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转型期公务员“职业倦怠”的原因分析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2-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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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转型期公务员“职业倦怠”的原因分析

刘玉娟

中共无锡市委党校,江苏无锡214086

[摘要]当前,面对社会转型期的“利益分化”诱惑感与“社会差距”剥夺感,我国公职人员也正面临着“阳光心态”流失、“职业倦怠”凸显的问题,本文从一种类型的公务员“职业倦怠”症状出发,而是从公务员“阳光心态”流失、“职业倦怠”渐成的整体性出发,系统考察社会转型期公务员“职业倦怠”发生的原因。

[关键词]社会转型期;公务员;社会差距;阳光心态;积极履职

中国正处在社会转型期,公务员“职业倦怠”的客观现状,分析社会转型期公务员“职业倦怠”原因,也不是从一种类型的公务员“职业倦怠”症状出发,而是从公务员“阳光心态”流失、“职业倦怠”渐成的整体性出发,系统考察社会转型期公务员“职业倦怠”发生的原因。结合“公务员工作压力与职业倦怠的关系、以及公务员塑造阳光心态积极履职方面”的社会调研来看,社会转型期公务员“职业倦怠”发生的原因,大致有如下几方面:

(一)“欠优化”的“工资机制”容易导致公务员“职业倦怠”

马克思主义认为,“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邓小平也指出,“如果只讲牺牲精神,不讲物质利益,那就是唯心主义”。社会转型期,中国公务员群体的“职业倦怠”产生、“阳光心态”流失等现象,其原因固然复杂多样多变,但究其根本仍在于“公务员群体”的“职业利益”问题。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发生了巨大的利益变迁,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的过程中,一方面,原有的计划经济时代,不同职业、不同群体的利益具有一元化的“集体利益的同质性”,人们并不过分追太多的物质利益,另一方面,当前的市场经济时代,把原有的“集体利益的同质性”打破了,使得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利益分化开来,追求正当的“个人利益”亦“顺理成章”。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基本分配制度,既在市场经济中激发了“社会活力”,又在社会转型中拉大了“社会差距”。其中,公务员群体特别是科级及以下的基层公务员,在改革开放的浪潮中颇感“利益缺失”与“利益剥夺”,产生公务员“职业倦怠”和“阳光心态”流失亦非偶然,这从激励公务员“工作活力”的薪酬增长机制来看,可见一斑。

改革开放至今,公务员工资调整一共有10次,第一次调整在1985年,确立公务员薪酬——以职务工资为主的结构工资制,结构工资分为基础工资、职务工资、工龄工资和奖励工资4个部分;第二次是1989年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普调1级;第三次是1993年实行公务员职级工资制,由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工龄工资4个部分组成,调整后的职级工资最大最小差值为6倍多,相对于1985年公务员工资职级最值差10倍有所缩减;1997年(1次基础工资微调)、1999年(1次提高工资基数)、2001(2次,1月初基础工资调整,10月职务工资调整)、2003(1次职务工资微调),而2006年公务员工资整体性提高之后,一直到2014年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的《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意见》、2015年《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养老并轨”)才让许多基层公务员又看到了“涨工资”的“预期”,这期间一共有近9年没有工资增长。改革开放以来的公务员工资增长机制来看,激励公务员“工作竞争活力”的“工资增长”机制不完善,是导致公务员产生“职业倦怠”和“阳光心态”流失的根本原因,容易引发“组织引导缺乏”型的公务员“职业倦怠”、“工作难度加重”型的公务员“职业倦怠”、“个体能力不适”型的公务员“职业倦怠”、“创造价值缺失”型的公务员“职业倦怠”等。

(二)“高负荷”的“工作压力”容易导致公务员“能力乏困”

