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老龄化背景下安宁疗护的伦理道德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4-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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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老龄化背景下安宁疗护的伦理道德

王引侠    孙姣娜   郑小妹  梁芳

咸阳市第一人民医院   陕西咸阳  712000

摘要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剧,在"健康中国"大战略背景下,如何为全国的老龄人口提供全方位全周期的健康服务,已成为全社会的一个重要议题。安宁疗护主要是针对疾病无法治愈处于临终阶段的老年患者,为其提供姑息护理、减轻疼痛和缓解症状,以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使其有尊严、安详温暖地度过生命的最后时光。老年人安宁疗护关乎我国人口老龄化问题,也是建设健康中国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本文将安宁疗护在老龄化患者中应用的必要性、存在的问题及实施策略的建议进行综述,以期为龄化患者安宁疗护的发展提供参考依据。

随着健康中国战略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的正式实施,人口老龄化问题逐渐加剧,公民对健康质量和生命质量的提升也有了迫切的诉求,“安宁疗护”开始替代安乐死进入公众视野,并实现了在我国大陆地区的试点推行。所谓“安宁疗护”,即以最大程度尊重公民健康权为主旨,减轻患者的临终痛苦所采取的一系列整体性护理措施,它不仅包含了生理和心理的临终照护,还涉及文化、观念、社群等伦理道德话题。

1.安宁疗护是一种社会对公民基于健康诉求的人格权益反馈

安宁疗护的实质是社会基于公民健康诉求的人格权益反馈

健康作为生命个体实现生存和追求幸福的根本前提,其重要性不言而喻,从古至今都是备受人类关注的话题,对健康权开展立法也是国家经济、社会以及人类文明不断繁荣发展的现实诉求。死亡作为每一个生命都无法避免的最终环节,也不可剥夺个体对健康权的最后行使。 安宁疗护的实质,实际上是社会基于公民健康诉求的人格权益反馈,它折射的是一个国家和社会对公民健康权的支持保障和伦理关怀的烘托营造。在安宁疗护的实施中,社会给予临终病患的健康权益反馈具体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安宁疗护的实施基于尊重、有利、不伤害原则。安宁疗护符合生命伦理学的一致原则,即尊重、有利、不伤害个体的生命健康。在安宁疗护的实施过程中,医务人员遵循统一的标准进行照护,在不伤害、不增进患者病痛的基础上帮助患者实现安然舒缓的状态。当生的痛苦远远超过承受极限,我们就应当尊重个体对健康状态的意愿,让患者以安宁舒缓的状态坦然迎接生命的最后关卡。安宁面对死亡不仅是对患者健康诉求的保障,更是对患者保有健康权的尊重。

二是安宁疗护渗透着医患关系间的共情认同。安宁疗护服务的开展依托于医学人文学科的建设,除了对安宁疗护服务人员的专业准入要求与临床执业培训之外, 还重视医患关系中的共情认同培养。由于安宁疗护特殊的工作环境及服务对象,护理人员在照护过程中更加注重于病患的共情培养。濒临死亡的绝症患者在与护理人员实现共情认同的情况下实施安宁疗护,有助于精神状态和心灵健康上的优化,得以实现维持身心健康状态的告慰,回馈病人对身心健康权的内心诉求。

三是安宁疗护是基于患者的身、心、情全方位的排解疏导。大部分接受安宁疗护的患者因久卧病床,不仅要经受病痛本身的折磨,还要历经褥疮、抑郁等生理和心理的并发症,在这样的状态下,患者的身心无法得以释放和施展,对其健康权益的诉求也颇为急迫。而安宁疗护正 反馈了患者身、心、情全方位的疏导需求,护理团队不单 负责病患的基本医疗护理,还将对病患进行精神状态的 评估,给予一对一式的精神支持和疏导,更有对卧床病人的按摩协助运动,帮助患者在生命最终阶段减少痛楚,提升健康质量。

2.安宁疗护伦理阻力的衍生路向

安宁疗护在我国的实施处于瓶颈期,其阻力缘何衍生?这是对安宁疗护的推动建设进行深度判析不可规避的问题。

2.1“乐生恶死”对“优生优逝”的价值抨击

安宁疗护从目的到手段都体现出了新时代下公民对生命健康“优生优逝”的价值偏好,与中国传统哲学思 想中的“乐生恶死”是毫不相容的,而且对生命全周期保持健康状态的生存期待形成了价值抨击。“好死不如 赖活着”,古往今来,国人血液中都普遍流淌着宁可赖活也绝不向死亡低头的潜意识,形成了侃谈出生、避讳死亡的传统生死观。“乐生恶死”的生存理念是基于数千年 来中国人文化心理活动运作的积淀产物,经过习俗文化的流传变为了固有的思维模式和伦理观念,有强大的代 际传承性。因此,在安宁疗护打着维护临终病患生命权益和健康状态的旗帜在中国大陆实行试点的时候,更多 民众普遍持有抵触情绪,认为“优生优逝”的理念对传统观点形成了强烈抨击。但需要指出的是,以儒道释为 代表的中国传统哲学思想兼容并包,“乐生恶死”并不 是传统主流生死观的全部内涵。

