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家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09-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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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年是令人难忘的一年,税制改革终于到了。国地税分家时候,那时我在湘西州税务局任地方税科长,分家的原则有两条,一是人员、财产四六开,二是人员随业务走。于是出现了地税局从省局到县局一夜之间变为“所长”的局面,绝大部分单位办公地点搬到老税务局招待所,或原来的税务所。因为我是地方税科长,也就没有了到国税、地税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