益、鼓励与非物质文物遗产相结合的原则。

6.2 利用途径

1)作为历史展示,提高历史文化认知

构建多主题的历史建筑展示体系。根据咸阳市的历史文化资源,打造多个主题鲜明的展示区域与展示路线,开展休闲、娱乐、教育、科考等各种类型的文化展示活动,使咸阳市的历史文化在展示中得到活态的保护与利用。

2)作为旅游资源,增加经济收入

城市历史建筑,周围交通、商业设施便利,文化氛围也浓厚,本身具备良好的区位优势。历史建筑作为旅游资源,可以产生直接的经济效益,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增加周边民众就业机会与收入来源,改善生活水平,同时也可以为历史建筑的保护提供更多的资金。

3)作为文化资源,丰富民众生活

历史建筑的类型较多,某些类型的建筑依旧保持着原有功能,这些类型的历史建筑仍然是重要的文化载体。例如中山街中的传统商铺建筑仍然是传统技艺、工艺,及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依托场所。所以,维护这些历史建筑的原有风貌及附属空间,延续原有用途,不但是对历史建筑的保护,也是复兴地方性传统文化,提供更丰富的生活内容的途径。此外由于这些历史建筑处于咸阳明清城区范围内,是历史街区的重要内容,同样可以作为体验类的旅游资源,带来商机并产生经济效益。

4) 作为社会资源,增强文化认同与凝聚力

历史建筑所体现的历史风貌本身也是地域性的文化符号,这些经历史沉淀出的地方性特征与方言、饮食、风俗等一样是增强其所属群体的文化认同感的方式和纽带,都是地域性文化识别的标志,是乡愁的记忆,是文化趋同的抵御。类似的历史建筑重新利用可以在文化、情感、教育、生活等多方面发挥必要的社会功能,提升地方文化软实力。

6.3 历史建筑活化利用

历史建筑“活化利用”就是指把陈旧的、不再使用、似乎已经失去实用价值的历史建筑“再利用”,赋予它们新的意义,使其价值重新得到认同和肯定,符合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历史建筑活化利用要以保护为基础,依法合规,充分彰显历史建筑的特色价值,充分发掘其社会经济效益。

历史建筑的活化利用一直是一个热门的话题,学界、业界多有讨论,也有很成功的案例。比如香港2008年推出“活化历史建筑伙伴计划”,邀请符合资格的非牟利机构为属于政府的古迹建筑提出“再利用”建议,以社会企业形式使用建筑,并有效发挥其历史价值,服务社会。较著名的建筑包括香港浸会大学中医药学院雷生春堂、大澳文物酒店等。全国也有很多成功的例子,比如上海的原永安公司新泰仓库、民生码头8万吨筒仓,广州的东平大押、万木草堂等等。

陕西是旅游大省,咸阳文化底蕴深厚,是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首批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和首届中国魅力城市,现已成为西北地区著名的旅游目的地和旅游集散地。咸阳的历史建筑活化利用应依托咸阳悠久的历史文化和独特的民俗风情和自然资源,将历史建筑与之充分结合,将非物质文化遗产融入各个旅游体系中,形成完整的资源整合方案以及参观旅游体验线路。

目前咸阳市区历史建筑利用总体情况良好。多数历史建筑正常使用。目前急需得到活化的是陕西华星电子集团有限公司科技图书馆及明清城区的传统商铺。明清城区的10座历史建筑规划建议经过抢救性保护、修缮后再做利用。咸阳渭城中学已对原咸阳机器打包公司仓库进行了活化利用,效果很好。陕西华星电子集团有限公司科技图书馆,建议陕西华星电子集团按规定对该建筑做过维护修缮、防护加固后再深入研究活化方案,加以利用。

7实施建议

7.1制定咸阳市历史建筑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应的技术规定

制定《咸阳市历史建筑保护条例》、《咸阳市历史建筑保护类别评定办法》,把保护的要求和措施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个人。禁止任何有损于历史建筑保护的商业开发行为。任何政策法规的制定和建设活动,必须以保护为首要前提。

制定相应的历史建筑保护技术规定,规范技术标准需涉及历史建筑修缮、保护控制等方面的内容,任何有关于历史建筑的保护与建设活动都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建议制定《咸阳市历史建筑修缮咨询服务申请表》规范历史建筑修缮管理技术标准。

7.2 树立规划权威,加大保护力度

按照“抓紧抢救、科学保护;合理开发、有效利用;继承创新、持续发展”的基本思路,将历史建筑的保护纳入咸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历史文化保护传承规划等相关规划。

7.3 明确部门职责,成立咸阳市历史建筑保护专家委员会

建议由咸阳市政府牵头,建立政府、专家、民众共同组成的“咸阳市历史建筑保护专家管理委员会”,全面负责历史建筑保护规划的实施和管理工作,重点对历史建筑的常规保护、修缮、更新等方面进行协调和管理。

7.4正确处理保护与利用的关系

依据“保护中开发,开发中保护”的原则,正确处理保护与利用的关系,将历史建筑与当地的旅游资源有机结合,打造旅游文化品牌,挖掘历史文化遗产的内在价值。文旅、住建、工商、自然资源等相关部门,要明确职责、履行程序、及时沟通、密切配合,努力把历史建筑保护利用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7.5 加大资金投入,设立专项资金,提高保护力度

进一步增加历史建筑保护和维修经费。积极探索历史建筑保护利用的投融资渠道,鼓励各种非公有制资本介入历史建筑保护和开发利用领域。

7.6 加大宣传,加强保护队伍建设

加强对历史建筑保护利用工作的公众宣传和教育力度,使历史建筑保护深入人心。进一步加大优秀人才特别是建筑专业人才的引进力度。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投入历史建筑保护工作。

参考文献:

【1】曾浙一,上海历史建筑保护管理的实践与探索《住宅科技》2016年第11期

【2】常朝晖 陈家平,关于做好历史建筑保护修缮的探索《科技与生活》2010年

【3】李朋朋 王玑莹 ,对于完善我国历史建筑保护体系的思考《中国科技纵横》2013年

【4】杨馥源 王德刚,不可移动文物和历史建筑整体保护理念及体系建立初探《北京规划建设》2019

【5】匡舜,历史建筑保护规划编制的实践探索,《住宅与房地产》2018

【6】张松,城市生活遗产保护传承机制建设的理念及路径,《城市规划学刊》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