2.2医者仁心和传统孝道的观念阻力

安宁疗护的伦理阻力之所以衍生不止,不仅源于临终病患自身的观念问题,医者与家属的传统伦理也是拖阻安宁疗护向前发展的双道瓶颈。

在医学伦理的探讨中,“医者仁心”“救死扶伤”是传统医德一贯提倡的救治准则。患者的生命是放在首位的,医生进行的所有救助措施都应当以延续和救治患者的生命健康为目的,即使病患在弥留之际或是病入膏肓之时,医生也不应放弃最后一丝生存的希望。这种传统的救治理念完全忽视了病患病人的生存意愿,没有把病人的生存质量与健康诉求考虑在内。

在传统孝道的层面上,“百善孝先”的伦理道德是中华民族文化长河中的历史积淀。善孝文化是中国家庭伦理的核心精髓,作为一种被普遍认可的集体意识而存 在至今。传统孝道将晚辈是否为救治病患而倾其所有、精疲力竭为标准,来衡量评判其孝心。现实中往往会出现病患屡次表示出对健康终结生命的诉求,但晚辈迫于社会外界以传统孝道观念来评判自身的压力,而拒绝给予病患人格权益的反馈。

2.3人道主义与功利主义的对峙对立

古往今来,对安乐死的伦理博弈实质上都是人道主义和功利主义的彼此争论,而安宁疗护作为安乐死的发展而衍生的优化产物,也无法避免人道主义与功利主义 二者间的对峙对立。人道主义强调的是要保障每一个个体的生命生存权利,通常情况下只要仍留一息尚存,医务人员都应当不惜一切代价、用尽一切方法维持患者的生命存续。功利主义则以结果导向为支撑,指出对临终的绝症病患投入过多的医疗施救和救治手段不仅消耗了有限的医疗人力和物力,而且无视了患者本身的治疗意愿。“救与不救”的博弈争论导致了安宁疗护无法维持稳定积极的态势发展,而事实上其本身便站在“生命健康”的价值观念之上,完美回答了对临终病患是否应当救治的问题。由生到死是生命发展存续过程中不可避免的客 观规律,对于生命个体生死的人文关怀让安宁疗护具有人道主义和功利主义共通的伦理道义,更反映了社会文明进步的向前推进。

3.安宁疗护发展的路径策略

安宁疗护的试点与尝试,不仅引领了反思传统生命伦理的社会思潮,也带来了鼓舞公民健康权确立完善的呼声。观点的抨击和伦理的博弈严重误导了社会对个体身心健康诉求的基本认识,解构了公民对健康权的诉求,阻碍了安宁疗护在我国的践行和开展,消解了安宁疗护理念对相关受用者和受众群体的入耳入心。安宁疗护要更好地发展与推广,需要借助多方力量、标本兼治。

3.1以生死观的引导塑造为支点提升安宁疗护的社会认可度

提升安宁疗护的认可度,单纯依靠法律保障等硬性规范只会是治标不治本的外部措施,归根到底还应在社会范围内广泛引导和塑造公民正确积极的生死观,从观念上软化人们被传统僵化的意识血管。

第一,要宣扬“优逝”价值观,对传统观念祛糟取精。推动安宁疗护健康发展的参与者绝不仅仅是临终病患和相关制度的建设者,应当是所有社会民众。安宁疗护的开展不仅针对临终病患的护理,还包括对病患家属的身心疏导和排解。病患家属支持配合患者自身作出安宁疗护决定,是在承担着失去亲人的痛苦之时还要饱受外界评价的压力下进行的。

第二,要重视各级各类学校的生命观教育。生命观教育是各级各类学校思想政治教育中不可或缺的内容之 一,在引导受教育者形成正确的生命观以及理性看待死亡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青年是未来建设的新生力量,该群体在学校中受到的价值观教育必将构成未来社会对“健康救治”问题抉择上的“潜意识”部分,是安宁疗护的推广发展之路上的内生引力。生命观教育中通常避讳“死亡教育”,这是当前学校教育实践中的现实弊病,教育者缺少对如何看待死亡、接纳死亡等问题的引导,课堂上通常以避而不谈或漠视曲解。各类学校都应当将积极向上的死亡观和安宁疗护中的健康理念注灌在生命观教育中,为社会后辈形成正确观念打下坚实基础。第三,要运用新媒体手段增强新时代公民健康意识。

结语

总之,人口老龄化问题日渐加剧,安宁疗护制度的发展与伦理道德问题密不可分,公民健康权是生命权人格权的必然伸,保障公民对死亡的健康权益诉求是推动安宁疗护制度建设,打造健康中国服务的必然之路。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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