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速裁视阈下法院科技化的路径研究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3-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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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速裁视阈下法院科技化的路径研究

杜春燕

广州铁路运输法院(广东省 广州市) 510000

内容摘要:

法院科技化,是践行司法为民、司法公正及司法高效的必然要求。法院应正视行政审判中科技应用存在的不足,积极探索完善路径,依靠科技赋能,依托信息化技术同行政审判领域的深度融合,创新纠纷解决机制和诉讼服务模式,从行政速裁速调、速立、速识、速达、速审、速议、速裁及速归等各环节提速增效,推进行政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关键词:科技手段;行政速裁;完善路径;提速增效

引言

近年来,以人工智能、AI技术、5G网络等为代表的现代科技迅猛发展,推动了司法体制改革加速前进,也为智慧法院建设提供了新契机。[1]行政速裁机制是行政诉讼繁简分流的重要途径,在节约司法资源、提高审判效率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如何有效推进行政案件繁简分流及速裁快审,需要充分发挥科技手段的驱动作用全方位整合审判资源,依托信息化技术建立科学高效的行政速裁审判体系。

一、法院科技化的必要性考量

(一)法院科技化是司法为民的体现

在行政审判中引入科技手段辅助法院办案,依托信息化手段,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诉讼途径,实现行政诉讼一站式办理,为当事人节约诉讼时间和诉讼成本,是切实贯彻落实司法为民方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战略思想的直接体现。

(二)法院科技化是司法公正的要求

法院应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积极推进信息化建设,以科技手段打破审判掣肘,助力提升审判质效,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有效维护司法公正和社会公平。

(三)法院科技化是司法高效的前提

智慧法院要求法院在定纷止争的同时,还应满足当事人多元、高效、便捷的司法需求。法院应不断深化智慧法院建设,持续推进信息化技术与行政审判工作的深度融合,开启司法为民“加速度”,依靠科技赋能为行政审判提速增效。

二、当前法院科技化应用中存在的不足

目前,法院在大数据、大数据、人工智能、AI技术、5G网络等方面的信息化技术应用仍存在不足,尚停留在传统审判方式的桎梏中,严重制约着推进行政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三、法院科技化的完善路径

法院科技化应围绕审判效率做“简”法,依靠科技赋能跑出行政速裁“加速度”,以关键节点为切入口,对调解、立案、识别、送达、庭审、裁判、合议及归档等各环节、全流程进行提速增效。

(一)速调:依托ODR平台诉前联调,一站式多元解决纠纷

行政争议诉前调解是实质性化解行政纠纷,从源头上减少案件增量的有效途径。法院在诉前联调中应依托信息化手段,提高行政争议调解中心信息化建设水平,巧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和广东法院在线纠纷多元化解ODR平台,借助线上视频软件和技术手段,配置具有同步语音、同步录音录像等设备,实现线上调解、见证授权、在线调解笔录签署及司法确认等功能,依靠科技便利协同沟通,打破行政纠纷化解的时空限制,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实现诉源治理“云格局”。

(二)速立:应用网上立案平台,实现一键立案

当事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可通过微信搜索“广州微法院”小程序,点击主界面下端的“微诉讼”栏目,屏幕中立即出现多个功能键,选择其中“手机立案”一栏,然后根据系统提示填写相应信息及上传起诉状及证据材料即可轻松办理网上立案申请业务。此外,还可以通过PC端进入广州法院AOL电子诉讼服务中心进行网上立案,该平台整合了诉讼服务、信息查询及材料提交等29项在线诉讼服务,让群众足不出户即可实现“一键立案”,提升了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幸福感。

