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实施自由贸易港投资便利化的困境及对策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2-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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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实施自由贸易港投资便利化的困境及对策

吕祯祯

海南大学 法学院 海南 海口 570228

摘要:通过对海南目前在投资便利化方面的问题分析,对比中国现行的自贸区和国际内外著名自贸港的投资便利化措施,提出海南应从金融环境、市场准入、管理制度、法律环境、税收制度等几个方面着手,建立分离型离岸金融市场,打造“单一窗口”和“一站式服务平台”,实施开放透明的市场准入,实行极简负面清单,改革税收制度,推动自贸港立法和司法工作。

关键词:自由贸易港;投资便利化;负面清单;单一窗口


自由贸易港汇集大量资金,是贸易和物流的中心,也是“区域或乃至全球的金融中心”。而成功的国际自由贸易港通常涵盖境内关外、投资便利化、贸易便利化和功能综合化四个方面。由此可见,提高投资便利化程度是海南建设自由贸易港的重要内容。

一.投资便利化的概念

投资便利化与贸易便利化紧密相连,通常是放在一起研究,二者合称为贸易投资便利化。“投资便利化”的概念一般指简化和协调成员国投资者参与国际投资活动的各种程序和政策; 1995年,亚太经合组织的领导人将投资便利化列入“茂物计划”,并将其作为“大阪行动议程”之一。2008年,亚太经合组织正式提出《APEC投资便利化行动计划》(APEC Investment Facilitation Action Plan,IFAP),通过十条具体方针为国际社会提供参考,此后十条具体方针成为评估投资便利化程度的主要维度。中国在投资便利化方面做出了积极贡献。在2016 年9月的G20 杭州峰会上,中国推动建立了《G20 全球投资指导原则》,作为投资政策的纲领性文件。2016年 10 月,中国倡导建立“投资便利化之友”,吸引了巴西等 16 个发展中国家加入,便于解决 WTO投资便利化问题,从投资、贸易和发展三方面提高全球的投资便利化水平。

二.海南实施自贸港投资便利化的基础条件

(一)区位优势

海南省具有得天独厚的区位优势。从地域上看,海南岛是独立岛屿,四面环海,地理位置相对独立;作为我国唯一的热带岛屿省份,具备丰富的海洋资源和亚热带、热带旅游资源。作为我国最大的经济特区和泛南海经济合作的中心枢纽,其战略地位十分重要,是我国与东南亚地区交流的窗口。同时,海南具有广阔的腹地和14 亿人口巨大市场作为支撑,可以实现与国内市场和产业的辐射和联动。

(二)政策优势

离岛免税政策。海南是全球第4个实施离岛免税政策的地区,并在免税店基础上增设了网上销售窗口,成为海南经济新的增长点。

免签政策。海南享受全国最便利的入境政策——免签政策。自2018年5月1日起,享受海南省免签优惠政策的国家从26个扩大到59个。此外,海口美兰国际机场享有海南独有的口岸落地签政策,外籍人士从海口美兰机场出入境处办理落地签,在中国的停留时间可长达30天。

(三)战略意义

海南自由贸易港以其面积优势,建成后将成为全球最大的自由贸易港,肩负着深化改革、制度创新、转变政府职能、风险管控等重大任务。海南在探索建设自由贸易港的过程中,通过一系列开放优惠政策,吸引国内外企业与游客,促进物流、航运、贸易、金融的发展,为全面建成国际旅游岛提供条件。此外,有利于海南打造21 世纪海上丝绸之路重要战略节点,对于我国开发利用南海的众多岛屿、丰富的海洋和油气资源具有战略意义。

三.海南实现投资便利化的困境

由于自身经济落后,建设开放程度较高的自由贸易港,对海南来说充满挑战。在对外开放的过程中,东部沿海地区凭借广大腹地拥有巨大内需市场,开放政策对其产生显著的突破效应。目前,除了经济外向成份比例低、市场主体数量少且规模小、产业技术水平低等短板,海南建设自由贸易港、实现投资便利化还存在一些障碍。

() 缺少专门法律法规

UNCTAD对2010到2015年间的108个投资国进行了调查,涉及投资便利化的国内法寥寥无几。按照国际惯例,建设自由贸易港立法先行。目前,海南自贸区还没有有专门的法律法规,法制保障级别不高,也不具备法律的决策自主权,因此要改革现有制度、建立有效的新制度。

)存在多个负面清单

中国目前有四个负面清单,这意味着中国境内的内资和外资市场准入需共同遵照一个负面清单,而外资市场准入还需遵照另外三个负面清单。因此,同一事项多项立法的现象使得负面清单制度不能发挥提高投资便利化水平的作用,还降低了投资便利化程度。

)税费种类多且负担重

我国税收优惠期较长,税收稳定性差;没有分类减免资本利得,不符合国际惯例;以奖代补的政策消耗了企业资源;税收种类繁多导致企业交易成本增加,一定程度影响了贸易的便捷性。因此海南一方面可以借鉴广东、上海等国内自由贸易区试点的政策经验,另一方面可以对标国际上先进成熟的自由贸易港,但不能单一地借鉴某个国家或者地区的做法,应当考虑自身的具体条件,因地制宜。

