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建筑消防监督管理工作的措施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3-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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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建筑消防监督管理工作的措施

田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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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近年来,我国政府部门愈发提高对高层建筑行业的重视程度,针对高层建筑颁布各种相关政策,给高层建筑带来巨大的发展空间,城市中出现了很多大型高层建筑,给人们的日常生活带来了极大便利。但由于大型高层建筑具有业态复杂、人员密集、体积庞大等特征,很容易引发火灾问题,一旦出现火灾情况,会给人们生命安全带来严重威胁。针对这种情况建筑师要从不同方面来降低火灾发生的可能性,并提升火灾发生时人员疏散的安全性,结合高层建筑实际情况来制定消防监督管理制度,有效提高消防管理效果,从而避免高层建筑出现严重的消防安全事故。基于此,本文通过分析消防管理对高层建筑的重要性,让工作人员对消防监督管理工作有了基本了解,再从不同方面来分析高层建筑火灾隐患现状,从而针对问题提出有效的解决措施。

关键词:高层建筑;消防监督管理;基本要点;措施

一、引言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推动城市化进程不断深入,为人们日常生活水平带来质的突破,对日常工作环境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有效解决城市用地紧张问题,城市中建设各种高层建筑,进一步拓展土地利用率,优化日常居住空间。与普通建筑相比,高层建筑具有堆放物品多、人流量大、层数高等特征,即是人员密集程度较高,人员出入非常复杂,根本无法进行科学管理,且整个公共建筑楼层较高,一般隐藏各种消防隐患,一旦工作人员出现疏忽发生火灾,根本无法在短时间内进行疏散,很容易引起严重的安全事故。特别是在信息化时代背景下,高层建筑经常出现火灾事故问题,引起各界人员高度重视,只有加强自身监督能力,全面管理高层建筑的消防问题,才能避免出现火灾事故,保证居住群体的稳定性。

二、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存在问题分析

(一)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明确,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

高层建筑大多为住宅或写字办公楼,其内设功能与结构复杂,包括休闲场所、办公场所、公共活动场所等,不同分部的所有权、使用权与管理权大多呈分离状态,如企业向业主租赁场所作为办公区域,其享有办公区域的使用权,而无办公区域的所有权;高层建筑的物业虽享有一定的管理权,但若是高层建筑的承租户与人员流动量较大,其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也易出现捉襟见肘的问题[1]。同时,由于高层建筑的权属分离,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划分不清、消防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划分不明,不少高层建筑虽在制度上形式化地明确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但管理部门之间相互推诿,致使消防监督管理工作落实不到位,存在诸如消防通道被占用、安全疏散出口堆满杂物、消防栓内水压不够、地下车库内违规所使用液化石油气瓶装、室内随意改建装修或私接大功率用电设备设施等问题。

(二)消防监控值班人员专业性不足,消防安全意识淡薄

高层建筑的消防监控室承担着消防安全值班监督、消防问题预报预警、火灾火情应急处理等重要职责。但是不少高层建筑的消防监控室对自身职责认识不到位,消防安全意识淡薄,值班人员对消防安全法以及消防应急响应方面的基础知识与实践水平掌握不到位,不熟悉高层建筑内配置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工作原理、预警机制以及应急处置操作,不清楚消防监控室的监控大屏上显示的温湿度等数据以及火灾预警阈值范围数据的具体含义。更有不少消防监控室的值班人员无相关从业经验与从业资格证书,对监控室的交接班制度以及消防设备设施维保与运维登记制度不了解,致使高层建筑消防监控室内交接班环节出现无人值守情况,消防设备设施运维养护不到位也会给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带来严重的隐患[2]。同时,高层建筑的物业人员、安保人员、业主、承租户等的消防安全意识薄弱,消防安全培训落实不到位,也会进一步加剧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隐患。

三、加强高层建筑消防监督管理的对策分析

(一)全面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相关规定,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应遵循谁主管、谁负责的统一原则,而不受所有权、使用权、管理权分离的影响。如由物业管理部门对高层建筑公共区域内的消防安全负主体责任,业主对所有权范围内的区域负有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由物业管理部门与业主协同合作,规范职责范围内的消防安全监督检查与管理工作,避免火灾事故发生。同时,消防监督管理工作机制应配备健全的管理队伍,以物业管理部门为例,应面向高层建筑公共区域消防监督管理建立消防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与兼职消防监督管理人员,确保消防监督管理无留白、无死角,确保消防监控室24h有专业人员值守。此外,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主体应面向消防监督管理制定一系列安全管理制度或规范,包括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用电设备使用规范、易燃易爆材料贮存规范、特殊消防设备设施操作规程等。在高层建筑消防监督管理制度中,消防安全主体应通过层级组织构建消防安全管理体系,由物业管理部门负责人作为高层建筑消防监督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对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进行统筹调度;消防监督专职人员负责日常消防设备设施等的检查维护、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规范与完善消防设备设施的使用手续与登记记录,对使用完毕的消防设施等进行闭环处理

[3]。通过高层建筑消防监督责任制度的制定以及各层级消防安全职责的细化,进一步强化了高层建筑消防监督管理体系中的管理内容、工作职责的落实,让高层建筑消防监督管理落到实处。

(二)深化消防安全培训教育

物业管理人员、业主、承租户是高层建筑消防监督防护的重要主体,也是日常排查与消除消防隐患、防止火灾事故发生与进一步扩大的主观能动体,消防安全主管部门以及物业管理部门应定期面向全体业主、承租户、物业人员以及消防监督专职与兼职人员开展消防安全教育、讲解消防设施操作规范,帮助其树立严谨的消防安全意识,从思想层面筑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与消防设施规范操作的堤坝,降低高层建筑火灾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同时,消防安全主管部门应定期面向高层建筑管理人员开展消防安全实战训练,组织物业管理部门的消防监督专职与兼职人员学习并熟练使用消防安全设施,并在有序统筹下利用高层建筑现有资源应急避险,利用安全通道紧急疏散,真正实现高层建筑内住户“四懂四会”。“四懂”即懂火灾危险性、懂预防措施、懂扑救方法、懂逃生方法。“四会”即会报火警、会使用消防安全设施、会处理险兆事故、会逃生。通过消防安全的理论教育与实战演练,提高高层建筑住户预防、处理、应对高层建筑火灾的应急能力,最大限度地保护高层建筑资产与人员安全。

四、结语

高层建筑在消防监督管理工作中存在诸多问题,消防救援部门以及消防安全责任主体应高度重视建筑消防安全监督工作,通过上下齐抓压实工作责任,加强对高层建筑的消防检查与指导频次,做好物业人员、业主、承租户消防安全教育,切实守好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门。

参考文献

[1] 冯博.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隐患分析与防火监督管理工作研究[J].消防界, 2021, 007(014):78-79.

[2] 谢坚.高层建筑消防隐患及监督管理对策研究[J].建材与装饰, 2022(020):018.

[3] 安翠.高层建筑的消防监督管理工作[J].新材料新装饰, 2021, 003(018):171-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