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长制在马桥镇河道管理工作中的实践与探索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2-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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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长制在马桥镇河道管理工作中的实践与探索

张彩萍

靖江市水利局马桥水利管理站 身份证号码: 321086198002080422 摘要:河长制是我国在水资源管理体制方面的一种创新 ,从试点探索至今,在水污染防治和水资源管理上取得了不错的成效。本文以靖江市马桥镇河长制工作为例,自河长制工作开展以来,将河长制作为镇域水系管理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政治责任,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完善制度体系、细化明确目标任务、强化督促落实,保护水资源,治理水环境,修复水生态,打造水景观,彰显水文化,河湖治理保护取得新突破,水生态环境明显改善,但在运行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并提出一些建议,共同探讨。

关键词:河长制 水环境 实践

2016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就强调,保护江河湖泊,事关人民福祉,事关中华民族长远发展。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自此全国河流施行河长制的号角全面吹响。近年来,马桥镇全力以赴保护好绿水青山,守住金山银山,当好生态保护的“水卫士”、当好节水路上的“排头兵”、当好民生水利的“建设者”,全力以赴建设绿色家园。

  1. 马桥镇推行河长制的主要做法

1.1在“责”上求突破,河湖管理机制不断完善。一是高效履职。近年来,镇、村级河长按要求做好日常巡河管河护河工作,及时处置上级交办和巡河发现的问题。各职能科室与属地村居按照各自职责,强化协作联动,合力攻坚难点、堵点、焦点问题。二是高位推动。每年镇政府根据市政府召开河长制工作会议要求,镇村级河长及时召开河长制推进会,对河长制工作进行再部署、再加压、再推进,营造了人人有责、个个担责的工作氛围。三是高质保障。根据全市河长制工作意见及市级考核细则细化镇级河长制工作意见和镇级考核细则,从制度层面压紧压实河长责任;并根据工作需要及时召开河长制成员联络单位会议、河长业务工作培训,河长业务水平得到持续提升。四是高频督查。健全河长制督查督办机制,镇河长办会同镇纪监委、政府办组成督查专班,压紧压实镇、村两级河长责任,强化涉河问题整改,深化河道长效管护;加强对各村居通报问题的跟踪督办,督促整改水环境问题,河道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1.2在“治”上动真格,河湖综合环境大为改观。一是突出违建整治。全面开展河岸利用项目清理整治和整改规范工作。拆除河坡披棚9处,移除僵尸船3艘,规范整治砂石场4个,对市镇级河道不合规范的拦网和不在规定区域内设置的拦网一律进行了清除,同时对新增违章、违建行为及时发现处置。河湖拆违、治违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二是聚力污染防治。按照全面接管、全面清淤、全面建档、全面管理的要求,推进黑臭河道治理。交办整改问题40余条,清理网簖地笼200余处,清理河坡垃圾点100余处,排查黑臭水体26条,打造镇级样板河道2条;加强畜禽养殖长效管理,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到99.94%。推进农药化肥减量增效,全年化肥施用量较去年下降5.5%;实施入江排口分类整治,分别采取整改保留、取缔核减、规范管理等措施。三是强化水域治理。深入推行“河(湖)警长制”,开展联合整治行动,查处各类涉水案件。

1.3在“管”上下功夫,河湖空间管控得到强化。一是加强堤防岸线管理。常态化推进岸线管理范围内违章行为整治工作,制止、拆除堤岸管理范围内乱搭乱建。二是深化河道水域管理。统筹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河湖专项治理,结合“八位一体”管护,全面清理水面漂浮物、河坡扒翻种植及垃圾等。推行河道社会化管护模式,全天候开展河道保洁。持续强化清洁水源调度,有效保证河道生态基流。三是引入智慧信息管理。推进河长制工作智慧巡河平台运行,逐步实现河湖巡查管理工作信息化、智能化。引入“互联网+河长制”理念,以严家港为试点,在河道沿线设置摄像头12个、断面监测点4个,对整条河道实行远程监控,实时传输河道的溶氧度、酸碱度等水质情况,及时记录了解水环境动态变化等情况。

1.4在“建”上谋实招,河湖生态修复成效明显。一是水利工程发挥关键性作用。采取“人工+机械”罱河泥的方式,实施农村河道疏浚,涉及6个村,共疏浚整治镇村河道30余公里。二是截污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加快镇村污水收集管网设施建设,铺设完成镇污水管网5公里,建成3个行政村村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三是样板河道起到示范性效果。打造完成样板河道2条,样板河道成为生态文明展示的“样板”、河长制工作的“跳板”,流域沿线整体面貌焕然一新,再现“清水岸绿、鱼翔浅底”的怡人景致。



  1. 存在的问题

2.1工作经费保障不足。河长制是一项长期工作,不是一时一事,镇村财力有限,导致目前专项整治开展存在一定的阻滞,需要财政专项经费保障。

2.2日常监管难度大,群众意识有待提高。受传统生活方式的影响,有的群众认为少量生活垃圾堆放对河道影响不大,没必要小题大做,在河岸边乱排、乱种、乱养的现象屡禁不止。

2.3河长制工作社会认知度仍需加强。河长制工作开展至今,仍有部分单位认为此项工作属水利部门工作范畴,配合度不高,建议通过一定方式强化所有成员单位责任意识,提高镇、村两级河长的工作履职担当意识。

2.4群防群治的氛围不够浓厚。群众保护水环境意识不强,积极主动参与到河道环境整治工作中积极性不高,河道环境整治难度大,易反复。

3.对策及建议

3.1坚持问题导向,规范工作流程。进一步完善“一河一策”,必须坚持问题导向,从当地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因河施策、系统治理,统筹保护与发展,着力解决河湖管理保护的突出问题。对巡河以及群众反映的一般问题及时处理并记录归档,本级无法处理的问题要及时向上级河长制办公室反映,提请上级河长督办或上级河长制办公室协调相关单位和部门处理。问题处理的过程资料要及时完整归档,规范建立河长制工作台账。通过日常工作的逐步规范化,有效促进河湖管理保护常态化。

3.2坚持落实“河长制”,强化巡查督查。将以强化落实“河长制”为切入口,从突击治水向制度化治水推进,实现治水工作的常态化和长效性。定期组织日常巡查,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定期组织整治,水岸齐抓、标本兼治、治管并举,同时根据日常巡查中发现的问题,不定期开展专项整治。

3.3加大经费投入,落实经费保障。切实落实公共财政对河道管护的投入,建立长效、稳定的河道管理投入机制,加强工程维修养护,促进河道资源环境与经济社会发展共赢。及时上报年度经费预算,严格按照批准的年度计划执行,专款专用。

3.4强化宣传教育,努力营造氛围。充分利用村级广播、定期巡河和进村入户走访等方式,加强对治水护河工作的宣传,着力提高沿河居民及企业的意识,努力引导群众关心、支持、参与、监督“河长制”工作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