四.国内现有自由贸易区的成功经验

(一)广东自由贸易区:负面清单制度

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自启用至今已经有六年。广东具备改革开放前沿的政策优势和近港澳、临南海的地域优势,对外开放程度和贸易投资的便利程度位于中国前列。为了吸引港资,该协议简化了港资直接进入大陆的手续,涉及海关、贸易、法律、投资、企业合作等多个领域。这些投资便利化措施明显加强了香港对广东的直接投资,在投资次数和效果方面都有明显提升。 广东自由贸易区在投资便利化方面做出的最有成效的贡献是实行两个“清单”的管理制度,即对外资企业采取“准入前国民待遇+负面清单”的模式,对内资企业实施清单管理。现行负面清单已由2013年的190项缩减到2018年的45项。此外,设立试点尝试国内企业投资项目清单管理模式,改革内资企业投资的审批制。

(二)上海自由贸易区的“单一窗口”

上海自由贸易区作为我国首个自由贸易试验区,在促进投资便利化方面采取的措施可以为海南提供学习经验。针对企业市场准入需要办理多个证照,“单一窗口”制度实行“一表申报、一口受理、内部流转、并行审批”,简化了进出口手续,大大提高了贸易投资便利化程度,并实现了与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的信息共享。实施“单一窗口”需要打造数据共享的统一政府信息平台,把进出口手续电子化、一体化,实现“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并反映监管部门的处理情况。这种模式避免了原有模式人员、客户端和单证系统数量繁多的缺点,提高了办事效率。

五.国内外著名自由贸易港的发展经验

目前全球共有四类自由贸易港,分别是综合型、工贸结合型、物流型和避税型。新加坡和中国香港属于综合型,开放程度最高,具有国际贸易、加工贸易、转口贸易和国际物流等功能。

(一)新加坡

基础设施完善。新加坡的基础设施建设在全球排名二,其中新加航空基础设施全球排名第一,港口基础设施全球排名第二。基础设施完善有助于保障物流服务质量,吸引大批国际物流企业。自由的经济政策。一方面,新加坡实行贸易自由化。世界银行发布了最新的营商环境报告,新加坡的营商环境在全球200个经济体中位列第二。另一方面,新加坡的投资开放程度较高。在新加坡创办企业成本低、手续简便;企业注册资本低,监管环境宽松,有利于吸引许外资。外资准入门槛低,限制少,鼓励外资企业在新设立总部。此外,新加坡取消资金进出的管制,建立一体型离岸金融市场。新加坡以《自由贸易区法》为核心,建立了涉及功能定位、优惠政策、监管体系、管理制度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二)香港

香港凭借税率低、政府干预少和自由贸易,成为世界上最开放的港口之一,“连续23年被美国传统基金会评为全球最自由的经济体”。在赋税方面,香港以优良的税收环境著称,税费低、种类少,只有三种直接税,还实行免税额制度。 在人员流通方面,香港政府对进出香港人员提供便利的出入境条件和宽松的签证政策,对许多国家采取一定时间内免签的政策。在法律法规方面,香港为营造良好的竞争环境,建立了比较完备的法律体系,有利于规范经济活动中的各类行为和关系。香港的经济法占成文法的45%,《公司法》、《银行条例》等规范、约束公司行为,为保证公平自由竞争、维护市场秩序提供了法律保障。此外,香港还设立了完善的法律制度保护个人财产,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六.海南实施自由贸易港投资便利化的对策

海南自由贸易港着眼于以国际标准实现开放程度最高的人员、货物、资金、信息的自由流通,营造最为便捷自由的投资环境,为世界各地的投资者提供最大便利。应借鉴中国本土现行自由贸易区试点的经验和国际著名自由贸易港的经验,结合海南实际条件和发展定位,探索实施符合海南自身发展情况的投资便利化措施。

(一)建立离岸金融市场

资金自由流动是实现投资便利化的基本特征和重要保障。2018年海南的金融业占全省总GDP的6.4%,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与上海(17.7%)和北京(16.6%)相差甚远。海南可以借鉴新加坡的经验,建立内外分离型的离岸金融市场,隔离境内金融账户和离岸金融账户,在严格把控和监管资金流量和流向的前提下接收部分离岸账户的资金,从而防止资本在金融市场的流动影响本国的货币政策。此外,推动海南改革账户制度,实现跨境本外币结算;发展人民币离岸业务,扩大人民币市场定价权,以新形式推动人民币国际化。最后,增强金融审慎监管能力,对跨境资金流动、离在岸间资金流动和离岸银行金融业务等重点业务进行有效但非越位的监管,维护本国金融市场的稳定。

