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企业诚信建设 支持小微企业纾困——沈阳创新投标保证金“信用保函”制度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3-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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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企业诚信建设 支持小微企业纾困——沈阳创新投标保证金“信用保函”制度

王哲

朝阳市委党校  辽宁 朝阳 122000

摘要“信用保函”是以“清单制”为基础,以信用为核心的闭环管理模式,是由政府以购买服务模式出资并出具保函,缓解企业资金压力,是建立贯穿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衔接事前、事中、事后全监管的新型监管机制,能不断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让更多的市场主体受益,并进一步解放思想,大胆创新,探索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关键词小微企业;“信用保函”制度; 新型监管机制

一、背景情况

“信用保函”是企业以自身信用为担保,由政府委托担保机构出具投标保函的一种新型保函形式,旨在以有效的企业信用激励机制,推动企业诚信建设,让守信企业“以真诚赢信任,以信用换真金”,不出一分钱就能获得政府担保金,既得到了政府和社会的信任,又缓解了在公共资源交易中的资金压力。

为了响应政府“六稳六保”政策,有效推进中小微企业纾困,沈阳市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不断完善的基础上,2021年首创“3A”信用等级的诚信示范企业为信用保函试点企业,并为试点企业投标项目支付电子保函费用。一年来,全市共有29家企业纳入“信用保函”试点企业清单,累计出函96单,为企业节省保费13万元,释放流动资金1800万元。极大地缓解了中小微企业经营成本,激励了企业强化信用建设,提升了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的活跃度,进一步优化了沈阳市营商环境。信用能为企业省钱,企业投标无需缴纳保证金和投标电子保函费用,这是沈阳在全国首创的投标保证金“信用保函”制度。此举能直接释放企业现金流,而且与开具金融、担保保函方式相比,每年可为企业节约费用约2000万元,受到了企业欢迎,同时,也有效引导了企业强化守信意识。该市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运用“信用保函”后,受惠企业近400家、约占市场投标企业的80%。沈阳市还同步下调工程投标、履约保证金缴纳比例,通过“组合拳”每年为企业减少资金占用超百亿元。

二、主要做法

1、建立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

2017年,按照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一体化建设和信用门户网站一体化建设的工作要求,沈阳市进一步完善沈阳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及“信用沈阳”网站建设,实现信用信息跨部门、跨地区共享共用。截至目前,平台归集信用信息总量达到22.6亿条,涵盖了103万户商事主体的基本信息,行政许可信息,行政处罚信息,涉企五险一金缴费信息,煤、水、电缴费信息,法院执行信息,红、黑名单信息等,逐步构建形成覆盖全面、标准统一、权威准确的信用档案。通过“信用沈阳”网站,在线提供一体化、便捷化与高效化的信用服务,并建立信用信息公示制度,累计公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信息181万余条、“红黑名单”12万余条。

2、建立健全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

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以信用监管为切入点,创新监管理念、监管制度和监管方式,建立贯穿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衔接事前、事中、事后全监管的新型监管机制,不断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建立健全信用承诺制度,实现法定可承诺行政审批事项100%实行信用承诺办理,对申请人信用状况较好、部分申报材料不齐备但书面承诺在规定期限内提供的,先行受理,加快办理进度。同时,将书面承诺履约情况记入信用记录,作为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依据。

3、加强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创新“信用保函”制度

在市场监管、工程建设、生态环保、招标投标、家政服务等20余个重点领域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根据信用等级高低采取差异化的监管措施,有效提升了监管精准性和有效性。创新提出“信用保函”模式,以企业信用作为担保,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由政府以购买服务模式出资并出具保函,缓解企业资金压力,该制度为全国首创。截至目前,共有29家企业纳入“信用保函”试点企业清单,累计出函96单,为企业节省保费13万元,释放流动资金1800万元。

4、启动沈阳市中小微企业信用信息应用服务平台建设

为银企双方创造覆盖广、成本低、方便快捷的融资对接新模式。2021年,沈阳市启动中小微企业信用信息应用服务平台建设,截至目前, 平台已覆盖全部总分行级金融机构41家,提供金融产品355个,累计融资对接成功共40420笔,总计金额444.57亿元。下一步,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应用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完善中小微企业信用信息应用服务平台建设,推进纳税、不动产、科技研发等信息共享;建立中小微企业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实现对中小微企业的精准信用“画像”,供银行等金融机构参考应用。

5、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进入法治轨道

为了推进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法制化、规范化,2021年,沈阳市开展了社会信用立法课题研究,梳理了全国各省、市已出台的信用法律法规,组织了立法座谈和调研,并向社会公众广泛征求了社会信用立法意见和建议,在充分汲取了各地经验做法和各位专家以及公众意见后,目前已形成了《沈阳市社会信用条例(草案)》,对构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域的基本规则、明确管理职责、加强社会信用信息管理、规范信用信息应用、构建信用监管机制、保护信用主体权益、支持信用服务行业发展及法律责任等主要内容作出规定。目前该条例已纳入2022年沈阳市人大立法调研计划,争取于2023年正式出台,为国家实现跨区域信用立法提供先行先试经验。

、经验启示

1.坚持党的领导,确保方向不偏

今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中小微企业发展,围绕中小微企业纾困解难作出了一系列决策部署,各地各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形成从政策到服务的“组合拳”,通过制定“信用保函”政策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纾困帮扶力度,推动解决中小微企业面临的现金流不足、还本付息压力较大、市场需求持续不振等实际困难,为中小企业“输血补气”,形成扩大就业、促进创业、改善民生的重要力量。

2.改善营商环境,缓解企业压力

此次“信用保函”政策是自2021年首次出台以来的再扩大和再延续。该政策是以公共资源交易中的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为突破口,以企业信用作为担保,企业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和投标电子保函费用,由政府以购买服务模式出资并出具保函。该项政策是沈阳市2021年国内首创,可极大缓解企业资金压力,提高企业参与招投标的积极性,同时倒逼企业维护自身信用,促进沈阳市形成良好的信用环境。

3.坚持分类管理,打造信用社会

通过“信用保函”倒逼中小微企业进入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实现对中小微企业的精准信用“画像”,供银行等金融机构参考应用;优化平台全流程放贷和监测功能,对获得贷款企业信用状况进行动态监测,分析研判潜在风险,有效为相关机构提供风险预警,力争创建中小微企业信用融资新模式。

4.坚持因地制宜,符合地方特点

“信用保函”制度建立昭示着金融信用体系建设的一大成果从探索走向实践,在一年多的完善丰富中,不断走深走实,不仅显示了本土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优势,而且体现了信用价值,推动信用由软实力变为硬资产,成为掀起新一轮基础设施建设的巨大动力。

5.坚持科技支撑,创新工作方法

“信用保函”制度通过互联网科技化手段,建设了中小微企业信用信息应用服务平台,搭建了信用为桥、政府投资与建设单位的“零保证金”机制。创新了投标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工人工资准备金等工作机制和方法,极大地提高了政府投资和建设单位的资金使用效率,增强了流动性,实现了现金保证向信用保函的转变,客观上也实现了信用有价的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