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均衡视阈下“飞地经济”发展刍议——基于国内外研究综述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3-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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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均衡视阈下“飞地经济”发展刍议——基于国内外研究综述

1王志伟 ,2邢,林

1西藏自治区拉萨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副秘书长)850000

2西藏自治区国家级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850000

摘要:“飞地经济”作为一种新型区域经济发展模式,突破了行政区划的限制和属地化管理,是国家宏观战略上对空间的重构,属于“非均衡”理论的一种创新应用。本文基于非均衡发展视角,结合国内外文献,重点梳理“飞地经济”演变历程,以期为日后宏观经济政策制定和区域发展规划提供参照。

关键词:非均衡发展;梯度推移;飞地经济;总结建议

经济全球化下,“飞地经济”是加强区域合作的重要表现形式。2015年,《关于进一步加强区域合作工作的指导意见》中,支持研究探索“飞地经济”园区利益分配模式。2016年,《“十三五”规划纲要》指出通过发展“飞地经济”建立互利共赢、共同发展的互助机制。2017年,《关于支持“飞地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鼓励“飞地经济”合作双方分工明确、权责对等、共建共享。2019年,《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提出,在空间布局上要深化区域合作,有序发展“飞地经济”。

站位国家宏观政策导向和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有必要从理论基础、概念定义、效能及创新等多方面廓清“飞地经济”内涵,总结经验,推动实践。

一、 理论基础

区别于均衡理论(P.N.Rosenstein-rodan,1943)对发展中国家各国民经济部门的一视同仁,“大推进”下的“平均主义”并未加速新中国初期的经济增长步伐。90年代以来,非均衡理论主导协调发展,指出应充分利用比较优势,兼顾各经济区域特点,实现相互关联、优势互补。

创新理论(Schumpeter,1912)认为经济增长源于技术进步与创新精神,且此种“不均衡”状态下“创新”成功的企业或产业,具备规模经济效应和集聚经济效应。同样,Peroux(1955)指出经济上行是在若干起支配和推动作用的经济部门(增长极)运作下的结果。累积因果论(Myrdal,1957)解释市场机制下,“回波”效应总先于“扩散”效应,生产要素在“回波”作用下聚集发达地区,“降维”后发地区,进而扩大二者间差距。之后,Boudeville、Hirschman、Friedman等人提出“核心区-边缘区”假设;至20世纪90年代,Marshall与Poter认为专业化产业集群可以“蓄力”,并形成持续化竞争优势,促使经济增长“滚雪球”。

由于自然环境、历史沿革等原因,梯度推移理论认为,社会与经济发展呈现不平衡性,客观上存在梯度落差,空间上表现为生产力从高梯度发达地区向低梯度落后地区转移,且通常首先扶持条件相对较好的高梯度地区加快发展,然后再逐步依次向各级低梯度地区推移;随后,反向推移说等学者联翩而至。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飞地”(Enclave),曾被指位于其它国家境内而与本国不相毗邻的领土,或同一国家内位于某一行政区域包围之中而为另一行政区域管辖的土地;随后,又被代指国外矿产资源和部分农产品的生产和初加工基地。

一段时期以来,国内研究重点关注“飞地经济”的理论内涵、改革创新、作用效能等方面,通过与实践结合,统筹区域协调和经济高质量发展。

理论内涵方面,国内强调“飞地经济”共存共荣,其最终导向须以经济、社会、政治、生态等综合利益为判断基准,构建出可持续发展的复合系统。在政府层面,凸显为探索共管、便捷、高效的管理机构和投融资模式,由“单中心”向“多中心”与区域协同治理转变[1]。而从空间和地域视角分析,“飞地经济”的生产过程同样带有地方政策试验性、“刚柔并济”等内涵特征[2]

