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民粹主义对我国主流意识形态的影响研究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2-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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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民粹主义对我国主流意识形态的影响研究

张茜

河南大学475000

摘要:科技变革赋予了社交平台的多样性,人们抒发己见的平台转移到以互联网为主要阵地。在传播媒介更迭的大环境下,民粹主义不断滋生泛滥,这一群体为了自身利益不择手段,在社交平台输出错误的价值观,对我国意识形态的传播以社会的安稳存在威胁。意识形态关系甚重,是主流意识传播的重中之重,对于政治安全和国家安稳起着纽带作用。探赜网络民粹主义对主流意识形态传播的影响以及克服路径,对于开展我国意识形态工作和牢抓话语权具有积极意义。

关键词:民粹主义;网络民粹主义;意识形态;主流意识形态

一、民粹主义和网络民粹主义的内涵

(一)民粹主义的内涵

民粹主义萌芽于19世纪40—50年代的俄国,作为一种未成体系且割裂的理念属于社会思潮的一部分,其核心内容是“人民”。民粹主义具有极端的平民化倾向且情绪化主导,它要求激烈地表达人民所追求的民主意愿,在极力强调人民的丰功伟绩的同时抹杀精英阶层对社会有所贡献的价值。民粹主义也是一种政治统治的策略,主张依靠平民大众对社会进行激进改革,故而,这一群体往往采取极端手段反抗精英阶层,对政治精英在社会中的作用一概抹杀。

(二)网络民粹主义的概念

社会在更新进步的同时也促使网络媒介的发展,然而在网络发展飞速的现如今,参差不齐的网民素质以及畅通无阻的表达都成为网络民粹主义汲取的“营养”,民粹主义者利用社交媒体对民众进行价值输出。民粹主义与网络民粹主义是现实与网络、线上和线下的交织那么,何为网络民粹主义?简言之,网络民粹主义是网民在网络平台上发泄愤恨情绪和不理智的发声,常以一种偏激思维与上层阶级展开斗争,依附于社交媒体平台表达意见及诉求。尽管是群众表达民意的方式,但是大多数情况下都是不理智和极端的发声。

二、意识形态和主流意识形态的内涵

(一)意识形态的内涵

意识形态是观念的集合概念。意识形态不仅是了解和遐想,也是我们看待事物的形式。意识形态与社会的经济和政治是密切相关的概念集合,包含了政治法律思想、道德、文学艺术、宗教(神秘特殊的意识形态)、哲学和其他社会科学等意识形态。意识形态随着经济基础不断变化,反映的是经济基础和政治的关系。意识形态来源于社会存在,不是人脑中所固有的产物。

(二)主流意识形态的概念

主流意识形态是指占据一定时期的整个社会的意识形态,统治着整个社会的思想。无论社会意识是何种组成,都是对当时社会的经济基础的映射,上层建筑始终围绕着经济基础,且是由当时现实的社会经济基础决定的。所以整个社会的主流意识形态往往是统治阶级的意识形态,主流意识思想是为了稳固基于经济基础之上的统治阶层的核心利益所形成的体系。

三、网络民粹主义产生的原因

网络民粹主义虽然是民粹主义在网络空间的拓展和延伸,但又非互联网与民粹主义的简单叠加,其背后还有更为复杂的重构与演变发展机理。

(一)网络民粹主义产生的社会根源

社会根源在于发展的差距越来越明显,人民可以表达心声的制度尚未完善,人民对于政治参与的强烈愿望政府未得到重视。在改革转型的时期,随之而来的是发展不均衡以及分配差异等问题,有些群众在看向富人、权贵的时候不免心生嫉妒,渴望自己拥有上升资源,又对政府制度政策偏向自己的要求产生期待。一旦未能如愿,他们将会情绪偏激,怨怼一切拥有资源的人。网络民粹主义的偏激和语言的尖锐都呈现了如今网络群像,普通老百姓的所有的无奈与痛苦在网上大肆宣泄。

(二)网络赋予了民粹主义新的政治功能

网络民粹主义常以“下里巴人”“大众化”“接地气”等标签显示其存在的合理性,不仅贯穿人们生活的领域(政治、文化、经济等)也是潜移默化中影响了人们的思想。当然,在这种市场环境下,迎合民众口味的文化产品也层出不穷,以调侃和非理性为表征。这种迎合过程中本身就动员了许多群众,越来越多的群众偏向民粹主义思潮,使得群众认知的一致性难上加难。在与精英相比,群众所接收的信息具有滞后性,同时监管制度未达到预期,这些都是激怒大众的因素,在这些因素作用下民粹主义很容易走向极端化。

