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教师如何尊重学生人格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2-09-23
/ 2

浅谈教师如何尊重学生人格

冯野

 石嘴山市锦林小学  753000

从心理学的角度而言,得到别人的尊重是每一个人内在的心理需要,学生当然也不例外。按照美国著名人本主义心理学家马斯洛的理论:个体的需要共可划分为五个层次,他们由低级到高级依次是生理的需要、安全的需要、归属和爱的需要、尊重的需要和自我实现的需要。这五个层次的需要是逐级实现的,低层次需要的满足是高层次需要产生的基础。可见,要促使学生产生自我实现这种高层次的需要,即充分发挥自己的才能,正确认识自己和周围的世界,进行创造性的行为。离不开第四个层次——尊重的需要的实现。教师只有尊重学生、满足他们尊重的需要,才能促使他们产生主体意识,使他们认识到自己在学习中的主人公地位,继而萌生自我实现的需要,推动自身主动的完善和发展。

那么,基础教育课改背景下、为其全面发展创造条件呢?我想在基础教育课改背景下,至少应做到以下几个方面:

教师应尊重学生的人格

基础教育课改要求建立平等、民主的新型师生关系。教师和学生只是责任和义务的不同,在人格上则是完全等同的。教师必须热爱学生,但只是爱是远远不够的。随着学生年龄的增长,自主、独立的意识日益加强,他们越来越强烈地要求教师给予自己理解和尊重。这种被尊重的需要是与学生心理上和生理上所具有的特殊敏感性联系在一起的。教师只有做到理解学生、尊重学生才能保证师生关系的良好发展。

教师要尊重学生的人格,就要注意教育学生的艺术。例如:一个平日学习不太好的小学生刘某经过努力在考试中取得了不错的成绩,而另一个好学生却没考好,他们的老师在班上表扬了刘某后,转头批评那个考砸了的孩子说:“你看你,骄傲的尾巴翘到天上去了吧?连刘某这次都考了那么高的分数,你却考成这样!”结果,两个孩子的自尊心都受到了伤害,这点当然是这位老师所没有想到的。可见,教师在教育学生的过程中,必须随时注意自己的言行,以免铸成无心之错。

当然在批评学生时对其进行讽刺、斥责、辱骂甚至体罚就更不应该了,这与教师的职业道德是完全相悖的。作为教师,我们在任何时候都不能为泻自己的一时之愤而做出有损学生人格、伤害其自尊的行为。苏霍姆林斯基曾提出一个著名的口号:让每一个学生都抬起头走路!

教师应该尊重学生的个性差异

有人说:黄沙如海,找不到绝对相似的两颗沙粒;绿叶如云,寻不见完全雷同的一双叶片。同样,大千世界,芸芸众生,我们也找不到完全相同的两个人。正是由于差异的存在,我们每个人才成为独特的个体,我们的世界才变得如此丰富多彩。但遗憾的是:老师们却往往认识不到这点。通常,最让教师头疼的莫过于班上学生的差异太大。转化差生体现了教育者的责任,对个体而言差生可以转化,但对群体而言是不可转化的。一个班上总会有排名最后的学生,老师转化了他,必然会有另一个学生去填补他的位置,教师在转化差生的同时也在制造着差生。更何况,我们称之为差生的人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差。美国哈佛大学心理学教授加德纳提出了多元智能理论,他认为人的智能有七种相对的独立模式:语言智能;逻辑——数学智能;空间——视觉智能;音乐智能;身体——运动智能;人际交往智能;自我理解智能。这七种智能在每个人身上都不是平衡发展的,每个人都有自己较为得心应手的智能表现途径。如果无视这一事实,在学生发展上一味求同、求全,就是对学生个性差异的不尊重。

教师尊重学生的个性差异就应该做到:教学中不是要求学生在各方面平均发展、成为同一模式的人,而是根据每个学生的个性特长因材施教,使每个学生都能在全面发展的基础上比较充分地发挥自己的潜能,都能在各自原有的基础上得到进一步的提高。苏霍姆林斯基:认为:教育者的明智就在于他能够从似乎都差不多的学生中,发现每个人特有的兴趣和爱好、特长和志趣,大胆地让每个人的才能得到发展。这正是我们教师需要努力去做到的,同时也是教师在教育过程中尊重学生个性差异的一种最好的表现。

