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小衔接视角下音乐课后服务研究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3-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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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小衔接视角下音乐课后服务研究

王雪萍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人民路小学

摘要:随着新课不断的改革推进,音乐是儿童成长过程中不可缺少学习的内容,其对儿童的成长与发展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可以使学生更快地获得学习音乐的乐趣。音乐是育人的载体和基本途径,也是课后服务专业化的核心内容,课后服务对音乐课后服务质量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本文主要针对幼小衔接视角下音乐课程延迟服务面临的主要问题:普及受限,服务落实积极性受限,社会力量参与小学音乐课程延迟服务等方面。为此,学校和老师要积极建立低年级音乐课后服务体系,强化学校育人主阵地价值,全面推进小学音乐课后延时服务发展。

关键词:幼小衔接;音乐课;课后服务;发展

引言

在新课程改革的大背景下,音乐教育越来越重视对学生的主体性的尊重,因此,在教学中,老师首先要让学生积极探究音乐知识,再由教师指导学生自主学习。小学音乐课后服务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内容,它可以深入到课外活动的各个方面,为学生提供多样化的学习需求,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因此,在“双减”的大环境下,开展小学音乐课程延迟服务的最优策略是十分必要的。从实践发展的角度出发,从“双减”的背景下,探讨了小学音乐课程服务的面临的挑战和优化策略,为进一步提高小学音乐课程延迟服务的质量提供了借鉴和参考。

一、幼小衔接视角下音乐教育的重要性

幼小衔接是儿童从幼儿园进入小学一年级的过渡时期,“幼小衔接”阶段是孩子生长发育的关键期,因此,幼小衔接的过渡阶段非常重要。在基础教育中,音乐教学既是一项比较重要的课程,也是实现有效的德育教学方法。而4-6周岁是儿童是音乐成长的重要阶段,在幼儿园和小学开展音乐教育,对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具有重要意义。在听觉、感觉、表现、创造等方面促进了学生的身心健康,它有着比较独特的优点[1]。音乐教育既能营造良好的环境,又能提高个人的艺术素养。这需要学校、家庭、社会三方面的共同合作,一是要加强幼儿园、小学音乐师资的培养,和小学音乐设备的投入,二是要加强父母对音乐教育的认识,推进“幼小衔接”工作的顺利开展。

笔者是一名小学音乐老师,所教的一年级课后服务时间是每周一和周二下午3.10-4.50教学时间,课后服务的主要音乐课程是葫芦丝教学,葫芦丝独特的音色,可促使学生产生倾听音乐的情绪。做好幼小衔接工作,对于一年级音乐学习甚至于今后在校学习、生活的养成习惯有着非常重要的促进作用。

二、幼小衔接视角下音乐课后延时服务的挑战

“双减”政策的推行,使我国的小学音乐课程延迟服务有了很大的发展空间和机会,但同时,它也面临着一些问题的挑战。

(一)小学低年级音乐课后延迟服务的普及影响

尽管“课后延迟”服务是指在学生业余时间开展一项实践活动,但是这项服务可以使学生在学校的学习时间得到延长[2]。由于受学校场地、课程资源等限制,学生对音乐的多元化需求很难满足。同时,由于经费的制约,一些小学的音乐课程延迟服务不能得到有效的实施。此外,目前我国中小学教师缺乏优质的音乐课程服务,也存在着严重的教师短缺问题。

(二)幼小衔接班音乐课程延迟服务积极性的影响

幼小衔接实施“课后延迟”服务存在着教师绩效保障、学生安全保障、学校经费保障等诸多问题。具体来说,一些学校每周进行一次“课后服务”,这违背了“双减”的初衷。另外,由于经费不足,一些学校在提供音乐课程延迟服务的经费上有一定的限制,音乐课程延迟服务的实施也有一定的困难[3]。此外,多数小学的音乐课程延迟服务还处在观望、规划阶段,很难真正起到应有的效果。

(三)社会力量参与小学音乐课后延时服务受到阻碍

从管理职权配置的角度来看,目前我国小学音乐课程延迟服务的实施还处在初级阶段,相关的配套政策还不够健全,还需要相关部门进一步细化。同时,由于校外培训机构、校内管理制度与培训机构存在差异,校内和校外信息交流不畅,造成了对幼小衔接音乐课后服务的需求和供应不均衡[4]。从监督机制的角度来看,小学目前还没有完善的音乐课后服务监管制度,因此,如何充分发挥小学音乐课后延时服务价值,是当前我国中小学音乐教育工作中亟待解决的问题。

三、幼小衔接视角下音乐课后服务的优化策略

(一)利用校外的资源来弥补专业技术空缺

由于幼小衔接阶段的音乐老师缺乏,可以通过校外的资源来弥补邻近地区的不足,同时也需要校方对现有的资源进行整合,并使校内和校外的资源相互融合,并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跟踪和反馈[5]。学校可以与线下的各类培训机构之间的合作,可以通过线下教学的方式来进行,音乐教学的形式多种多样,可以聘请校外音乐老师,对衔接班级的儿童进行多样化教学方式,比如葫芦丝、萨克斯、黑管、古筝、钢琴等多样式老师。通过对学校的了解,学校有关老师表示,大家都愿意为学生提供课后服务,不但丰富了学校音乐课后服务的形式,同时也可以让同学们更多地参与到课堂中来。

