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新《档案法》群策群力做好档案管理工作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2-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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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新《档案法》群策群力做好档案管理工作

王文兰

哈巴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新疆 阿勒泰 836700

摘要:新《档案法》提出了依法建立档案工作责任制、档案管理制度、档案开发利用、档案信息化建设等工作要求。档案管理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新《档案法》,学懂弄通悟透,明确档案工作准则。为此,文章以新《档案法》实施意义为切入点,提出贯彻落实新《档案法》的建议,为相关工作者提供参考,从而做到群策群力做好档案管理工作。

关键词:新《档案法》;档案管理工作;贯彻落实

前言

在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中,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修订版)》(简称新《档案法》),于2021年1月1日正式实施,修订内容涉及档案开放期限、档案管理制度、档案监督检查、信息化档案建设等,对档案管理工作具有较大影响。为落实档案局宣贯的新《档案法》,加强人员依法治档、依法管档的思维,提高档案管理水平,应积极学习新《档案法》,将档案价值发挥出来。

1 新《档案法》实施意义

新《档案法》对档案管理体系、治理机制、治理主体、执法监督、档案信息化及开放利用等环节进行调整、修订及完善补充,对档案主体权利、义务责任等重新配置划分,适应新时代档案工作发展需求,展现了新立法原则、立法思想及立法理念[1]。新《档案法》有效完善档案监督执法机制,确定参与主体法律救济渠道及权利,明确电子档案凭证价值,回应了文化、科学、社会、政治等领域需求,也维护了民众档案利用权利,以“权力清单”为多元共治的档案事业提供宜居,为档案工作走向开放、依法治理、走向现代化提供保障。档案工作中档案法治作为基本方式与载体,档案管理体制改革、法制建设、档案价值实现等方面,均需要法律为依据,是提高档案工作质量的保障与核心。而新《档案法》中体现了法治化档案治理思想与理念,强调义务与权利等,符合法治化社会要求,是完善档案体系法规的前提,对档案工作落实意义重大。

2 学习新《档案法》群策群力做好档案管理工作建议

2.1 明确档案管理责任

在新《档案法》中,旗帜鲜明的表示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档案工作,为群策群力做好档案工作,学习新《档案法》,重点在于将党管理档案的责任贯彻好、宣传好,以领导干部为关键,系统推进、以上率下。新《档案法》的序号12条文强调,各主体应建立档案工作责任制,履行管理档案职责,按照法案规定,完善和建设档案管理模式,增强管理效果,以免对有价值信息造成损害。序号14条文规定了材料归档要求,任何人不能将档案据为己有或拒绝归档,档案管理者有权对各类档案进行征集归档,便于档案能够集中管理、统一划分,拒绝归档则违反了法规要求。创立档案主体如果未能承担责任,法案修订的序号42条文提出,主体需明确自身职责,对行为进行可控性监督,主体创建档案责任条例需在内部广泛传播,保证各人员均明确档案管理意义,便于后续档案工作能够有效落实指导、监督及检查,提高工作效率[2]。并且,序号48条文对拒不执行责任主体细分了违法行为,例如,明知档案安全隐患,档案部门责令整改却未能实施补救方案,要求档案主体承担自身法律责任。为此,档案工作中,应当将其纳入领导干部、领导班子考核中,管理者需主动适应职能、机构的调整,遵循有助于开展工作、档案管理、形成合力原则,建立档案协同、考核跟同、工作联动机制,对人员重新登记,做到“一盘棋,双加强”。并且,聚焦于档案基层服务治理,构建覆盖乡镇的档案利用平台,制定档案目录清单,落实档案主体权利,提高档案管理规范性。