三、教师应该尊重学生的主体精神

这次基础教育课程改革非常强调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而要做到这一点,必须发挥学生的主体精神。众所周知:学习活动是个体自身的认识活动,任何人都无法替代。同样,教师也不能代替学生去学习,因为每个学生都是独立于教师头脑之外的、不以教师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教师不应该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学生。强加的结果不但会加不进去,更严重的是会挫伤学生的主动性、积极性,扼杀他们的学习兴趣、窒息他们的思想,甚至他们的抵制和反抗。所以教师必须引导学生自己去积极主动地完成学习任务:让学生自己读书、自己感受事物、自己动手操作,自己观察、分析、思考,从而使他们自己明白事理、自己掌握事物发展变化的规律。

教师要尊重学生的主体精神就要做到:尊重学生学习的要求;尊重学生学习的兴趣;尊重学生成为学习主人的愿望。而且老师们还要认识到:在基础教育课改下,课程资源已不再仅限于教材;课堂已不再仅限于教室;教育者也不再仅限于教师。所有这些都需要因学生、因地、因时而发生变化。所有的活动都必须围绕新课程的核心理念——

一切为了每一位学生的发展”而开展、进行。只有这样,才能让学生真切地感受到自己是学习活动的主人,进而生产主体意识、发挥主题精神,以主人公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投入到学习过程中去,实现自身全面、和谐的发展。

四、教师应该尊重学生的民主权利

现代社会无论从法律还是从伦理角度看,学生都是责权主体。作为责任主体,教师要引导学生学会对学习、对生活、对自己、对他人负责,学会承担责任;作为权利主体,教师要保护、尊重学生的合法权利。在我们国家,教师和学生拥有着平等的民主权利,同样,在教学活动中,教师和学生也应该建立起民主、平等的师生关系。教师不是课堂的中心、神圣的主宰,学生更不是被动承载知识的容器。在应试教育的教学中曾屡屡出现这样的一些情况:有个小学生问老师:“红军过草地把皮带都吃了,那他们的裤子不就掉下来了吗?”老师让家长带孩子去查智商。学习《皮球浮上来了》一课,有个孩子问:“皮球掉进树洞里,往树洞里灌水,水不渗下去了吗?”老师向孩子家长告状,认为孩子多事。这些实质都是教师无视学生主权利的体现。

基础教育课改要求教师作风要民主,至少应做到:尊重学生提问的权利。即允许学生提出不同于教师的意见,教师不能将自己的话当作命令而要求学生绝对服从;教师与学生的意见产生分歧时要平等地交换看法。教师要耐心地听学生讲话,即使是错误的,也要坚持听完而后再做纠正;如果不是原则性的问题,考虑到自己的反对或禁止会引起学生很大的苦恼和不解,教师可延缓解决这类问题。不妨让学生去亲身经历体验一下,以加强他们对这一问题的认识;教师要尊重学生对教学进行评价的权利,请学生对自己的教学工作多提意见和建议,虚心向学生学习。这样做不仅有利于加强师生情感、拉近师生距离,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主动性。而且会给教师的工作带来无限的生机和活力,激励教师在业务上不断进取,真正实现教学相长。而这点恰恰是本次基础教育改所提倡的。作为教师,我们应努力使自己成为学生的同志和益友,将教育意图隐含在民主和谐的良好气围之中,潜移默化地对学生发挥作用、影响。

基础教育课改要求教师不仅要将学生培养成学习的主人,而且要使其成为生活的主人,成为独立的、积极参与社会的、有责任的人要实现这一目标,教师能否真正做到尊重学生是至关重要的。

关于如何尊重学生,值得探讨的问题还有许多:如尊重的尺度的把握——尊重不等于迁就,更不同于纵容。如果每一位教师都做到尊重学生,那么无论是对新型师生关系的建立还是对学生主体作用的发挥乃至对学生的终身发展都将大有裨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