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电子烟质量监管探析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3-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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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电子烟质量监管探析

王玲琳

(湖南省烟草公司常德市公司   湖南  常德  415000)

摘  要:就电子烟的讨论之中涉及到该产品在产品标准、质量监管、国家法律、政策的管控方面以及成为烟草公司新的经济增长点方面进行分析与思考。

关键词:组成结构;现实状况;存在的危害;国家管控

目前,企业只有在生产和经营尼古丁(烟碱)时,才需要领取相关的生产许可证和经营许可证。但是,对于使用尼古丁的情况,国家尚无这方面法律限制。所以目前,电子烟没有任何特殊限制,更谈不上行业标准和监管机制。电子烟是最近几年才流行起来的,烟草专卖法是在1991年开始实施,最近一次修改(2015年)也没有对电子烟有所约束力。烟草专卖法第二条规定:卷烟、雪茄烟、烟丝、复烤烟叶统称烟草制品,并不包括电子烟。但是电子烟的发展势头无法阻止。在这个潜力巨大的市场中,尽管有那么大的发展空间,最终仍是一个满盘皆输的困境,所以当前的中国电子烟行业、消费者,没有一个是“真正的赢家”。

1.电子烟的组成构成

一般电子烟主要由盛放尼古丁溶液的烟管、蒸发装置和电池3部分组成。雾化器由电池杆供电,能够把烟弹内的液态尼古丁转变成雾气,从而让使用者在吸时有一种类似吸烟的感觉,实现精神上的满足。它甚至可以根据个人喜好,向烟管内添加巧克力、薄荷、水果等各种味道的香料。

1.1烟杆

烟杆内部构造使用相同的基本组成部分:一个灯,一个PCBA板,充电电池,各种电子电路。

大多数电子香烟是使用锂离子及二次电池电源元件。电池寿命则取决于电池类型和大小,使用的次数和操作环境。并且许多不同的电池充电器类型可供选择,例如插座直充、车充、USB接口的充电器。电池是电子香烟最大的组成部分。有些电子香烟使用电子气流传感器启动该加热元件,一吸气就会使电池电路工作。而手动感应的需要用户按下一个按钮,然后吸烟,气动的使用方便。手动的电路相对来说比气动稳定,出烟量也比气动的好。随着硬件和软件的发展,有些厂商开始着手研发全自动机械制造电子烟,杜绝使用人工自己布线、焊接或电子,以达到更高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1.2雾化器

一般来说烟弹就是吸嘴部分,而有些企业应客户需求把雾化器和烟弹或者烟油一起粘合起来,做成一次性雾化器。这样做的好处就是可以极大提高电子烟的口味和烟雾量,同时质量更稳定了。因为雾化器是最容易坏的,传统电子烟都是一个单独的雾化器,没几天就坏了。由专业人员注液,避免了自己注液过多或过少导致烟液倒流进嘴里或流到电池部分腐蚀电路的问题,存烟油量也比一般烟弹多,密封性能好,所以他的使用时间比其他烟弹都要久。这种技术现只有极少数品牌拥有,雾化器的构造就是一个加热元器件,通过电池供电发热,使其旁边的烟油挥发,形成烟雾,从而让人吸的时候达到“吞云吐雾”的效果。

2.电子烟产品潜在的危害

电子烟是一种模仿卷烟的电子产品,有着与卷烟一样的外观、烟雾、味道和感觉。它是通过雾化等手段,将尼古丁等变成蒸汽后,让用户吸食的一种产品。一直以来,商家都以电子烟不含焦油、悬浮微粒等有害成分为卖点大肆推广,甚至在产品介绍中,打着“戒烟神器”“清肺”“安全、健康”等旗号。殊不知,电子烟的安全性尚未得到充分的科学论证。迄今为止,国内外均没有系统的电子烟安全性评估资料,因此,目前还不能确定电子烟会给使用者的健康带来哪些潜在风险。