改革创新方面,国内“飞地经济”整体发展尚待成熟,特别是在其实施过程中,普遍存在地方政府支持力度不到位、合作机制不健全、扶持政策不完善等问题。就扶贫性而言,“飞地”兼或引发部分地区新型贫困等潜在问题。伴随成渝地区、东北地区、前湾新区等区域“飞地”告捷,通过优化合作环境、明晰权责、内引外联等途径,创新“反向飞地”、“科创飞地”等模式,持续加强统一顶层设计、市场化运作、稳定的利益分配,以及“硬环境”与“软环境”的搭配,可事半功倍。同时,依托“双循环”大格局,应探索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地区尝试建设国际飞地。

作用效能方面,“飞地经济”有助于优化集中连片特困山区的资源配置,在少数民族地区,“飞地”模式可有效加强地区与国内、国际间联系,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助力贫困户脱贫致富,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效,促进民族融合,带动基层大学生就业,营造当地人才发展的软环境。例如,成渝地区利用“飞地经济”,探索出符合成渝两地一体的化工人才培养模式,助推产业融合、资源互补。

较之国内,国外研究主要聚焦于两部分,一是关注对“族裔飞地”概念、作用及意义的解释;二是研究“飞地经济”的社会均衡及政治偏好。

“族裔”在“飞地”中,被解释为包括个体经营者及其同族工人,且被假设当存在内部种族时,种族界限不必与国籍界限一致的群体。正如洛杉矶伊朗人(伊朗移民群体含亚美尼亚人、巴哈教徒、犹太人和穆斯林)在洛杉矶经营着四个独特的民族经济般,每个民族宗教亚群都有自己的民族经济;并且“族裔”资源与民族飞地的联系对于支持民族经济是十分重要的。

“飞地经济”的社会学视角表明,一个移民飞地不可再被视为一个贫民窟,有数据指出,飞地并没有提供给参与者与主流经济相同的机会,飞地参与者的净回报较低,应发掘“族裔飞地”对促进城市发展的独特潜力,鼓励制定广泛的支助和福利政策,进一步增强移民族裔群体权能。政治生态看,空间集中的企业被认为是非正常的;然而,经济全球化进程推动了“族裔创业”,例如,跨国精英塑造的DAL(苏丹达尔集团)、“鲑鱼飞地”[3]等,转变了政企、社区互动方式,促进了国际间要素集聚和区域经济发展。

三、总结与建议

通过对“飞地经济”的理论基础、概念定义、文献研究等方面论述,可以得出该模式会给“飞出地”与“飞入地”经济发展带来共赢,对区域协调战略更是至关重要,但并非任何两个区域之间均可采用“飞地经济”模式,更不是成功的飞地经验都具有普适性。

客观前提上,发展“飞地经济”必须具备资源分布和产业梯度两个基础,能否发展“飞地经济”首先应从地理位置和产业结构两方面进行论证。具体发展过程中,“飞出地”与“飞入地”普遍面临管理运营、产业配套、广泛参与及利益分享等诸多问题,特别是在权责明晰、财税分配、市场认可等方面,时有因“飞入地”产业衔接不当、合作区基础设施不完善、缺乏产业主导、政绩“博弈”等影响因素,致使“飞地经济”或出师未捷,或中道宂滞。

因此,在针对性的优化措施下,需持续加强对“飞地经济”的顶层设计,处理好政府与市场关系,进一步深化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完善要素化市场配置,健全利益补偿机制,增强“飞出地”的产业转移动力,增加“飞入地”的吸引力等,构建“飞出地”和“飞入地”协调发展的生态系统。

参考文献

[1]张贵.飞地经济的发展逻辑及效能提升[J].人民论坛,2021(26):68-72.

[2]王璇,郐艳丽.“飞地经济”空间生产的治理逻辑探析——以深汕特别合作区为例[J].中国行政管理,2021(02):76-83.

[3]Beatriz Bustos‐Gallardo.The post 2008 Chilean Salmon industry:an example of an enclave economy[J].The Geographical Journal,2017,183(2): 152-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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