(三)速识:研发繁简分流模块,智能识别繁简案件

构建繁简分流机制,实现案件审理“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是促进司法资源和司法需求合理配置的有效手段。如何让繁简标准识别更加准确、分流环节运转更加流畅、案件分类管理更加智能,是繁简分流改革深入开展的重要突破口。鉴此,法院应强化智能技术的深度运用,可以依托办案办公平台,综合应用数字化技术,将诉讼服务信息化建设与繁简分流制度改革相结合,研发上线集“智能识别、自动分流、动态监管”为一体的繁简分流模块,立足于科学合理繁简案件区分标准,借助图像、语义分析等技术自动从上传的电子卷宗中提取特征性要素信息,智能识别案件繁简,充分释放平台数字化、智能化带来的技术红利。

(四)速达:运用电子送达平台,多元送达案件材料

法院可根据最高院及省法院印发的关于行政案件送达的相关规定,借助与广州市三级行政机关建立的行政诉讼服务网电子送达平台或者微法院送达平台微信小程序,采用网上诉讼平台、短信、彩信、传真、电子邮箱等高效、便捷的方式,扩充电子送达的到达端,快速高效传唤当事人、通知证人到庭和送达相关诉讼文书,缩短邮寄时长,化解送达难题,让当事人充分体验到数字时代的诉讼服务“加速度”。

(五)速审:利用云上法院,提升案件庭审效率

为提升案件庭审效率,法院应充分利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积极推广和应用“云上法庭”在线远程庭审模式,当事人或者委托代理人通过微信搜索“出庭“小程序”,点击“去登录”输入手机号获取验证码后登录进入庭审,实现原被告异地同框同步开庭及无延时沟通交流,审庭审结束后,当事人阅读完庭审笔录确认无误后点击下方“确认笔录”并签字即可。“云上法庭”线上开庭系统将司法为民理念与审判能力现代化相结合,让行政速裁审判插上“智慧”的翅膀。

(六)速议:启动语音识别系统,提高合议质效

在行政速裁审判中还可以探索在合议庭评议室启动智能语音识别系统,利用语音识别、合成及自然语言等人工智能技术,辅助生成合议庭笔录,自动识别合议庭成员的发言进行实时转写成文字,书记员在文字转写的基础上快速修改笔录,在完成合议笔录记录后,合议庭成员可直接扫描二维码进行电子签名并同步至电子卷宗系统进行归档操作,大幅减轻书记员记录工作,实现案件评议自动化、无纸化和智能化。

(七)速判:运用裁判文书自动生成系统,一键生成裁判文书

为最大限度发挥效率潜能,行政速裁审判中应探索运用裁判文书自动生成系统,一键生成裁判文书,减轻法官撰写裁判文书负担,努力实现行政案件当庭生成裁判文书。裁判文书自动生成系统根据随案生成的电子卷宗,系统自动提取“智库”中相关理由的表达、法条及判项的模板嵌入裁判文书,文书初稿即时生成,法官在文书自动生成后进行确认和相应修改即可完成裁判文书的制作工作。裁判文书自动生成系统一键生成行政裁判文书通稿,降低文书制作时间,提高了当庭宣判率,助推行政审判繁减分流,为行政速裁实现“审立结”、“日结”或者“隔日结”奠定了基础。

(八)速归:依托电子卷宗随案生成系统,协同发力提速归档

在案件归档时应启动智能软件,依托电子卷宗随案生成系统自动归档功能,自动识别电子材料,智能生产目录,自动归类,减少材料流转环节,缩短流转时间,全程技术支撑归档结案高效运转,同时应用“智能文书筛查”“电子卷宗整理”“批量归档”等智能辅助系统,实现案件全流程网上无纸化运行、各流程节点自动提示预警,对归档结案运行情况进行督查,充分利用信息化技术和智慧法院建设成果,为案件归档提速增效。

结语

信息技术广泛应用于法院行政速裁审判业务给法院传统的工作模式带来了挑战和机遇,如何使信息化建设与时俱进,满足法院不断增长的司法审判应用需求,还需更具广度和深度的探讨和实践。

参考文献

[1].肖竹青.构建智慧法院科技辅助手段研究[J].学术论坛2021(5):65-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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