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金融有效支持浙江省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体制机制研究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4-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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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金融有效支持浙江省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体制机制研究

王雯静

浙江商业职业技术学院 浙江 杭州310059

摘要:本研究旨在深入探讨浙江省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中金融支持的现状、问题与对策,当前仍存在金融资源分配不均、金融产品不适配实际需求、金融风险防控机制不健全、金融支持与产业协同不足等问题,并提出了构建金融有效支持浙江省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体制机制的对策建议,以便为提高金融支持的效果、促进示范区共同富裕目标的顺利实现提供借鉴与启示。

关键词:金融支持;浙江省;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体制机制建设

在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中,共同富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目标之一。浙江省以其经济发展相对先进的特点,成为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的重要窗口。为了探索有效的路径和实践经验,浙江省积极响应中央政策,着力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而金融支持成为推动示范区建设的关键动力之一[1]。本研究旨在深入剖析浙江省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中金融支持的现状和问题,明确解决方向,提出可行的对策和建议。通过对金融支持机制的深入研究,不仅可以为浙江省共同富裕示范区的建设提供实际指导,还可以为其他地区在共同富裕目标实现过程中提供借鉴与启示。

一、金融有效支持浙江省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的现状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

浙江省在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中采取了一系列资金投入的举措,旨在打造具有浙江特色和可复制性的共富示范区样本,实现全面共富,确保农村振兴的可持续发展。浙江省财政厅选择了20个县(市、区)来打造100个共富村,试图在更小范围内深入推动共同富裕目标。为了推动农业发展,省财政厅在2022年筹措资金超过15亿元,用于支持农业的“双强”行动,即科技强农和机械强农,表明省级层面对农业的投资力度不断加大,注重提升农业生产效率和质量。科技强农和机械强农的行动不仅有望提高农业产值,还能够带动农业就业,实现农村共同富裕的目标。另一方面,为了解决农业生产、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省财政厅创新了财政金融协同机制。通过建立当地政府、省农担公司、合作银行三方共担的风险分散机制,提高了农业贷款的可获得性。28个县(市、区)参与了这项试点,进一步验证了这种机制的可行性。此外,依托数字化改革,省财政厅设计开发了“浙里担+农e富”应用平台,为1.45万户农业经营主体提供担保贷款超过62.25亿元,既提高了金融服务的效率,又解决了信息不对称的问题,为农业经营主体提供更为便捷的金融支持。

(二)金融产品创新

浙江省的金融机构,尤其是浙商银行,通过推出具有特色的金融产品,积极参与了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为农户、个体工商户和微型企业提供了更全面、灵活的金融服务。浙商银行在2021年底推出了“共同富裕贷”系列产品,主要面向浙江省内农林牧渔业、高端服务业、先进制造业的农户、个体工商户和微型企业,旨在更好地满足不同行业、不同层次的融资需求,进一步激发乡村经济发展的活力。浙商银行杭州分行在普惠贷款方面取得显著成就,普惠贷款余额达到390.47亿元,年初新增25.32亿元,服务客户超过13752户,反映了金融机构在金融产品创新方面的积极探索和实践,通过差异化的产品满足不同客户群体的需求,从而助力示范区内的共同富裕目标。另一方面,浙江省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在近年来不断提高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的数量和质量,保险机构也不断增加农业保险品种,金融投资机构和基金公司进一步拓展涉农业务。同时,越来越多的社会资本也投资于“三农”领域,为农村经济发展注入了更多市场活力。2023年前三季度,全省涉农贷款新增1.08万亿元,授信规模居全国第一,反映了浙江省在农业金融方面的领先地位,金融支持的力度之大,取得的成绩之显著。

(三)风险防控

浙江省内的一些地方政府和金融机构通过创新性的手段和积极的防范措施,成功地构建了多元化、高效的金融风险防控体系。以温州市鹿城区山福镇为例,其实施的“大数据+网格化+铁脚板”三位一体的风险防控策略,通过将大数据技术与网格化管理相结合,形成对辖区金融生态的全方位监测和排查,实现了对金融风险的常态化监控。这种基层社会治理生动格局的构建,不仅有助于及时发现和应对金融风险,还提高了整个社区对金融风险的综合治理效能。此外,中国人民银行温州市中心支行构建了金融支持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评价体系,重点评估了金融风险治理维度。根据评价结果显示,2023年温州金融支持共同富裕的金融风险治理维度得分较2020年增长了394.7%,表明在金融机构层面,通过建立科学合理的评价体系,能够有效监测和提高金融风险治理水平。