(二)制定极简负面清单,建立更加开放的市场准入机制

中国于2015年对外商投资负面清单进行试点,后根据试点经验进行调整,通过减少清单内容、优化清单结构、添加清单说明等方式进一步推动投资便利化。在外商投资准入方面,又削减了15条限制性措施。极简负面清单要先行。制定符合海南实际的极简负面清单,应取消设立程序、外汇管制、资本要求等方面的限制,推动外资企业在开展贸易、跨境投融资、离岸支付结算等活动。一方面,统一管理各类市场主体,按照统一标准和规定时限处理市场主体的资质和牌照申请。另一方面,进一步取消市场主体在获取资质资格和全面创造公平自由竞争的营商环境。同时,应不断优化对投资准入和跨境服务贸易方面的负面清单,对于其中的“禁止性措施与限制性措施应逐步取消”。

(三)打造“单一窗口”,构建投资便利化管理制度体系

一方面,利用智能化手段打造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申报者申报一次即可,监督者经过一次查验,符合标准即可放行。一体化信息管理服务平台通过信息共享和简化程序,提供物流、保险、监管等全面国际贸易服务实现各部门的数据信息共享、有效快速核查和及时监督服务。

另一方面,优化管理服务,不断改善服务的程序和方式。通过互联网与政务服务的平台,建立海南政务服务的“一站式服务平台”,实行线上线下一体化;实行“互联网+审批”模式,一网办理外资业务;将外资企业的备案管理和工商登记合二为一,不断简化行政审批手续,审批最多“跑一次”;取消企业一般投资项目的备案制,允许企业进行自主登记和便捷注销,以便利化服务实现企业自主选择。

(四)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

健全的法制和高度的法治是海南自贸港发展的支持和保障。因此亟需建立与海南自由贸易港实际相符合、发展相适应的法律制度体系以及投资争端解决和协调机制,从而促进市场公平竞争,为投资者提供良好的市场环境。

一是建立自贸港专属的法律保障体系。健全完善的法律保障体系是自贸港各项投资活动顺利进行的重要保证,同时也是推动投资活动便利化进程重要依据。新时期,海南要发展自贸港,成为对外开放的前沿窗口和平台,实现独具特色的自由发展,应该制定专项法律法规作为方向指导和法律依据,将自贸港的定义、原则、功能、定位、投资管理制度、贸易发展制度、金融监管制度、行政管理制度、税收机制、商事争端解决和协调机制以法律形式确定下来。根据海南促进自贸港投资便利化的需求,重视经济立法;明确授权主体,加强立法工作,逐步调整和清理相关的法律法规;

二是建立多元化的投资争端解决与协调机制

吸引外资企业的一个必要措施是建立符合国际贸易规则的多元化投资争端解决与协调机制。因此,海南应对标国际规则和国际惯例,建立完善专门法庭,如国际商事法庭、知识产权法庭、数字法庭、破产法庭等;引入先进的国际仲裁理念和模式,支持国际商事仲裁机构以各种资本形式入驻海南,引入两大法系不同仲裁方式来解决民商事案件。

(五)改革税收制度

由于海南自贸港位于境内,结合其要素流动高度自由的特征,选择性地借鉴新加坡先进的税收制度和管理经验,结合海南自身实际和发展定位,制定合理的税收战略,充分发挥税收在促进外资引进和创造国际化营商环境方面的积极作用。

首先,简化税收手续。建立以直接税为主的简税制,同时降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的税率,并取消绝大多数商品的关税和流转税。同时,通过简化流程、网络缴纳等方式来提高税收效率。此外,海南自贸港可探索全面免征增值税,除对国家限制进出口的商品和部分奢侈品征收一定消费税之外,可对其他商品、服务的消费免征消费税。

最后,鼓励外企集约利用土地,采取合法灵活的用工方式,降低经营成本。完善招商引资制度,凭借良好的自由和服务吸引外资和先进的技术。

参考文献:

[1]马国强,赵晓彤:《建设中国特色海南自由贸易港的金融环境分析》,载《海南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18年第4期第2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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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赵文涛:《粤港贸易自由化、投资便利化政策效应研究》,大连理工大学2017年学位论文,第44页。

[4]王胜康,拜英,韩佳,张东东,曾茹,王美惠:《香港自贸港发展浅析与借鉴意义》,载《今日海南》2018年第5期第25页。

[5]利得税、薪俸税、物业税

[6]除了烟草、酒类等四个税号,免除了其他货物的关税。

[7]包括产权制度、信用制度、信息披露制度和会计审检制度。

[8]蓝庆新,韩萌,马蕊:《从国际自由贸易港发展经验看我国自由贸易港建设》,载《创新与创业》2019年第2期第39页。

[9]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课题组:《海南探索建设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的初步设想》,载《改革杂志社》2019年第4期第32页。

[10]范新:《关于促进海南自贸区投资自由化便利化的思考》,载《海南日报》2018年10月10日B4版。

[11]孙超:《自由贸易港的税收制度研究——兼论我国海南自由贸易港的税收激励机制的构建》,载《税收经济研究》2018年第4期第50页。

作者简介:吕祯祯(1989-),女,汉族,山东泰安人,法学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国际法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