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核心素养视野下农村中学生法治意识培养的研究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3-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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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核心素养视野下农村中学生法治意识培养的研究

李春生 ,尹家兴

甘肃省平凉市崇信县柏树镇高庄九年制学校  744208,

摘要:随着社会转型的持续推进以及国际形势的日益复杂化,在稳定状态下推进经济建设,正逐渐成为举国上下最重视的基本发展课题。法治意识,作为关系着社会整体稳定性的关键素养,也受到了中小学教育界的普遍关注。本文聚焦农村中学教育,结合农村中学生的法治意识培养现状,对基于核心素养视野下的农村中学生法治意识培养策略,展开论述。

关键词:道德与法治;农村教育;法治意识

引言:

全面依法治国,是我国实现国家有序治理的基本方略;中小学教育,是全面普及法治意识、培养懂法守法素养的关键阶段。我国作为农业人口基数最大的国家,农村新生代人才法治意识的强弱与否,影响着国家法治建设的总体质量。受教育基础薄弱、人口素质较低等因素影响,时至今日,农村中学生法治意识培养依然是国内法治教育的薄弱环节。针对薄弱、探究举措,是实现全面依法治国不可绕过的研究课题。

一、农村中学生法治意识的培养现状

     (一)法治教育不受重视

核心素养视野下农村中学生法制意识的培养效果与教育教学工作者对法制教育重要性的认识程度密切相关。法制教育的宗旨在于提升学生的法治素养,然而,在实际的农村法制教育工作中,一些教师并未充分认识到培养学生法治素养的重要意义。教师对法制教育重要性的忽视导致相关的教育教学工作难以顺利开展,学生接受法制教育的积极性也因此受到影响[1]。以初中《法治与道德》教学活动为例,调查显示,对这一门课的教学表现出学习兴趣的学生仅占学生总数的13.79%,大部分学生认为这一门课枯燥无聊,究其原因,主要在于学校和教师对法制教育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无法在调动学生兴趣的前提下开展教育工作。

(二)教学方法枯燥单一

育人性是法制教育工作的重要属性,在法制教育工作中,教师既要重视法律知识的传授,同时也要运用多种方式开展法制教育,以提升学生法制素养的培养效率。然而,分析数据可以得知,超过九成的农村中学生表示,法制教育的开展形式单一而枯燥,特别是对法制教育所涉及的法律知识,绝大多数教师仅采用教师口头讲解、学生机械性背诵的方式进行教学。法律实践活动等不同形式的法制教育缺失,导致学生难以通过现实生活对法律知识进行理解和吸收,相关知识也无法被学生内化于心,长此以往,不利于学生法治素养和法制意识的有效提升。

(三)家校法治交流欠缺

中学生法律素养的有效培养既需要学校、教师的努力,也离不开家长的悉心教导。要想树立中学生的法制观念,仅依靠有限的课堂教学还远远不够。为此,家庭法制教育需与学校教育同步,构建出便捷、高效的家校法制教育交流渠道。数据表明,农村家庭中的父母鲜少就法律问题与子女进行交流,其中,能够经常与孩子探讨法律问题的家长不足4%。可以说,在农村家庭教育中,大多数家长的法制教育观念较为薄弱。这一现象意味着农村中学法制教育难以实现与家庭法制教育的接轨、中学生所接受的法制教育并未从课堂延伸到家庭。家校间法制教育交流的严重欠缺不仅导致实际的法制教育效果极为有限,也使得一些中学生不具备应有的法律意识、遇事鲁莽、欠缺考虑。

(四)学生法律意识淡薄

    受青春期生理变化影响,中学时期的青少年,思维体系更加复杂化,但身心自控能力尚不成熟。特殊的生理阶段决定了,中学生往往更易受各种不良思潮的影响,对不良信息的甄别、抵制意识也更薄弱一些。体现到法律意识方面,一些学生将培养法律意识与背诵法律常识简单等同起来,在日常学习中,也抱着应付的心态,进行法律知识学习。另有个别学生,在某些错误消息的误导下,甚至形成了轻视法律素养、“钻法律空子”的思维习惯。