(四)产业协同效应

在金融有效支持浙江省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方面,产业协同效应得到了明显的推动,农行台州分行和泰隆银行的实践为此提供了有力的例证。农行台州分行为支持民营企业发展,通过产品研发创新,有针对性地推出了一系列信贷产品,以满足不同规模和阶段的企业需求。例如,对于初创民企,推出了“微捷贷”、“首户贷”、“简式贷”等产品,而对于大中型民企,农行台州分行则推出了“专精特新贷”、“科创贷”、“科技e贷”等产品,助力这些企业在行业发展赛道上实现“加速跑”。泰隆银行则紧扣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沃土计划”全面助力“三农”发展。通过覆盖8个省市的5000多个自然村,泰隆银行采取多渠道发布信息、对接各地资源、牵线搭桥建平台的方式,帮助农户解决农产品销售难题。该计划不仅关注金融支持,更注重于与乡村产业的深度融合,通过金融服务带动乡村产业的健康发展,实现金融与实体经济的协同。总体来看,浙江省金融机构通过不同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以及与产业的深度融合,成功推动了产业协同效应,不仅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企业的融资问题,还通过产业协同的方式促进了各类企业和乡村经济的共同发展,为示范区建设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二、金融有效支持浙江省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的问题分析

(一)金融资源分配不均

尽管相对于全国其他省份,浙江省内各地市发展相对比较平衡,但一些地区因为地理位置、经济基础等因素,难以吸引足够的金融资源。相对于发达城市和经济较为繁荣的地区,一些偏远农村地区或者相对贫困的县市,面临金融资源分配不足的问题,导致其在共同富裕建设中难以获得足够的金融支持。这种差异化的资源配置会加大地区之间的发展差距,影响整个示范区建设的均衡性和可持续性。金融机构在资源分配中通常更偏向于支持规模较大、产业较为发达的企业,而对小微企业和农村经济的支持力度相对不足,将导致一些小微企业和农村地区的发展受到制约,难以充分发挥其在示范区建设中的潜力,这样的不均衡分配可能使得共同富裕的目标在不同地区之间难以实现,使得一些弱势地区面临更大的困难[2]。这种不均衡可能会影响到示范区建设的全面性和可持续性,需要在政策和实践层面寻求更为平衡和合理的金融资源分配机制。

(二)金融产品不适配实际需求

浙江省民营经济发达,但民营经济发展比较多元化,而不同企业和市场主体的规模、资金需求存在比较大的差异。当前,浙江省金融机构推出的一些金融产品通常更偏向于支持大型企业或传统行业,而较小规模、初创企业和新兴产业的融资需求得不到充分满足。尤其是对于一些初创企业和新兴产业,部分金融产品设计较为保守,无法灵活应对这些新兴领域的融资需求,易于导致一些具有潜力的企业难以获得足够的资金支持,影响了示范区全面协同发展的潜力。金融产品的设计和推出未能充分考虑到示范区中不同地区、不同行业和企业的差异性需求。例如,对于农村地区,可能需要更灵活的小额信贷产品,而传统的大型企业贷款产品并不能满足其实际经济活动的需求。这种不适配可能导致一些潜在发展机会被忽视,影响了示范区全面富裕目标的全面推进[3]。这些问题的存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示范区内企业的全面发展,需要在金融产品创新和设计上寻求更为精准、灵活的方式,以更好地满足不同地区、不同行业和企业的实际融资需求。

(三)金融风险防控机制不健全

浙江省金融机构,尤其是民营金融机构在推动金融支持示范区建设时未能建立完善的风险评估和监测机制。示范区的多元性质、不同地区的差异以及涉及到的复杂产业结构可能带来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政策风险等多样化的风险。然而,一些金融机构过于追求规模效应和冒进发展,未能够充分理解和识别这些潜在风险,增加了在示范区建设的金融风险隐患以及金融机构自身和示范区经济的不确定性。示范区建设涉及到政府、企业、金融机构等多个层面的合作,而合作过程中的不协调和不对称性也易于产生金融风险[4]。例如,政府政策的变化、企业的管理问题、金融机构的资金流动等因素都可能带来潜在风险,需要有强有力的机制来监测和应对这些风险。此外,金融机构在支持示范区建设时可能面临着技术创新的风险。例如,推出新型金融产品、采用数字化技术进行金融服务可能会伴随着新的安全隐患和操作风险。金融科技的迅速发展需要金融机构不断升级风险管理能力,确保示范区建设中的金融服务能够在技术层面上得到有效的防范。

(四)金融支持与产业协同不足

当前,浙江省金融支持与产业协同程度仍然是不足的,反映了金融资源与产业需求之间的不协调以及金融资源的配置不够精准,将会影响到示范区内企业的全面发展。金融支持应当根据传统产业、新兴产业和创新型企业等不同产业的特征提供差异化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在推出一揽子金融支持策略后,应尽可能出台更加具体的支持措施满足不同产业和企业的实际需求。金融机构在产业协同方面的支持力度相对较弱,未能发挥金融资源在整个产业链上的协同效应。产业协同对于示范区的全面发展至关重要,然而,当前浙江省提供的金融支持可能更关注企业的独立融资需求,而忽略了不同企业之间、不同环节之间的协同机会,可能导致整个产业链的协同效益未能得到充分挖掘,阻碍了产业的健康发展。此外,浙江省金融机构在支持示范区建设时通常更多关注的是某类或某地企业的需求,未能有效协同政府引导、企业投资和金融支持等各个层面推动产业发展。示范区建设需要不仅仅是金融支持的单一环节,还需要各方面的协同合作,以形成良性的发展生态系统,应当避免因为金融机构过于独立而未能有效融入到示范区整体发展战略中而导致支持力度过于局部性和片面性的问题[5]