根据资料显示:人们在使用电子烟时,电子烟的争议集中在以下几方面,“电子烟是否有助于戒烟,吸入的尼古丁能满足烟民需求,但同样会导致成瘾。电子烟中的丙二醇和丙三醇作为食品添加剂总体来看是安全的,但吸入后,它的长期效果仍难确定。比如,除了尼古丁对健康的影响之外,研究者们关心的另一种物质是丙二醇。这种物质是电子烟之所以能够冒烟的关键,丙二醇在大多数情况下被认为是安全的,但在高浓度情况下,科学界对于长期吸入丙二醇所带来的影响尚缺乏研究。电子烟也会向室内释放可吸入的液体细颗粒物和超细颗粒物和致癌物质,由于电子烟不会产生烟雾,所以就更容易误导消费者,使其产生安全、健康的错误认知,但是这些研究资料的共同点是,它们似乎在显示电子烟没有人们认为的那样安全,但研究结果又都不是结论性的。许多科学家并不认为目前的科学研究能为电子烟的困境给出答案。

3.当前电子烟质量监管

作为烟草行业,世卫组织呼吁加强监管电子烟以及相关设备,我们最关心的是烟草行业在迅速崛起的电子烟行业所扮演的角色。我们如何面对电子烟通过网上销售而变得广泛以及由于监管空白导致的问题产品和过分渲染的媒体宣传以及公众健康投诉,特别是对质量控制和消费者的安全方面如何得到解决。电子烟产品在国内市场稳步变大是趋势,所以说在促使其发展的同时,对其限制也是不可避免的。

3.1国家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纳入政府监管的范畴

对于这一事物,各国政府和监管机构的态度还不明朗,有的国家倾向于把它作为烟草产品,有的国家把它作为医药产品,或者电子产品,所有可能的法规还都在讨论之中。作为一个世界性的问题,世界卫生组织已明确规定电子烟属于烟草范围,目前,国内电子烟市场处于一种初始期无规则的状态,既没有对产品归类进行定性,也没有统一的生产、安全标准以及监管立法,处于全开放式的灰色地带。尽管美国电子烟市场近两年增长迅速,但是同样面临潜在的政策风险和不确定性,目前也没有全面的电子烟监管方案,在产品定性以及控烟立法上也没有定论。但是,在专卖制度之下,相对于目前国内市场民营企业对电子烟产品的先行投入,国家烟草局一旦准备介入市场,那么有关电子烟的监管与立法就有了更多讨论的空间,不论结果怎样,可以确定的一点是,监管与立法一定会是先行的制度准备,因为这直接关系到游戏规则、市场主导权以及广告宣传限定等问题,做到监管与立法先行。

3.2烟草行业与地方民营企业实现“双赢”

讨论市场化改革的基调在于在有限的资源配置中市场所发挥的什么样的作用。专卖体制下的中国烟草也在持续进行市场化取向的改革,所以就目前的行业改革以及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大环境来判断,对于电子烟的监管和立法过程中,依靠行政手段来设置民营企业入市壁垒的可能性非常小,而极有可能采用均衡策略,允许民营企业在共同的标准和法规之下参与市场竞争。不论是国家烟草局依靠渠道垄断来获得垄断利益,还是在开放的多渠道下的竞争,国家烟草局与民营企业之间绝对不是完全的敌我关系,而是存在着许多合作的可能。最现实的一种合作的可能是产业链上游的代加工。电子烟产品基本可以划分为机械部件与“烟油”这两部分。电子科技类公司向电子烟产品延伸和转型的优势,即在于原有机械部件部分的生产制造这一块,依靠成熟的生产制造体系,可以实现规模化生产。烟弹作为发挥“药理”功能的核心,其研发涉及到众多技术和安全细节,也有可能成为影响品牌竞争的关键,依托现有的科技中心则较容易开展烟弹的研发。所以,将来极有可能出现的是中烟专注于科技核心、高利润的烟弹研发环节,而将加工制造环节交由现有的电子烟生产企业,实现外包的代加工合作,这是最有效率的一种合作模式。

4.结语

电子烟这个很有发展前途的产品,虽然说现阶段的发展差强人意,质量、安全以及“失信的市场”等让消费者“无从下口”,但是应该看到他的发展前景。伴随中国电子烟行业及各专业组织系统的日益完善与强大,电子烟成为心理健康戒烟的必须替代品。这种健康的、安全的、品味性的消费性品质品牌建设,最终必将是一条赢得品质、品牌形象以及国家、社会、民众认可的“星光”大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