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猪肉实行生猪定点屠宰集中检疫的尝试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1995-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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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在集贸市场猪肉经营活动中认真贯彻《食品卫生法(试行)》第七条和国务院颁布的《家畜家禽防疫条例》的有关规定,切实加强集贸市场的肉食卫生监督管理,1994年禄丰县在县城金山镇由县人民政府组织对经营肉食统一实施“生猪定点屠宰、集中检疫”的监督管理方案取得了良好效果,为集贸市场肉食卫生监督管理工作提供了一条切实可行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