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低龄老人再就业意愿调研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3-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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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低龄老人再就业意愿调研

竺珺楠 ,沈佳婵 ,汪康利 ,徐珍妮

宁波财经学院  浙江省宁波市  315175 

【摘要】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实施积极应对大口老龄化战路,鼓励老年人积极发挥作用,切实加强离退休干部职工基层党组织建设,实施银龄讲学’‘老专家服务基层健康行动’‘银龄行动等”基于此,本文针对低齡老人群体研究影响其就业的因素及帮助其就业的实现路径展开论述

【关键词】人口老龄化、老人再就业、退休制度

一、低龄老人再就业的机遇

在医疗水平不断提升的大趋势下,人们的寿命不断延长,伴随着生育意愿的降低导致了人口出生率降低,在这两个因泰的交叉影响下,我国于世纪之交开始进入人口老龄化社会,老年人口基数大、老龄化进程速度,为富先老是当前中国社会的特点。十四五,提出重要策略,2020年-2030年是我国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重要窗口期",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首次把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上升到国家战略层面,并在建议中提出了积极开发老龄人力资源,这为实现低龄老人再就业提供了政策支持。

同时,从国家层面来说,“积极老龄化”不仅有能力应对老龄化个人和群体的挑战,而且能够进行鼓励和平衡发展个人与社会之间的责任,代际友谊和团结,“积极老龄化”还有助于缓解养老、收入保障计划和医疗及社会护理支出的日益增加的压力。这是世卫组织提出“积极老龄化”概念,它使人们在生活中实现自己身体、社会和精神潜力的提高,并根据自己的需要、愿望和能力参与社会。当他们需要帮助时,他们可以得到足够的保护、保证和照顾。从社会层面来说,老年人再就业不仅可以继续为社会创造财富,还可以降低社会支付的相关成本,如果直接参与老年社会服务产业,更可直接带来社会效益。从个人层面来说,低龄老人再就业最直接的实践意义就是可以在领取退休金之余获得更多的生活收入,以满足自己和家人的物质需求和提升自我的生活质量。一来他们处于“青年老人”的阶段,身体素质和精神状况比较好,对吃、穿、住、用、行的需求在某种程度上要高于“老年老人”,花销比较大;二来他们的子女大都处于上大学的阶段或者刚刚进入工作岗位,供养学生的学费和家庭各方面的补贴会占用他们很多的积蓄,影响他们的生活质量,再则有的低龄老人还要在家中赡养高龄老人,自己本身还肩负着侍奉上代老人的重任,其投入是可想而知的。可以说,低龄老人在保障自身和供养家庭中的投入是比较大的,通过各种渠道再就业可以缓解经济上的压力,满足多方面的需求。

二、低龄老人再就业的发展现状

2.1宁波人口老龄化现状

宁波市不仅是浙江省双星城市之一,还是国家副省级市、计划单列市,同时,是万亿GDP之城。根据第七次人口普查结果显示,宁波市常住人口为940.43万人,与第六次人口普查时相比,人口增长率为23.65%。宁波市常住人口中,60岁及以上人口占18.10%。

随着人口平均寿命的增长、人口自然增长率的下降,宁波市老年人在人口构成中所占比率呈上升趋势,老年人口规模进一步扩大,这将给经济和社会发展造成双重压力。

2.2宁波低龄老人就业的现状分析

2.2.1劳动力供给分布情况

据调研显示,一方面,一些达到退休年龄的老年人仍有精力、有意愿继续参与社会经济活动;另一方面,老年人劳动供给需求和供给的匹配存在失衡,多数老年人都希望自己能在退休后仍能活跃在劳动力市场上。但就目前的就业市场而言,对于老年人再就业的情况难以与具体岗位进行匹配,难以让再就业的低龄老人发挥对市场的有效价值。

