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河南省粮食安全的对策建议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3-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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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河南省粮食安全的对策建议

生秀东

 河南省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 河南郑州 450002

[摘要] 保障粮食安全,需要进一步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加快推进高标准粮田建设,提高耕地生产力,积极发展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加大农业保护支持力度,健全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完善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调动地方和农民种粮的积极性,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

[关键词]  粮食安全  粮食主产区   高标准粮田 

河南省作为粮食主产区承担着国家粮食安全的政治责任,面对粮食持续增产制约因素增多,要突出抓好耕地和种子“两个要害”,进一步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建立粮食稳定增长、农民持续增收的长效机制,调动农民种粮和地方政府抓粮两个积极性,提高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和劳动生产率。

1. 大力落实藏粮于地

守牢耕地保护红线,落实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开展全省违法违规占用耕地专项治理行动,形成制度性安排。改革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坚持“以补定占”。坚决遏制“非农化”,有效防止“非粮化”。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和提质改造。对接国家实施的新一轮千亿斤粮食产能提升行动,制定百亿斤粮食产能提升规划,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到2025年,全省粮食生产能力由1300亿斤提升到1400亿斤以上。建设高标准农田,一要提高投资标准,投资数额达到4000元/亩以上。二要补充完善建设内容,按照建设标准化、装备现代化、应用智能化、经营规模化、管理规范化、环境生态化要求,增加信息化、智能化配置,实现多种功能。改良土壤理化性状,通过深耕深松、秸秆还田、增施有机肥、种植绿肥以及生物技术,不断提高土壤生产力。三要健全高标准农田长效管护机制,明确管护主体,落实管护责任,确保耕地产能长期稳定。

始终立足抗灾夺丰收,加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实施大中型灌区重点水利建设工程,扩大有效灌溉面积。加快推进现有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以改善农田水利条件为重点,改造现有农田灌排设施,推进田间地头渠系与灌区骨干工程连接等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大幅度改善中低产田的生产条件。深挖农业节水潜力,加快推广节水灌溉技术,提升灌溉效率,推动农业可持续发展。加强抗旱应急水源工程建设,配备小型抗旱应急机具,做好防洪防涝工程建设,全面提升农业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

2.积极推进藏粮于技

加快推进种业振兴。实施种业振兴“六大行动”,坚持高起点规划,全力推进“中原农谷”建设,打造国家现代种业科技创新高地,提升粮食育种的自主创新能力。集聚省内外高端种业创新资源,加强核心技术研发,开展关键技术攻关,培育一批高产优质绿色高效的突破性粮食作物品种。支持优势种业企业牵头建立创新联合体,构建商业化育种体系。有序推进生物育种产业化应用。

加快粮食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推动农机农艺融合、良种良法配套,提高粮食生产效益。建设一批农业绿色提质增效技术集成示范区,构建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体系,依靠科技减灾增产。健全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加快技术推广应用。必须加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推动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向“强能力、建机制、提效能”转变。健全农技推广服务网络,构建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强化公益性服务功能,推动粮食生产由主要依靠物质要素投入转向依靠科技进步。探索建立科教产学研一体化农技推广联盟,推广普及标准化种养、病虫害防治、测土配方施肥等技术。创新市场化农技推广模式,打通科技进村入户“最后一公里”。

3.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

进一步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在因地制宜落实“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规定的同时,研究出台农民承包地有偿退出政策,为土地流转和农业规模经营创造更有利的制度环境。以释放经营权活力为重点,深入落实“三权分置”制度,在依法保护集体所有权和农户承包权的前提下,平等保护经营主体依流转合同取得的土地经营权。2021年最新修订出台的《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增加了平等保护土地经营权的具体条款。例如:流转期限届满后,受让方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续约的权利;经承包方同意,受让方依法投资改良土壤,在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到期后,受让方有权获得合理补偿等。这些举措有利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形成长期经营预期,提高种粮积极性。

突出抓好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培育,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深入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行动,实施家庭农场培育计划,加快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提升。加大资金政策扶持力度。在财政支农资金安排分配上,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倾斜。优化财政支持政策,增强补贴政策的针对性实效性。对示范性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重点采用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示范奖励的方式进行扶持,对生产性服务组织,重点采用购买服务、大型设备购置补贴等方式进行扶持。

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支持各类社会化服务组织建设为农服务综合平台,为老人农业提供土地托管等多种服务。为适应推进农业规模经营的发展要求,要进一步加快完善针对土地托管经营主体的融资、用地、水电等方面的优惠政策。支持社会资本进入农业生产主要环节,在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探索应用PPP模式,解决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不足和后期经营管理等问题。扩大农机购置补贴比例和范围,扶持培植农机大户,鼓励有实力的集体和个人创办农机合作社和专业农机服务公司。在保护耕地、合理利用土地的前提下,引导规模经营主体利用荒山荒坡、滩涂等未利用地和低效闲置土地建设配套设施。

4.加快推进粮食全产业链发展

以“粮头食尾”和“农头工尾”为抓手,科学规划布局优质粮食生产基地和加工产业集群,实现粮食产业高效、协调、健康、持续发展。一是发展壮大龙头企业, 带动粮食生产健康发展。要培养一批有竞争力和带动力的龙头企业, 实现生产、收购、加工和销售一体化,依靠粮食龙头企业与农民之间的利益连结机制, “反弹琵笆”,带动农民发展优质粮食生产、提高农民种粮积极性。鼓励家庭农场以专业合作社等形式与龙头企业合作,实行“龙头企业十以专业农户和家庭农场为主体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联结方式。二是组建大型企业集团,发展粮食深加工。当前我国食品加工业面临的市场已经步入垄断竞争市场结构,迫切需要组建大企业、大集团参与市场竞争,提升我省食品产业的竞争力。纵观世界各发达国家的食品业,都是有几个企业寡头所控制,行业集中度奇高。我省需要提早谋划、提前布局,通过现有大型农业龙头企业进一步兼并联合、上市融资、组建大型企业集团。鼓励企业要创立品牌, 树立品牌效应,促进河南省粮食产品知名度和竞争力的提升。三是开展“三链同构”行动。延伸整合产业链,促进农业生产、加工、物流、研发和服务相互融合,培育一批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打造提升价值链,鼓励农业龙头企业和农产品加工领军企业向优势产区和关键节点集聚,开展农产品生产加工、综合利用技术研究与示范,加快形成一批农产品加工优势产业集群。优化融合供应链,支持企业面向市场开发符合不同消费层次个性化、定制化产品,建立完善的市场供应链体系。

5.完善政策保障,提高农民种粮积极性

健全价格、补贴、保险“三位一体”政策体系,坚持完善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建立农资价格与粮食价格挂钩的农资综合补贴动态调整机制,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持续发展小麦、玉米、水稻完全成本保险,加大保险对粮食生产支持力度,让农民务农种粮不亏本、有钱挣。加快健全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优化产粮大县奖励政策,强化对粮食主产县的财政奖补力度,让粮食主产区抓粮得实惠。为减轻粮食主产区财政压力,需要降低主产区高标准农田建设中地方配套资金比例,激励地方政府建设高标准农田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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