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法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研究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2-10-20
/ 2

高校法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研究

昝镇

西北政法大学

摘 要:为培养具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德才兼备、高层次的复合型、实务型法律人才,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多次对《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进行了修订。本文旨在对培养方案中的新特点、新变化以及部分高校新的培养方案修订情况进行研究。

关键词:高校 法律硕士 培养方案 法学 非法学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考察中国政法大学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深入推进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1]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相继于2006年、2009年、2017年对《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进行了修订。下面就新旧方案进行对照研究,对部分高校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指导性培养方案特色进行分析。

一、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适用于非法学专业毕业生)

2017版《培养方案(非法学)》中对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面向的对象进行了细化即立法、司法、行政执法和法律服务以及各行业领域;人才培养目标定位由复合型、实务型法律人才调整为复合型、应用型法治人才,更加凸显了人才培养的实用性。2017版《培养方案(非法学)》中对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社会主义法学基本原理,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行了强调,进一步体现了强化法律人才培养助力社会法治建设的现实需要和新时代社会主义法治人才培养的内在要求。2017版《培养方案(非法学)》中不再强调培养单位复试选拔,充分赋予了各培养单位在招生中的主动权;将招生对象扩展为具有国民教育序列非法学专业大学本科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或同等学力人员,一定程度上放宽了报考条件以便让更多有志青年继续学习深造。2017版《培养方案(非法学)》更加注重法科生思想引导和价值观教育,更加注重实践教学,取消了以考试课比例的硬性要求,进一步凸显强化法律硕士实务能力培养,接轨实务部门要求的现实需要。2017版《培养方案(非法学)》中不再强调确定具体的导师负责研究生论文指导工作;明确了学位论文的成果形式。不难看出,2017版《培养方案(非法学)》更加注重学位论文的联合指导,能够让其他导师组成员和具有法律实务经验的专家共同参与到论文指导工作中,论文的成果形式强调了成果的实践性,进一步回应了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实务性要求。2017版《培养方案(非法学)》对学位论文评阅专家作出了具体要求,至少1名为法治工作部门专家;对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也作了明确要求,应有1至2名法治工作部门专家。由此可见,2017版《培养方案(非法学)》更加注重法治工作部门专家在论文指导、论文评阅、论文答辩中的作用发挥,以便让法治工作部门专家全方位、全过程、全要素地参与到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之中。

二、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适用于法学专业毕业生)

2017版《培养方案(法学)》中录取方式有了重大变化,要求通过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对将招生对象扩展为具有国民教育序列非法学专业大学本科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或同等学力人员。由此可见,2017版《培养方案(法学)》降低了报考门槛,提高了录取标准,拓宽了生源渠道,有利于更多的法学人才继续学习深造。2017版《培养方案(法学)》对培修业年限进行了延长,赋予指导老师更多培养学生的时间,给予学生更多参与法律实务的机会。培养方式与上述非法学专业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中的情况基本一致,在此不再赘述。2017版《培养方案(法学)》中对学位论文写作规范提出了具体要求1.论题具有理论和实践意义,题目设计合理;2.梳理和归纳同类问题的研究或实践现状;3.论据充分,论证合理,资料完整;4.作者具有研究方法意识,能够釆取多样的研究方法,如社会调查与统计方法、规范实证方法等[2],进一步突出了对着眼实际问题、面向法律实务、分析解决法律实务和实践问题能力等方面的要求。

三、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

原《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学位办〔2009〕10号)终止执行,在新的培养方案中以非全日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出现,上述分析中已做说明,在此不再赘述。

四、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指导性培养方案研究

(一)中国政法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于2021年5月修订了法律(非法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全日制)和法律(非法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非全日制)培养方案。培养目标为1.具有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政治素质高;2.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基本功和适应社会需要的复合型知识结构;3.具有严谨的法律思维和较为开阔的国际视野;4.具有全面的法律职业能力和良好的法律职业伦理[3]。学制三年,最长五年,其中全日制研究生脱产学习实行

双导师制;依托于与司法实践部门共建的实习基地参加实习;着力推动与境外知名大学法学院和国际机构的合作与交流,通过学生互换、学分互认、双学位项目、暑期课程、国际实习实践等多种形式,实现学生的国际化培养。

(二)西南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着力探索符合行业发展现状和人才需求的培养模式,根据法律事务的不同领域区分不同方向目前该校共有长江经济带高端法治人才试点班(知识产权法实务方向)、长江经济带高端法治人才试点班(民商法实务方向)、西部地区高端法治人才试点班(律师实务方向)、一带一路高端法治人才试点班(刑事法实务方向)、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高端法治人才试点班(企业法实务方向)、法律硕士(涉外仲裁实务方向)、法律硕士(财税金融法实务方向)、法律硕士(企业法实务方向)、法律硕士(民商法实务方向)、法律硕士(知识产权法实务方向)、法律硕士(刑事法实务方向)、法律硕士(民事司法实务方向)、法律硕士(律师实务方向)、法律硕士(监察法实务方向)、法律硕士(人工智能法实务方向)、法律硕士(证据调查实务方向)、法律硕士(涉外经贸法律实务方向)、法律硕士(国际商法与争端解决方向)、法律硕士(合规实务方向)等18个培养方向[4]

(三)华东政法大学。在华东政法大学2022级培养方案中,除非全日制法律(非法学)和非全日制法律(法学)培养方案不区分方向外,全日制法律培养方案均根据实际情况和自身特点,制订各方向的培养方案,具体如下。法律学院负责全日制法律硕士公共卫生法律实务方向、全日制法律硕士民商法实务方向、全日制法律硕士卓越法治人才实验班、全日制法律硕士智能法实务方向、全日制法律硕士公共卫生法律实务方向等5个方向的研究生培养;经济法学院负责全日制法律硕士经济法律实务方向、全日制法律硕士商事法律实务方向、全日制法律硕士法律与金融方向等3个方向的研究生培养;国际法学院负责全日制法律硕士国际经贸法律实务方向、全日制法律硕士国际法与涉外法务方向、全日制法律硕士涉外律师方向等3个方向的研究生培养;刑事法学院负责全日制法律硕士刑事法律实务方向、全日制法律硕士刑事法律实务方向等2个方向的研究生培养;国际金融法律学院负责全日制法律硕士国际金融与法律实务方向、全日制法律硕士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实验班等2个方向的研究生培养;律师学院负责全日制法律硕士高端律师人才创新实验班1个方向的研究生培养;知识产权学院负责全日制法律硕士知识产权实务方向1个方向的研究生培养[5]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转发《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的通知(学位办〔2017〕19号)印发后,各高校高度重视本校《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目前均已按照国家最新政策和要求完修订了本校方案。各校培养方案中,紧密结合自身学科优势与特色,进一步凸显了法律硕士的事务性特点,为提升法硕人才培养质量奠定了坚实基础。

参考文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转发《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的通知(学位办〔2017〕19号)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转发《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的通知(学位办〔2017〕19号)

[3].中国政法大学《法律(非法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全日制)》《法律(非法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非全日制)培养方案》

[4] 西南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法硕培养,https://yjsy.swupl.edu.cn/pygl/fspyfx/index.html

[5].华东政法大学培养方案查询应用https://gsms.ecupl.edu.cn/gsapp/sys/pyfacxapp/*default/index.do#/pyfa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