2.2.2再就业岗位选择情况

随着科技的发展,现在的老人退休后,部分职业可以选择是否继续工作,选择多样性的增加可以使低龄老人再就业的前景适当开阔。另外,对于就业市场而言,老年人力资源开发成本低,产出价值高。在许多行业,相比年轻人,老年人大多具有在知识、经验、技能方面的优势,不需要投入大量的时间和成本进行培训学习。对于特殊行业,有很多人才在退休之后依然坚持一线,在自己的领域内做出突出贡献。然而在当今职业市场上,老年人再就业情况两极分化严重。少数身体状况良好、专业技能水平较高的老年人有返聘现象,大部分老年人仍然集中在低门槛行业。

2.2.3城区低龄老人再就业情况

养老金作为老人收入的主要来源,对老人是否有再就业意愿有直接影响。城区大多数老人退休之后有一定金额的养老金,但是也有部分老人由于没有单一职业,未能领取保险金。这部分老年人将因收入来源不足,缺乏应对疾病等风险的保障,故而为满足其基本生活需要及预防性支出,城区未享有养老金保障的老年人参与再就业的人数明显多于城区有一定金额养老金的老年人。由此,城区人数的增加导致对低龄老人再就业的岗位需求大于供给。

三、低龄老人再就业的问题及对策

通过对低龄老人再就业意愿调查发现有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需要改进并根据这三个问题提出了对应的对策。

首先,个人观念亟待转变,潜在价值仍需挖掘。大多数低龄老人学历情况较为乐观,处于初中上下的受教育程度,在当时由于整体教育水平不高,因而这些老人可以找到平均收入的工作,但在当今社会是无法良好适应岗位的;专业知识仍需提高,在当今社会,若是想要实现再就业,之前的知识水平也是远远不够的。因此从低龄老人自身出发,低龄老年人须提高技能,抱着终身学习的心态,不断更新自己的知识与技能,做到老有所学;低龄老年人也需改变固有的价值观,提高自己对于再就业的理性认识,做到老有所乐。

其次,社会认同有待提高,健康管理尚未落实。老人重返社会从业的需求得不到满足,他们则会认为自己没有社会价值,会成为社会的“包袱”,这样就会导致他们逃避再就业;低龄老人的身体健康问题也需要改善,只有具备了健康的身体条件,他们才有能力完成工作任务。因而改变社会对低龄老年人再就业歧视已刻不容缓,应在全社会营造一种积极应对老龄化的氛围,将低龄老人再就业视为常态化现象,使全社会摒弃对低龄老人就业的歧视等消极观念,为低龄老人就业创造支持其参与社会经济发展的积极社会氛围。社会需要加强对低龄老人身心健康关注,从生理健康方面,增加对低龄老人的健康教育,通过定期举办健康专题讲座、日常宣传会等活动,使整个社会全范围实现健康教育的普及,增强低龄老人的健康意识;从心理健康方面,一是要高度重视全民心理素质尤其是老年人心理健康问题,社会应建立老年心理援助中心,保证老年就业群体的心理健康;二是充分发挥社区作用,加强老年人心理健康服务供给,全面开展“老年人心理关爱”活动,在社区搭建基层心理健康服务平台,配备心理辅导人员着力加强老年人心理健康建设。

最后,政府赋能仍需加强,政策保障有待完善。近一半的低龄老人认为现有的再就业保障制度具有很大的完善空间。政府应健全保护低龄老人的法律保障,保障低龄老人在就业过程中能够享受与年轻就业者同样的劳动权益,可以让低龄老人在就业过程中发生劳务纠纷时有法可依,有据可论,切实保障老年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拓宽落实低龄老人的就业渠道,形成一种针对低龄老人求职招聘的“一条龙”服务体系,政府针对高意愿老年群体可以提供更多适合低龄老年人的工作岗位,让老年人有更多的机会选择适合自己的工作,针对虽然有着较为强烈的再就业意愿,但由于家庭原因等限制,不能够投入到再就业的岗位的低龄老人,政府可以通过打造“家边上的介绍所”——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