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灰吟》和《未选择的路》的诗歌对比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2-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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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灰吟》和《未选择的路》的诗歌对比

曹潇戈

西北大学外国语学院 陕西 西安 710100

摘要:中西方在历史、宗教、神话、以及价值取向等方面的差异使得中西方的诗歌有着不同的特征,他们在韵律、结构、意象等都形成了自己独特的风格。本文选取中文诗歌《石灰吟》以大年及英文诗歌《未选择的路》进行对比分析,发现两首诗歌虽然韵律、结构、意象有所不同,但却都在一定程度上表达出诗歌的“韵美”和“意美”。

关键词:《石灰吟》;《未选择的路》;对比

1.引言

诗歌是诗人对内容和情感的表达,它不单单是通过文字的简单堆砌,而是经过精心雕琢,通过音律、词汇以及句式等形式的变化,来增强读者的阅读感受,使诗歌的感情表达得更淋漓尽致,这也是诗歌的精髓所在。

中国古代诗词作为中国传统文化中独特的一种艺术表现形式,在内容和形式上具有很多特点。首先,中国古典诗词的句子非常凝练,往往一个字就包含很多的含义;其次中国古典诗词具有音乐美,有一定的节奏,读起来朗朗上口;最后,中国古典诗词中有很多的意象,而且很多意象已经形成固定的情感内涵。

而由于英文是静态语言,中文为动态语言;中文诗意合语言,英文是形合语言等特点,必然会导致中文诗词和英文诗词在一些方面的表达会一些不同之处。因此,本文选取中文诗歌《石灰吟》以及英文诗歌《未选择的路》进行从它们的韵律、结构、意象方面进行对比分析。

2.中英文诗歌背景介绍

《石灰吟》是明代政治家、文学家于谦创作的一首七言绝句。于谦字廷益,号节庵,汉族,是浙江杭州府钱塘县人,在当时明朝贪官盛行的境况下,他一直保持着初心,是一代名臣。此诗相传是于谦12岁时,在观看师傅们煅烧石灰的过程中,看到成堆的青黑色山石,在经过烈火焚烧后变为白色的石灰这一场景深受触动而创作。此诗借吟石灰锻炼的过程来表达其人生的追求,以物喻人,以石灰自勉。

《未选择的路》是美国诗人罗伯特·弗罗斯特所写,首次发表在1915年8月的《大西洋月刊》上。他是美国最受欢迎的诗人之一。这首诗的内容与其的经历有关,他曾经在人生的岔路,面临着两种不可能同时涉足的“道路”——留在家乡(新英格兰),还是去英国;当一名农场主,还是当诗人。在当时诗人待遇低下的境况下,他还是毅然决然地走上了诗歌创作的道路。当他写这首诗时,已经是返回新英格兰成为小有名气的诗人了。

3.赏析

本文将从句子结构和音韵以及意象方面对于谦的《石灰吟》和罗伯特·弗罗斯特的《未选择的路》进行比较。

3.1韵律方面

于谦的《石灰吟》韵脚字为“山”,“闲”,“怕”,“间”。第一二,四行都是相同的韵脚,音律读出来给人一种和谐的感受,但突然第三行出现一个不同的韵脚,打破了这种整体之感。这首诗本就体现了刚直之感,表达了诗人冲破世俗的腐败,仍要做到出淤泥而不染,在韵律上的突兀之韵脚恰恰给人以这样的感觉,同时也体现了诗歌表达的刚直不阿的精神。真正实现了“音美”。

弗罗斯特的《未选择的路》是一首叙事诗,分为四节,每节五行,每行四音步。此诗每一节当中的第一、三 、四行押一个韵,第二、五行押一个韵,为传统的五行体格律诗(a-b-a-a-b)。以第一节为例,第一、三、四行的wood、stood、could同韵/u:d/, 第二行和第五行的both和undergrowth 同韵/əu/。这首诗的韵律是抑扬格四音部,每行八个音节,一强一弱,一短一长,交替出现,抑扬顿挫,也带给人听觉的美。

由于语言体系不同,英汉诗歌呈现不同的韵律。英语的轻重音节使语调具有明显的起伏状态,使英诗呈现一种内在的节奏美,使之可以不依赖音韵而造成和谐,所以英诗中节奏成为了极其重要的因素。同时,汉英两首诗都通过尾字压韵实现了诗歌的韵律之美,达成和谐之美。