从边际效应来看,人的能力是有限的,而工作的难度则可能具有“无限性”,当工作难度不断增加时,人的能力供给就颇显乏困了。社会转型期,公务员工作难度系数不断提升,“高负荷”的“工作压力”容易导致公务员“能力乏困”,引发公务员“职业倦怠”。公务员工作的压力来源主要有以下因素:(1)公务员工作自身的重复性、程序性、乏味性。目前,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这三大类公务员,除了涉及刑侦调查、司法断案、行政决策、立法研究、政策规划、环保检测、气象地质等特定事项需要“独立思考”,大部分公务员工作都是重复性、程序性、乏味性的,比如户籍窗口、工商窗口、税务窗口、计生窗口等“窗口”办事的公务员工作,长久做这种工作,容易形成“职业疲倦”或“职业倦怠”。调研中,在“每天‘程序化’的工作模式,让我感觉工作特别的单调、乏味”的情境描述中,有22.4%被调查公务员选择“完全符合”、18.2%选择“比较符合”、选择感觉“一般”的占36.5%,也表明公务员面对程序化工作所产生的“职业倦怠”。(2)公务员工作与群众接触“建构互信关系难”。社会转型期,利益分化与利益整合在寻求社会公正性的道路上“任重道远”、“步履维艰”,客观存在的“官民互信”资源流失,若要重构,也需要一个过程。公务员工作与群众接触存在“建构互信关系难”的问题,也是让公务员工作颇感压力重的主要因素。比如,在江苏省无锡市的一个基层派出所户籍管理窗口,一对夫妇来办证明,硬是不相信负责办事的户籍管理公务员,强求对方开证明要盖“大红章”(“江苏省公安厅”印章,地方公安部门不具有该权限)

[1],市民的非理性诉求与公务员依法办事形成了新的“信任矛盾”,亦增加了公务员工作压力。(3)公务员工作中的“领导关系”与“同事关系”难处理。公务员因工作产生的“上下级领导关系”和“同事关系”是较为复杂的,其“人事关系的潜规则性和复杂性”,恰如机关单位里存在的一种说法“公务员,表面上,很容易相处,实际上,很难走得近”,“机关内人际关系越复杂”,也就容易让公务员在机关里“感觉工作很累”。(4)公务员工作考核存在“科学定性难”。事实上,中国公务员管理体制也是一套完整的科层制“规控体系”,严格的内部规章制度和工作绩效考核,让公务员在工作中颇感“疲累”,特别是绩效考核成为例行公事、考核结果缺乏跟踪反馈、年终优秀评比大打折扣等情况,让公务员考核工作有时难以服众,比如有的公务员请假超过一个月,年终却是优秀,而兢兢业业者却被评为“称职”等,久而久之,形成公务员群体内部的“隐性行政文化”,让公务员颇感工作很累,容易导致公务员“能力乏困”。

(三)“缺认同”的“公众期望”容易导致公务员“价值低估”

“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兴,国无信不盛”,缺乏诚信难于立足社会,谋求发展,而缺乏信任则会导致社会陷入“囚徒困境”,增加社会谋求“纳什均衡”的“合作成本”。从社会关系学上讲,人与人之间,建构一种互信的关系,有助于增进人们之间的“合作快乐感”、增强人们之间的“价值创造感”。中国社会转型中,由于社会利益分化问题,特别是改革开放“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政策执行较好,而“先富带动后富”政策执行较慢,使得整个社会呈现出“贫富差距较大”、“社会马太效应凸显”,人们往往因此而产生“利益剥夺感”,进而转化为“泄愤型”的“仇官仇富”心态,其中,就包括对公务员“社会期望高”而又对公务员工作“认同度低”、仇视“官员腐败圈”、不满“官二代”升迁快等情况。“官民互信关系”资源的流失,会让公务员在日常工作中产生“工作价值被低估”、“自身价值被低估”、“政府价值被低估”等“负能量”的“职业倦怠”心态。从调研的情况来看,见表5,针对“社会公众对公务员工作期望太高,给我造成了很大的工作压力”的情境描述,被调查的公务员有41.2%选择了“比较符合”,11.5%选择了“完全符合”,选择“一般”的占25.6%,而选择“不符合”和“完全不符合”的仅仅占了14.3%、7.4%,表明“对于公务员工作水平持过高的公众期望”,会给公务员造成一定的心理压力,处理不当就可能削弱公务员“阳光心态”,促成公务员“职业倦怠”;另一方面,公众对于公务员工资福利增长的情况“过于敏感”、甚至“持以质疑”,通过互联网媒体介质形成“公众舆论”,则容易导致公务员产生“低估公务员工作价值”的心理负担。所以,“缺认同”的“公众期望”容易导致公务员“价值低估”,即公众对于公务员工作的“社会期望水平过高”和对于公务员工作的“社会支持偏低”的矛盾,亦即“期望—支持”失衡问题,容易造成公务员工作成就感低落,形成公务员“价值低估”的职业倦怠。