(三)网络空间主流意识形态话语权遭到多元化挑战

网络技术赋权于民,为网络民粹主义在网民之间实现瞬间勾连搭建了便利桥梁。网络媒介的信息交换和接受机制改变了人们的互动方式。首先,互联网信息传播所具有的平民导向,为民粹主义阵营的不断扩大和民粹主义者更精准地定位目标提供了巨大的便利;其次,网络中没有组织可言,每个人都是独立的存在,道德感会渐渐淡化,人们之间缺乏共识。最后,精英与群众的政治分歧经网络催化、放大,现实社会中的热点问题极易在网络社会中不断发酵;最后,算法等智能技术的广泛应用以及微信、微博、短视频等社交网络新业态的涌现,为网络民粹主义私密化、个体化、圈子化传播提供了媒介,结合大数据技术反复推送热点话题的自媒体平台热衷于营造热火朝天的舆论氛围,其感性化的信息传播方式更容易引发网民的极端情绪。如此,网络民粹主义不仅能够在网民之间实现瞬间勾连,推动舆情发酵,还能更轻易地针对不同网络用户群体进行操控。

(四)网络空间意识形态安全建设存在诸多漏洞

网络提供的信息如浩瀚星海,人们之间信息的交流越来越便利,便利的同时也带来了错误思潮的涌入,侵扰人们的价值世界,这无疑是对我国意识安全工作的挑战。

首先马克思主义遇到冲击和歪曲。马克思主义始终是我们党指导工作的主心骨,是对我国革命、建设、改革事业发展的强劲思想引领。而网络平台上,经常涌现反对马克思主义的思潮,对马克思主义肆意歪曲,误导群众对国家和党的工作产生怀疑,以期达到危害国家社会的安全。其次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否定。反对马克思主义的思潮都是认同西方价值体系为基础,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毫无信任。他们会利用网络中的偶然事件,以追求民主和人权为口号煽动群众混淆视听,其实质目的是破坏中国的特色社会主义,在网络中争夺主流媒体发生的渠道,企图分裂群众,对我国主流意识形态工作的开展造成极大困难。

四、网络民粹主义对主流意识形态的负面影响

在全球化和新时代背景下,网络民粹主义是意识领域的重要环节,对我国意识形态安全造成严重危害。

(一)消解主流意识形态的话语权

网络越来越成为传播意识形态的主要阵地,人们大多数表达意见都转移到网络平台上。在此背景下,把握社会主义主流意识主导权应当紧紧掌握网络平台的主动权。我们应认识到我国的主流意识传播的渠道并不完善,且缺乏新意。仅仅依赖学校课堂教育和主流媒体这两种方式是远远不足。而网络民粹主义依附于网络阵地必然带来了传播的创新和多样,这一群体的主要阵地就是网络。因为网络的便利和自由自然容易吸引大众的关注,常常以诙谐调侃形式引起人们的共鸣。因此主流媒体的无趣导致群众的吸引力愈发转移他处,这种影响无疑是严重而且是潜移默化、方方面面的。诸如形式的误导、心灵的掌控,从而取得互联网层面的话语权。与之相反,官方话语和主流媒体受其自身强烈的政治性、学术性、严肃性等属性的影响,在网络语境中容易远离民众视野而遭到民众主观上的排斥,主流媒体宛如“空中楼阁”“站着说话不腰疼”甚至一度加剧民众对政府和主流媒体的不信任,并对政府的决策产生怀疑或抵制。

(二)破坏主流意识形态的社会引导力

社会的良性发展和运转是主流意识形态传播的优势基础。必须明确的是,社会的发展与运行的同时又势必产生矛盾和危机,这是一个辩证统一的有机整体,社会主义中国同样不能回避这种尖锐的时代性矛盾,构建主流意识形态的社会支撑机制就显得尤为突出、尤为重要。主流意识形态要寻找合适的传播途径、做出正确的理论阐释、执行切实可行的对策、构建大众化的参与平台、举行理性化的活动举措来化解社会发展中出现的各种矛盾。然而,网络民粹主义通常会借助社会热点事件或个别事件,通过网络化的运行机制和发布平台对存在的社会矛盾现象推波助澜、添油加醋,以期达到把个体性事件演化为群体性事件,把局部性事件演化为全局性事件的恶性后果,从而激化社会矛盾、分裂社会阶层、扰乱社会秩序。在错误的舆论导向下,民众的情绪不仅被引向错误的方向,而且容易干扰政府对社会实践的决策过程,从而削弱主流意识形态的基础支撑,为主流意识形态的传播带来新的危机和风险。

(三)弱化与西方意识形态的交锋力

在经济全球化、世界多极化的时代背景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影响日益增强,在全世界范围内高举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主流意识形态势必要突破西方意识形态的坚实壁垒,这就要求我们正视网络民粹主义的影响,增强社会主义主流意识形态的话语权。溯本追源,民粹主义发轫于西方劳资双方对立的时代,具有坚实的社会基础和丰厚的实践土壤,再加上近年来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经济纷纷陷入衰退与滑坡的境地、国外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泛滥却管控不力等情况,激发了民粹主义在西方的传播和推崇。与之相反,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守“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路和共创共建共享的发展理念,从理论上清除了网络民粹主义传播的途径。然而,长期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由于西方至上的发展理念潜移默化地抹黑了社会主义的形象,短期内西方民粹主义盛行的局面难以改变,致使民众对中国民众与西方民众的阶级性极易混淆,这严重弱化了我国主流意识形态在应对西方意识形态挑战的过程中的话语权和影响力。