2.2 收归档的法规限制

在档案信息资料归档步骤中,应按照新《档案法》规定实施,以免违反档案归档原则,规范档案归档行为。未修订法案中,立卷归档材料务必按照标准妥善移交,禁止隐藏、据为己有等行为,国家归档明令禁止归档材料不清晰,需加强审核,拒绝违规操作。新《档案法》对此部分内容修订,限定了归档范围,确定档案人员鉴别不同档案方式,保证档案做到分类保存。在第13条中,指出哪些档案可归属于有价值档案,立档单位需根据归档范围,分类信息材料,便于后续档案的管理利用[3]。第14条中,补充了归档操作,让管理人员明确归档范围,拒不归档主体可对其进行监察,不可归档则严禁归档。档案法规修订后,以较多笔墨描述归档范围,有效减少操作难度,确保各类对社会、国家有助力材料均能应归尽归。因此,实际档案归档中,归档人员需具备全面的延展思维,做好全面统筹工作,明确归档文件制度,无论是电子文件还是纸质文件,归档中均应确定“谁归档”、“谁形成”、“归哪些”、“怎么归”、“怎么用”、“归时限”等问题,做到各类档案信息的归档管理。档案还要全面协同,优化归档效果,建立档案网格化管理想听,做到各部门、各环节协同努力,全面自检、弥补短板、查缺补漏,根据年度归档情况,结合利用档案情况,确定归档中的漏项与短板,提高档案质量。

2.3 档案管理工作信息建设

新《档案法》中增加“档案信息化建设”内容,为档案信息化工作提供法律保障。在第35条规定中,明确各级政府需将档案信息化纳入发展规划中,推进传统档案数字化,保障电子档案安全保存,档案馆与团体、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均需建设信息化档案。该条文明确了档案信息化的重要性,对各单位档案工作进行规划,强化了政府协调、引导作用。为此,应当建立档案信息化体系,完善网络安全机制,对涉密档案优化管理,定期监测设备系统的漏洞,排除安全隐患。各级部门也要制定管理规划,细化档案信息化职能、收集范围、借阅规范等,统一领导规划,提高信息化水平。

2.4 档案合理开发利用

档案对人们社会生活各领域、各方面全面记录,与社会具有密切联系。习近平同志曾说:档案工作十分重要,规律得以认识,经验得以总结、工作得以发展、历史得以延续均需要档案的支持。新《档案法》中对档案也提出利用要求,第34条规定,国家鼓励开发利用档案馆藏,以公益讲座、专题展览、媒体宣传等方式,实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集体主义、爱国主义教育,传承中华优秀文化,增强文化自信。这充分表现出国家对档案的重视,落实新《档案法》规定,各级档案部门需开发档案、利用档案,将档案社会功能发挥出来,传承红色基因。企事业单位也要增强工作自觉,提高工作标准,坚定政治站位,按照档案法规定狠抓落实,根据单位发展形成的档案资源,转化为文化记忆工程,挖掘劳模事迹、典型案例、创新成果等。通过此种方法,不仅能够将文化遗存展现出来,以文化为核心,做到文化兴企、文化建企、文化强企,还能立足于企业历史画面,展现企业的现在、过去,无形中传达应当承担的义务与责任。为此,档案馆应实施新《档案法》第33条要求,合理配备研究人员,加强档案整理研究,有组织、有计划地编辑出版材料进行发行。企事业单位档案资源丰富,需积极探索档案品牌建设,编制档案精品文化,关注重大活动、重大纪念日等珍贵的、专题档案。

3 结论

新《档案法》对档案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档案管理者需积极学习新《档案法》,把握“新”、“旧”之间联系,明确“新”是指新一代档案业务场景的改变,“旧”是旧有档案工作固定模式。为此,档案工作需要群策群力,结合新《档案法》要求,通过明确档案管理责任、收归档的法规限制、档案工作信息建设、档案合理开发利用的方式,发挥档案资源价值,提高档案管理质量。

参考文献:

[1]庄辉.学习新《档案法》规划企业档案未来发展[J].兰台内外,2021(23):70-72.

[2]韩阳.学习新《档案法》群策群力做好档案工作[J].机电兵船档案,2020(06):72.

[3]李晓红.《档案法》修订背景下党支部学习档案的信息化管理探析[J].兰台内外,2020(3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