3.2结构赏析

诗歌的形式特点之一在于句式的对仗,例如于谦的《石灰吟》中的“千凿万锤”,“烈火焚烧”, “粉身碎骨”。这样的对仗使诗词在形式和意义上显得整齐匀称。这种工整的对仗在口头表达中很少出现。而正是这种诗人的“刻意而为之”,将男主人公此时内心视死如归为出淤泥而不染刚直不阿的情感表现得淋漓尽致。但英汉两种语言句子结构安排上不同,故导致英文诗词常常会有不同的结构。

汉语是形合语言,英语是意合语言。“所谓形合就是仪仗形式( 包括词的变化形态、衔接手段等), 将语言符号由‘散(个别的词)’到‘集(词组乃至语篇)’组织起来的手段;而意合是仪仗意义,即内在的逻辑关系组织语言的手段( 周玉忠,2007)。” 汉语在句子排列上很少使用关联词,但内在联系,注重隐性连贯,逻辑事理,以神统形。而英语使用连词、介词、关系词以及其他连接手段将句子成分联系起来,表达语法关系和逻辑关系。例如《未选择的路》中,“and”、“then”、“though”、“in”、“yet”等词将整个诗歌串联起来,使得英文诗歌更具逻辑性。

因此,在结构上,《石灰吟》更加对仗,而《未选择的路》更具逻辑性。

3.3意象赏析

古典诗歌翻译中,意美是诗歌美的最高境界,也是诗歌美的最终归宿和目的。《石灰吟》是明代诗人于谦所作。吟, 古典诗歌的一种形式。诗人于谦托物言志, 通过对石头不畏“千锤万击”和“烈火焚烧”, 即使“粉身碎骨”, 也要留下清白石灰的描写, 赞颂了石灰坚强不屈、洁身自好的品质,抒发了诗人不同流合污、坚决同恶势力斗争到底的思想感情。“千锤万击”四字, 铿锵有力, 写出了石灰原料的来之不易。石灰的原料是石灰岩, 开采石灰石的时候, 需要无数次的锤击开凿, 才能将其从山中开采出来。“烈火焚烧”是讲石灰岩被开采挖掘出来以后, 还需经过高温的煅烧。在炉窑的熊熊烈火中, 石灰岩被通身烧透, 才能成为生石灰。“若等闲”三个字貌似轻松自如, 实际惊心动魄, 显示了一种勇于接受艰难困苦的磨炼、不怕牺牲的大无畏精神。

那么英文诗歌也做到了的“意美”呢?《未选择的路》一个主要特征便是意象的特殊使用。通常,诗人倾向于使用确定的,熟悉的事物来代表抽象的对象。在这首诗中,弗罗斯特选择的最重要的意象为——“路”。他借助一种选择哪条“路”,来表达一件深刻而重大的事情,即人生方向的选择。诗歌开篇描绘了一个具体的画面:诗人在林间遇见岔路时将怎样选择。然后,随着诗歌的一步步展开,其具有深远哲理的意义逐渐显现,即树林中道路的选择意味着人生方向的抉择。诗人使用树林中的道路选择来传达人生处处充满分叉路的现象,这也是这首诗“意美”的体现。

两首诗通过不同的意象,表达出诗人不同的内心情感,也给读者以置身其中、身临其将的感觉。

4.结语

本文选取的两首诗虽然在虽然韵律、结构、意象上有所不同,但它们都很好地阐释了“意美、音美、形美”。

诗歌饱含一个国家深厚的底蕴,中国的古典诗歌是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当然,英文诗歌也是西方文化缩影。诗歌拥有一种抚慰和引发共鸣的特殊力量,它可以给很多人带去美好的精神世界。比较中英文优秀的诗歌,可以帮助我们了解多元文化并存的世界。

参考文献

[1]聂芳.“三美论”视角下的《一剪梅》英译研究[J]. 海外英语, 2019(6).

[2]石苏黔.且看于谦的“清白”——读《石灰吟》[J].金山,2018(11):62.

[3]许渊冲.翻译的艺术[M].北京: 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 1984:52-55.

[4]周玉忠, 乔幪, 李霞. 英汉互译教程[M].宁夏: 宁夏人民出版社, 2007.

作者简介:曹潇戈,1997.07,女,回,河南省商丘市,硕士研究生,西北大学外国语学院,无,研究方向:外国语言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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