(二)提高家长对课后服务工作的正确认识

家长配合意识不强,主要是由于大多数家长对课后服务的认识不够明确,需要借助媒体等途径来增强家长的了解,要改变幼小衔接儿童的家长对美育的偏见,免费的课后服务对于经济不太好的家庭转变是一种很好的方式,可以让家长们接受和适应课后服务。

(三)加大支持学校音乐课后服务的工作

目前,学校的课后服务都是根据各自学校的实际情况进行开展的,但是有的小学缺少音乐教师,缺少设备,经常出现由不同学科的老师代替另一个学科教学,没有专业的音乐老师,音乐课所需求的乐器也比较多,并且很多教学设备都需要专业音乐老师来完成,所以当地教育部门要尽可能满足各个学校的各种人才。另外小学也要落实幼小衔接阶段的儿童课后服务教育,完善的活动场地等为在校的学生创造了更为专业的课后服务活动。

(四)创新教学方法

学习乐器既要孩子对学习有浓厚的兴趣,又要有不断的努力的练习。所以,老师在指导幼小衔接阶段的学生进行葫芦丝的教学中,需要精心设计教学方式,

调动儿童的学习热情,同时培养学生的弹奏能力,引导孩子们的自学能力,在小学低年级音乐课后延迟服务中,教师针对实践教学可以进行下列方式来进行葫芦丝的教学:

第一,是示范式的教学。演示式教学是指老师向学生演示吹葫芦丝的动作、弹奏动作等,使学生通过观察、模仿,形成认知理解的一种方法。由于幼小衔接是小学低年级的学生,理解能力各方面较低一点,老师可以通过示范的方式让学生“照葫芦画瓢”来进行初步的了解,并逐步了解到模仿的内涵,从而为学生打下良好的学习基础打下了坚实的基础[7]。比如在讲解葫芦丝弹奏姿势时,老师可以通过坐立两种方式来演示,即:坐立,身体挺直,自然放松,双腿稍微张开;胸部挺直,左手在上,右手在下,手臂微微弯曲,双肘向下;管身略微前倾,与上半身呈45度角度;坐姿时,身体要自然放松,双脚稍张开,双肘与躯干呈45度角度。通过姿势的示范,使学生掌握自己弹奏的动作,提高弹奏的仪式感,感受音乐的艺术魅力。

又比如,在讲葫芦丝的时候,老师还可以演示,就是手指自然地松开,呈弧形握住葫芦丝,手臂和肘部的肌肉要放松,指腹与小孔的接触要有边缘感,在吹的时候,手指要在离小孔1-2厘米。在模仿过程中,老师可以给每个孩子动作进行检查并纠正错误动作,加强了学生对动作的记忆,巩固了他们的表演基础。

第二,是游戏式的教学。玩是一种让学生感到快乐的方法。在学习葫芦丝的过程中,难免会出现机械的单调感,而教师要尽可能地优化教学方式,调整教学流程;创造教学情境,使学生在体验中玩,玩中有快乐[8]。比如呼吸练习,老师就可以设计一个比赛,比如选“1”的音,然后让同学们一起计时,看看谁的呼吸最长:为了让儿童更好地掌握节奏,老师还可以设计一个多声部的游戏,让学生们在不同的环境下,表演出不同的、有趣的音乐。通过这种游戏的设计,使原本单调乏味的练习变得有趣起来,提高了学生对葫芦丝的兴趣。通过设计多种声部的游戏,使同学们能在不同的环境下,展现出不同的、有趣的音乐。通过这种游戏的设计,使原本单调乏味的练习变得有趣起来,提高了学生对葫芦丝的兴趣。

第三,是采用多媒体方式进行教学。在多媒体技术和课堂教学的深度结合中,教师可以通过技术手段为学生提供多种课程资源,从而促进学生的自主学习。比如,老师可以给学生开设微课,让他们做好课前的预习,而在教室里,老师会根据学生的学习状况回答问题,并对他们进行强化训练。这种教学设计既可以激发学生的自主性,又可以激发他们的潜能。

结语

总之,幼小衔接班级利用课后服务时段进行音乐托管服务,开展了特色的教学,既可以丰富学校的教学模式,同时也能体现出学校良好的教育品位。音乐是美好的,通过开展课后的音乐教学,延时的音乐托管,可以运用音乐的学科来实施对学生的美育,通过培养学生对音乐的感知,增强其审美能力,使其得到全面的发展。

参考文献

[1]顾云云.以音乐项目化学习推动幼小衔接有效实施[J].文教资料,2022(16):48-50.

[2]杨富裕,方晓田.“双减”背景下小学课后服务优化策略[J].教学与管理,2022(32):13-16.

[3]徐琳.教学做合一,探索幼儿与小学音乐学科的衔接教学探究[J].当代家庭教育,2021(03):91-92.

[4]吴阁丹.“双减”政策背景下小学音乐课后延时服务优化对策研究[J].教师,2022(30):66-68.

[5]李营,李艳红.小学音乐课堂幼小衔接的策略探究[J].中小学音乐教育,2022(07):35-37.

[6]陈卫萍.音乐教学中“幼小衔接”工作的实施与作用[J].华人时刊(校长),2022(06):70-71.

[7]崔世朋.“双减”政策下小学课后体育服务质量提升路径研究[J].内江科技,2022,43(10):90-92.

[8]杨贵珍.“双减”背景下小学课后服务质量提升的策略[J].天津教育,2022(34):95-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