二、核心素养视野下农村中学生法治意识的培养策略

(一)营造校园法治环境

“昔孟母,择邻处”,学习环境的整体熏陶,对青少年的成长至关重要。几千年前,孟子之母为使孩子拥有良好的学习环境,不惜三次迁居;今日的学校,也应当从改变全局状态的思路出发,通过营造全员尊法、讲法、守法的校园环境,让学生在潜移默化中形成高度自觉的法治意识[2]。在法治校园环境的建设上,校方可将着眼点放在三个方面:其一,要确立“法律至上”原则。无论是校内最高领导,还是各级教职人员,均应发挥榜样作用,在班级管理、行为约束上,唯国家法律、校园规章是从,任何人出现践踏规章的行为,均应依法依规处理,不可“讲人情”、“讲变通”。其二,要拓展法治意识的存在空间。对法治意识的培养,不宜局限于课堂,而应走向全校,通过张贴法治宣传图片、分发法治宣传图册等方式,使学生时时刻刻感受到尊法、守法的必要性。其三,要广泛结合校外实践。法治意识不是辩经论道,而是指导行为的精神准则。校方应积极与当地司法单位、律师机构展开协同教学,通过组织参观法院审理、律师事务等过程,更直观地感受法律对社会发展的意义,从而由衷认可法治意识的价值。

(二)加强教师法治培训

专业法学人才的缺失,是学校法治教育手段单一、法治教学效果不理想的直接原因。为解决该问题,校方应将着眼点放在教师的法治培训上。首先,学校应严格落实学校法律顾问制度,经由教育部门、当地政府协调,使来自专业司法机构的法律顾问人员实时就位,随时指导校内法治教育;在此基础上,校方应对现有的教师培训机制进行改良完善,通过将法律常识、法律思维纳入教师授课考核标准,鞭策相关教师积极投入法律知识学习队伍;最后,在法治教育手段的培养方面,校方可以定期培训为平台,组织广大教师与法律工作者合作探讨,结合农村中学生的认知特点、心理特征,共同制定契合中学生的法治教育教学模式。

(三)完善家校法治交流

模仿,是人的本能;向老一辈人的行为模仿,是青少年最典型的学习行为。校方应打破狭隘的教育观念,积极发挥家校合作机制的联动教育作用,通过加强学生家长的法治素养,使学生在对家长行为的模仿中,实现自身法治意识的全面成型。一方面,校方可经由传统的家校合作渠道,组织家长和学生共同参与法治主题教育活动,以实现家长法治意识的提升;另一方面,教师也可通过便捷的家校沟通平台,以家庭访谈的形式,及时了解家长对学生的教育方式、教育内容,并及时对其中不符合法治精神的,亦或有害于法治意识培养的种种行为,如打骂、哄骗等,进行纠正。

(四)塑造学生法治认知

相比外在的教育、引导,学生自身对法治意识的肯定和理解,才是学校法治教育顺利推进的基本前提。因此,聚焦学生主体地位,强化学生在法治意识培养过程中的积极性、自觉性,是提高校园法治教育质量的根本途径。教师应立足学生个体的发展诉求,通过将法治意识与健康人格、责任意识、是非观念的深层关联,使学生清晰认识到,学法、守法、懂法对个人未来发展、价值实现的独特意义。为强化教学引导效果,教师可重点应用正反并举的例析解说法。结合近年来的真实案例,为学生深入剖析,忽视法律、我行我素的人,以及尊重法律、坚守是非底线的人,都有着怎样截然不同的人生归宿,使学生在对比中直观感受到法律意识对人生发展的助益。

总结:

    综上,法治意识,是《道德与法治》课程的核心素养之一,中学生法治意识的培养,是一项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大型教育工程。广大教师应在遵循学生主体地位的原则下,积极发掘有利于法治意识培养的校园、家庭、个人、教育因素,通过潜移默化的全方位教育引导,帮助农村中学生有效抵制错误思潮的影响,成为懂法、守法、有责任心的新生代人才。

参考文献:

[1]石晓云. 农村初中《道德与法治》教学中学生法治意识培养研究[D].扬州大学,2020.

[2]祁湘. D县A镇农村中学生法治意识培育调查研究[D].贵州民族大学,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