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达、雅”翻译标准在舞蹈演员二度创作中的应用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3-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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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达、雅”翻译标准在舞蹈演员二度创作中的应用

陈榕

西北民族大学

摘要:舞蹈形象的产生,舞蹈作品的呈现,舞蹈表演的过程是由演员通过肢体将编导所描述出的文字语言转换成为肢体语言,使其变为可视化的具体形象呈现给观众,本文力图从舞蹈表演出发,以“信、达、雅”的翻译标准为指导,以舞蹈演员为中心,浅析舞蹈演员二度创作的思路与方法。

关键词:“信、达、雅”、舞蹈演员、二度创作

一、 翻译与二度创作之异曲同工

翻译包括笔译、口译、同声传译、字幕翻译等各种不同的翻译形式,而任何翻译形式相互间的转换都可以将其理解为是将一种相对陌生的语言信息转换为另一种自我熟悉的语言信息,进而使人能够清晰、易懂的理解其内容所表达的含义。而舞蹈表演中演员的二度创作是指演员在编导一度创作之上的再创作,二度创作是在一度创作的真实性之上所发展出的创造性,舞蹈编导的一度创作可将其理解为是一种抽象的且不可视的语言信息,需要通过舞蹈演员的身体为呈现载体将形式、内容、情感等转换为肢体语言,而这一呈现过程与翻译有着异曲同工之处。舞蹈演员在其中如同扮演着“翻译者”的角色,将编导的所思、所想、所编、所创同演员自身的成长阅历、思想觉悟、专业素养等因素作用下的呈现过程,就是属于演员所独有的二度创作。文章尝试将“信、达、雅”的翻译标准带入至舞蹈演员的二度创作中,思考如何更好的完成舞蹈表演实践,使作品呈现的恰如其分、直抒胸臆、雅而有致。

二、“信、达、雅”与舞蹈演员二度创作的“度”

“信、达、雅”作为我国翻译界一直遵循的原则和方法是由我国清末新兴启蒙思想家严复提出的,他在《天演论》中的“译例言”讲到:“译事三难:信、达、雅。求其信已大难矣,顾信矣不达,虽译犹不译也,则达尚焉。”“信、达、雅”是对翻译工作中所总结出的特点及规律的高度凝练,因此“信、达、雅”具有极高的普适性及实操性,其原则也广泛应用于新媒体、播音主持、音乐指导等诸多领域。笔者认为“信、达、雅”这一翻译原则可将其借鉴于舞蹈表演中作为演员二度创作时技术处理的指导性准则,既然是“借鉴”那就要将其尽可能的为我所用,在遵循的过程中还是要从舞蹈表演本身出发,持“中和”的态度去看待,“信”、“达”、“雅”分别属于三个不同维度的衡量准则,所以要恰当、合理的做到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而并非是一味的追求绝对的“信”或“达”或“雅”。

(一)信:二度创作内容之真实

“信”是翻译的根本和首要准则,没有可信度就不能称其为是翻译,“信”是指译者要忠于原文之意,译文要真实、准确、可信。舞蹈艺术的存在和发展是因人类情感交流、思想表达的需要而流传至今,就“真”这一原则是舞蹈艺术实践的出发点更是落脚点。世界三大表演体系之一“斯坦尼斯拉夫斯基表演体系”将“真”追求到极致,通过“体验派”理论体系诱导演员在体验的基础上将现实生活中人物真挚的情感、思想及行为活动呈现于舞台之上,而不是机械的完成表演。二度创作作为决定一个舞蹈作品是否具有生命力的关键,演员要带着形象思维去认识角色、在规定情境里理解角色、结合自身经历感受角色,重点是分析角色的可塑造性。从内心深处孕育出真实饱满的情绪、情感去支撑外在的肢体动作语言,才会使其真切、可感、有张力,赋予角色鲜活的生命力。

(二)达:二度创作方式之准确

“达”在翻译中是指译文的形式要通顺易懂,化解语言或文化间的差异,根据不同类型的译本采取相应的译文方式。茅盾说:“好的翻译者一方面阅读外国文字,一方面却以本国的语言进行思索和想象;只有这样才能使自己的译文摆脱原文的语法和词汇的特殊性的拘束,……”演绎、表达、传递是舞蹈演员的职责和任务所在,演员的身体作为媒介呈现内容,就只能由演员自己去寻找和探索与之相契合的身体表达方式。演员的二度创作,首先是要将编导所规定的作品结构、动作组合、舞台调度等假设的内容通过思索和想象具像化;其次,具象化的形象要与演员自我相磨合进而达到相统一的状态,即“我”就是角色,使“技”行云流水,“艺”贯穿始终;最后,是身与心的契合,是情感与思想上的契合,是真实性与表演性的契合;以上这些都需要演员自我的认知与理解参与其中,恰如其分的“达”编导之意、角色之意、内容之意。

(三)雅:二度创作意境之深远

“雅”是翻译做到“信”与“达”之上追求的更高一层境界,要求译文要优美、得体,给人舒适且享受的阅读体验。而舞蹈艺术使人舒适且享受的审美愉悦感是由舞蹈意境所带来的视觉体验及精神体悟,意境是艺术所追求的至高境界,而意境的营造是演员二度创作的至高追求。要想达到“雅”的境界,前提是要将“信”与“达”做到恰到好处,过或不及都会影响译文原本的完满性。而演员对于意境的营造是要将其表现内容所具备的内在固有属性与外在延伸出的意蕴相统一,在艺术想象、二度创作下产生虚实相生、情境相融的意境表达。意境的营造是情、形、意、神相互作用下而构成的一股合力,是整体呈现出的效果。意境的呈现不能依靠某一单一因素来营造,同理,演员的二度创作没有前期对作品准确且合理的认识与理解,是无法通过舞蹈语言营造出具有审美想象的空间、耐人寻味的情思以及与作品相适应的意境表达。

三、结语

“信、达、雅”自严复先生提出至今,在不断的发展、实践中被视为普世“真理”是因为其具有高度凝练性及概括性,才会在各领域广泛推崇,当然“真理”也不是一成不变的,无论是翻译译文还是演员进行二度创作“信、达、雅”也只能将其作为基本的原则和标准来看待,至于具体的实践操作还需演员发挥主观能动性根据具体问题做出灵活的运用,而非是将思维束缚住,被理论局限住,本末倒置。舞蹈演员的二度创作可始于“信”,重在“达”,追求“雅”。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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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陈榕:女,( 1999.11-),汉族,甘肃兰州人,现为西北民族大学2021级舞蹈专业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舞蹈表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