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互联网+医保”便捷高效服务思考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2-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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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互联网 +医保”便捷高效服务思考

李新玲

呼图壁县医保经办服务中心 新疆昌吉 831200

摘要:进入信息时代,国家相继通过出台一系列政策推进医保服务的转型。“互联网+ 医疗+医药+医保”的“三医联动”已经成为“互联网+医保”便捷高效服务中的重要内容。地方在落实相关政策时要根据本地具体情况开展相应措施。本文详细阐述“互联网+医保”便捷高效服务改制中的问题,并提出具体解决措施。

关键词:互联网+医保;便捷高效服务;措施

一、“互联网+医保”便捷高效服务的积极意义

在传统的医疗服务中,群众办理医保的三大难题是预约难、排队难、缴费难,极大的阻碍了医保服务的健康发展。互联网技术出现之后,在一定程度上推动着医疗服务的改革,但由于互联网系统的普及需要时间,现阶段很多医疗服务系统仍然停留在移动终端和微信平台中。从这一角度讲,推动“互联网+医保”便捷高效服务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持续优化传统医疗服务

在“互联网+医保”服务模式下,通过线上就可以将医保支付系统与实名认证平台进行对接,群众可以通过网上预约挂号、网上缴费、网上下载报告、网上支付费用,这样一来,不仅能够提高群众的医保服务体验,同时还能提高医保服务的办事效率。特别是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各个医院引进“互联网+医保”服务模式之后,疫情患者就诊次数大大减少,交叉感染风险也能及时避免。

(二)优化医疗资源配置使用

在《意见》中明确提出,医保服务改革的最终目的是方便基层群众,提高医保服务效率。借助“互联网+医保”模式,能够保障基层医疗机构人员的服务意识和专业水平,特别是在贫困地区,通过互联网可以在线解决医保群众的各类问题。除此之外,通过互联网模式,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也能有效完善,可以有效节约时间和经济负担。自州医疗保障局的统一部署上线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后,互联网线上服务、手机端服务的全面开展,“让数据多跑腿,让群众少跑路”的医疗保障经办服务模式正逐步得以实现。

  1. 不断提高医保支付效率

信息技术的到来对社会各个行业的发展都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在医保服务中可以有效借助互联网、大数据、云存储、云计算等各类信息技术加快医疗保险行业服务的精准度,为管理者制定决策提供有效参考。例如,一些地方开始设立“云险”业务,通过“互联网+医保”服务模式将所有医保支付进行优化配置,群众可以及时参考交费标准,交费结果等。

  1. 互联网+医保”便捷高效服务面临的挑战

  1. 法律法规有待健全

在我国法律中有《基本医疗保险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但是在“互联网+医保”服务模式下并没有相应的法律保障,这样一来,也会对“互联网+医保”服务的开展产生阻碍。例如,药品矛盾问题等就会缺少相应的法律依据。另外,由于法律不健全,一些责任划分问题也会出现矛盾,加重了患者权益保护的难度。

(二)监管体系有待完善

“互联网+医保”服务模式对整个医保服务改革有重要的意义,但是由于医保覆盖面较广,监管体系不完善,在具体使用过程中,各类问题仍然会不断出现。例如,在网络上应当进行相应的资质验证,而该验证环节是由第三方平台进行,若在进行过程中出现不公正、冒名顶替的现象,就会容易出现各类信息数据泄漏的危险,不法分子也会盗用他人医保基金。

(三)网络安全有待加强

“互联网+医保”模式必须在互联网上进行完成,而大数据背景的到来,互联网应用广泛性也与日俱增,随之而来的是各类网络安全问题,这也会为医保服务带来较多隐患。例如,患者的身份信息被泄露,或者第三方平台利用患者忽视的问题,而将患者的信息挪为他用,这样一来,网络安全问题就会为患者的隐私带来风险。