五、主流意识形态疏导网络民粹主义的可靠路径

社会思潮的兴起与传播对社会的影响是广泛而深刻的,文化软实力在国际竞争中的地位日益重要,它不仅可以影响新一代青年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而且可以颠覆和重塑公民的社会意识,从而对综合国力产生深远影响。现如今,我们已经进入了全面深化改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历史节点,与此同时,网络监管、法治文化建设等方面的突出挑战应运而生。作为一个法治的社会,对待民粹主义我们不能听之任之,要对网络民粹主义有着清醒的认识,慎重地处理网络民粹主义带来的积极影响和消极影响,要以合理的规范制度加以引导和规范,并进一步与网络民粹主义形成良好的互动,要优化政府的管理运行机制,推动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效实现。具体路径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要巩固、发展、壮大主流意识形态的影响并适时引导网络、文化观念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繁荣发展使我国经济社会处于前所未有的深刻转型时期,经济的发展同时也激化了社会矛盾。近年来,新冠疫情在全球范围内肆虐,加上国际形势本就错综复杂、大国博弈、摩擦更是此起彼伏。在这种“内忧外患”的复杂形势下,我们必须正视当前各种社会思潮、多元价值观的冲击,居安思危,奋起直追,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永不动摇。一方面,主流媒体应当强化社会引导功能,不仅要为社会提供全面、真实有效的事实并占据舆论场的制高点,大力宣传“中国共产党为什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的位置、马克思主义为什么是中国共产党的指导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为什么能够创造美好生活”,而且要有效利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全社会范围内凝聚广泛的共识,抵制民粹主义思潮对我国广大网民的思想侵蚀;另一方面,要培育积极正面的网络意见领袖如“大v”、“博主”等具有舆论影响力的个人或团体,充分发挥网络意见领袖的正面动员功能和舆论引导功能,使得网络意见领袖成为沟通不同利益群体、化解网民极端情绪的渠道和纽带,由此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和话语权。

(二)要拓宽和丰富公众参与渠道,引导公众通过理性表达

网络舆情的“引”和“导”是防范治理民粹主义的网络化飞速传播的最关键的切入点。互联网时代,既要延续传统的领导接待、干部下访、民情民意恳谈等渠道,又要运用好相关部门负责人信箱、热线、在线提问以及公众号微博等便捷的沟通方式,形成理性有效的民意沟通氛围。要切实对未发生的舆情走向进行预判并制定相关政策,对已发生的舆情爆点要及时处理回应民众诉求、及时透明公示舆情内容,不隐瞒、不欺骗,规避网络负面情绪的指数型“传染”,从根本上消弭民粹主义的繁殖环境。

(三)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分配公平正义

要在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公民参与政治的多路径范围内形成信息公开、参与和反馈的良性的机制。不仅如此,我们也要重视解决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均衡、不充分的问题,努力实现全社会范围内的公平正义。政治上,要尽最大的努力、以最严厉的态度全力打击以权谋私、权钱结合的腐败行为;经济上,要破除行业垄断的歧视性限制和隐性障碍,引入公平、合理有效的企业良性竞争机制;社会层面,要避免优势资源分布不均,全面推进教育、医疗等资源的公平分配,完善分配体系。

(四)要加强互联网法治建设,强化监管治理新机制

加强互联网法治建设,不仅要增强民众的民主、法治意识,更要为网络民主协商和民意表达开辟广阔渠道。目前,外部势力在网上的攻击渗透日益严重,面对这种情况,我们必须态度坚决、严防死守、据理力争。国内社会舆情、人民内部矛盾,都应确定合理网络发言边界为网络空间的治理提供约束手段,要热心回应群众关切来凝聚民心,要优化网络空间治理方式来回应民众关切。面对舆情,无论是政府治理为导向还是各相关网络平台治理为导向都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秉持依法治理的态度,营造风清气正、朗朗乾坤的网络空间。

(五)要培养理性平和、开放包容的社会氛围。

培养良好社会氛围必须加强网民群体的素养教育,这不仅包括对民粹主义的甄别教育,更包括对社会公共事件的辨析教育。要用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凝聚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群众共识,通过多种方式对民粹主义的思想误区进行深度剖析。要强化网民群体参与网络政治的实践能力,加强分清事件是非曲直的本领,不断提高信息辨识能力和网络媒体能力。

结语

互联网的高速发展推动了网络民粹主义传播速度与影响范围的日渐扩大,现如今,微媒体环境下的网络民粹主义俨然摇身一变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社会思潮。但与此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网络民粹主义与生俱来的繁杂性和非理性等特征。正因为这样,对于网络民粹主义,我们不能不管不顾更不能随波逐流。在市场经济日益繁荣的今天,我们必须采取积极措施加以引导和控制,从而发挥其维护社会舆论表达氛围的积极作用,以此促进社会的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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