(四)“多重叠”的“角色悖论”容易导致公务员“职业迷茫”

美国社会心理学家乔治·米德(Mead,George,1934)在《心灵、自我和社会》的书中认为,“每个生物人在向社会人转化时,总是会经历一个社会化的过程,而社会化的过程则是一个‘社会角色’扮演过程”,社会角色扮演过程主要包括“角色期待——角色领悟——角色实践”,当一个人扮演许多“社会角色”而“角色之间存在行为规范对立、矛盾、不相容”时,特定事件、特定情形出现后,就会引发“角色冲突”、“角色紧张”或“角色悖论”。由于代表国家履行“公共职责”,公务员职业本身会存在着“多重叠”的“社会角色扮演冲突”或“角色悖论”的问题,从公共性角度来看,公务员应该扮演着“公共政策”执行者的“公共人”角色;从社会性角度来看,公务员还扮演着主张“自身公民权利”的“公民人”角色;从经济性角度来看,公务员作为市场经济中的社会人,也会在解决“养家糊口”问题上追寻自己“合法利益”,扮演着“经济人”角色。公务员作为多元化社会角色的“重叠交叉”扮演者,并不一定会引发“角色悖论”,只有在公务员所处的工作环境和自身私欲膨胀的时候,不同“社会角色”之间的“行为规范”,才会发生冲突,即“多重叠”的“角色悖论”,比如一般清廉的官员,控制好了“私欲”而管好了自己“经济人”角色,就不会“滥用公权”而相应地履行好了“公共人”角色的行为规范,反之,贪污的公务员则就是“多重叠”的“角色悖论”的“牺牲者”。社会转型期,中国行政管理领域的“官本位”行政思想和行政文化并没有完全“剔除”,“官本位”的“科层制”管理下,整个公务员体系采用一个分配标准,即一切“分配”都以领导职务为核心,所有的权力、资源、机会和待遇,都按“官位”的大小、领导职务大小来配置。一方面,体制外,社会公众对于公务员是否成功的判断标准,锁定为“是否晋升为领导职务”、“做的官位有多大”,导致“官本位”文化环境渐浓,另一方面,体制内,公务员自身也将“当大官”作为评价其“自身价值”的成功标准,即“不想当官的公务员不是好公务员,不想当大官的领导不是好领导”。在不断的“官本位”、“求大官”、“做官瘾”的“追名逐利”中,作为“逐私利”的“经济人”、“社会人”、“公民人”就会与“谋公利”的“为人民服务”、“天下为公”的“公共人”角色发生“角色冲突”,长此以往,公务员“多重叠”的“角色悖论”、“角色冲突”,就容易导致公务员“职业迷茫”、“职业困惑”,直到公务员“职业倦怠”。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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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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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王颖,王笑宇.中国公务员的职场去留动机:职业承诺及其影响因素研究[J].中国行政管理,2021(5):79-83.

[5]王华华.政治信任:实现“中国梦”的群众基石[J].山东行政学院学报,2018(2):51-58.

[6][美]乔治·赫伯特·米德.心灵、自我和社会[M].霍桂桓.南京:译林出版社,2019:44-46.

[7]彭向刚,刘振军.我国公务员队伍职业能力的问题成因及对策探讨——基于制度分析的视角[J].行政论坛,2019(3):61-67.

作者信息:刘玉娟 (1977,09),女,汉,江苏省连云港市,硕士研究生,中共无锡市委党校,党的建设及社会治理,

作者信息:刘玉娟 (1977,09),女,汉,江苏省连云港市,硕士研究生,中共无锡市委党校,党的建设及社会治理,

 


[1] 调研人员于2015年3月9日上午10点,在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鼋头渚派出所户籍管理科室亲见此事。现实中,部分群众的非理性诉求与对公务员的不信任,并非个例,而是一种客观存在的社会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