三、“互联网+医保”便捷高效服务的开展对策

(一)政府角度:不断完善“互联网+医保”的各类措施

第一,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一些省市已经率先将远程医疗服务纳入医保系统中,这样既能方便患者的就医,同时也能提高各个地方医保服务的效率。实践证明,该种方法为“互联网+医疗”的分诊和预约机制奠定了良好的基础。第二,政府应当不断规范地方医疗服务的价格和医保支付标准。通常情况下,医保部门是支付方,而不同的地区会有不同的报销比例,这就要求价格设定部门应当根据不同地区医疗系统的规定,对各类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报销比例以及支付方式等加以规范,有效解决各类矛盾的出现[2]。第三,政府也应当对“互联网+医保”服务的监管法律体系进行快速制定。法律是保障医保基金安全性的有力武器,因此,地方政府应当将药品管理和医保管理互相结合,再充分借助互联网技术加以约束,这样不仅能够对互联网上各类医药服务平台、电商平台进行资质审核以及经营范围确定,同时也能够严厉打击各类骗保行为,全面保障患者、医院和药店的合法权益。

(二)监管角度:不断完善“互联网+医保”服务监管体系内容

第一,地方政府应当参考国家医保局相应的监管体系建设,制定符合地方医保特色的监管体系,这样能够统一各个地区之间的制度,通过兼并,完善管理等加大医保基金监管职能的监督力度。具体可以通过以下三个方面进行,首先,应当紧密结合医保监管的特征,将责任进行明确划分,再设定相应的绩效考核机制,明确所有人员的责任意识。其次,各个医疗部门应当借助互联网技术,实现信息共享和互通有无,这样能够在出现问题第一时间得到解决。最后,监督管理机制应当不断创新,不仅要持续更新被监管对象,同时也要不断改变工作方法。第二,充分借助互联网信息技术开展远程监管模式。例如,国家在2019年先后选取32个地区作为智能监控医保示范点,这些示范点为全国医保单位进行互联网交医保模式的转型提供必要的经验和理论基础。重点关注云技术等各类新型医保基金监管手段,充分发挥互联网的监督作用,有效改变被动监督的现状,最大程度保障基金的稳步发展。

(三)责任主体角度:各个部门,各个主体应当明确自身责任职能

“互联网+医保”便捷高效服务模式离不开国家政策的指导,地方政府的努力,同时也离不开所有责任主体的配合。地方医疗机构首先应当根据“互联网+医保”的相关模式,对所有医疗质量管理部门、药学服务部门以及医药信息技术部门等进行全面管理和监督。首先,确保线上登记信息的准确性。其次,确保电子处方流转的科学性。最后,加大对药品管理的监督力度。所有医疗机构的医生和执业药师也应当具有相应资格证书,必要的时候可以通过参与线上培训,资质审查和地方监管等形式,保障人员的专业性。对于技术平台的建设来讲,不同层次的医疗机构在合作过程中应当重视技术和资源的共享,社会上的药店以及医保部门也应当将数据进行共享,这样能够实时追溯医药的流通途径,最大程度提高用药安全。

(四)社会层面:配合国家政策,发挥监管力度

“互联网+医保”便捷高效服务的开展,需要全社会所有人民共同参与,共同监管,这样才能方便群众及时了解各类国家医保政策,对地方医疗保险办理业务更加熟悉。必要的时候可以通过邀请专家、学者、各类专业医生等参与听证会的形式,确保“互联网+医保”服务落到实处。另外,资金投入、人才投入也应当受到重视,全面保障“互联网+医疗+医药+医保”服务模式持续完善,提升群众的幸福感。

总结:

综上所述,地方医疗部门应当紧跟《意见》中的原则、目标和任务要求,创新管理形式,提高责任意识,并强化自主能力提升。可以说,“互联网+医保”便捷服务模式的落实和开展是一项任重而道远的工程,所有人员都应当提高其智能化、网络化、数字化效果,真正让信息化和现代化互相结合,加快医疗保障的建设力度。

参考文献:

  1. 蒲江县:“互联网+医保”让服务更加便捷、高效、规范[J].四川劳动保障,2020(12):26.

  2. 邓勇,周仪昭.“互联网+”医保服务中的规制缺陷和综合治理[J].中国医院院长,2021,17(07):66-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