三、金融有效支持浙江省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的体制机制

(一)政府引导与规划

政府在示范区建设中扮演着引导和规划的关键角色,其体制机制建设需要具备一系列特征,以确保示范区建设取得可持续、协同发展的成果[6]。首先,政府引导与规划的体制机制应具备高度的协同性。不同部门、层级之间需要建立紧密的协调机制,确保政策的一致性和效果的协同。示范区建设涉及到经济、环保、社会等多个领域,政府各部门需要共同制定和执行相关政策,确保各项措施相互协调,形成合力,避免政策之间的冲突和矛盾。其次,政府引导与规划的体制机制需要具备前瞻性和灵活性。示范区建设是一个长期过程,因此政府规划需要考虑到长远的发展目标,并随着实际情况的变化进行调整。前瞻性的规划可以为示范区提供可持续的发展方向,而灵活性则能够及时应对不断变化的经济环境和社会需求,确保规划的实施具有可操作性。第三,政府引导与规划的体制机制需要加强与地方层级的沟通和协作。示范区建设通常在地方政府的指导下进行,因此中央和地方政府之间需要建立有效的信息沟通机制,确保示范区建设符合地方实际情况,能够得到地方政府的支持和配合。地方政府在实际推动中的反馈也可以为中央政府的规划提供宝贵的经验和建议。此外,政府引导与规划的体制机制还需要具备公众参与和透明度。示范区建设事关广大居民的切身利益,因此,政府在引导和规划中应充分考虑公众的需求和意见。建立公众参与的机制,通过听取各方声音,提高规划决策的民主性和科学性,而透明度则能够确保政府决策的公正性和可信度,加强政府与公众之间的信任关系。

(二)金融产品创新机制

为了推动示范区建设和实现共同富裕目标,有必要建立一套有利于金融产品创新的体制机制,以适应不同产业和企业的需求,促进金融支持的灵活性和适配性。首先,建立跨部门协同机制是金融产品创新的重要一环。政府、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机构和产业主管部门应加强协同合作,共同制定支持示范区建设的金融创新政策。这需要建立定期沟通和协商机制,确保各方的政策和规划一致,避免因政策不协调而制约金融产品创新的发展。其次,鼓励金融机构加强内外部合作,形成创新联动机制。金融机构可与科研机构、行业协会、企业等建立紧密的合作关系,充分利用各方资源和技术优势,推动金融产品的创新。同时,政府可以提供相应的激励政策,鼓励金融机构积极参与创新合作,促使示范区内的金融支持更加贴合实际需求。第三,加强监管科技应用,构建智能监管机制。在金融产品创新过程中,监管机构需要及时了解创新产品的性质和风险,并采取适当的监管措施。引入人工智能、大数据分析等先进的监管科技,可以帮助监管机构更好地把握市场动态,降低监管成本,确保创新金融产品的合规性和稳健性。此外,政府可以推动金融机构加大对金融科技的投入,提高数字化金融服务的水平。借助区块链、人工智能、云计算等技术,金融机构可以更好地满足示范区内企业和居民的个性化金融需求,提供更加灵活、高效的金融服务。最后,政府可以通过设立金融创新基金,引导社会资本参与金融产品创新,为有潜力的金融科技企业提供资金支持,鼓励创新试错,推动金融产品的不断创新。

(三)金融风险防控机制

有效的风险防控机制能够保障示范区金融体系的稳健运行,降低潜在风险对经济和金融系统的不良影响。首先,建立全面的风险评估体系是关键。政府和金融监管机构需要借助专业技术手段,建立多维度、多层次的风险评估体系,涵盖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等方面。通过全面了解示范区内各个领域的风险状况,可以及时发现潜在风险点,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降低系统性风险的发生概率。其次,加强监管科技的应用,构建智能化风险监控体系。借助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监管机构可以更快速、准确地识别异常情况,实现对金融系统的实时监控。通过建立智能化风险监控体系,可以在风险暴露前就做出预防性干预,提高金融体系的抗风险能力。第三,强化金融机构的内部风险管理体系。金融机构需要建立健全的内部风险管理机制,包括完善的风险评估、风险定价、风险监测和应急预案等措施。政府可以通过监管政策和激励措施,推动金融机构加强内部风险管理,提高其自身的风险应对能力。此外,政府和金融监管机构还可以加强协同合作,形成金融风险信息共享的机制。通过建立跨部门、跨机构的信息交流平台,可以及时传递风险信息,实现全局性的风险防范。政府可以提供政策和法规的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共享风险信息,提高整个金融系统的风险感知水平。最后,建立健全风险应急响应机制是风险防控的重要一环。政府和金融机构需要制定完备的风险应急预案,包括危机处理、应急措施和协同合作等方面,确保在发生重大金融风险时能够迅速做出反应,减小损失。

(四)产业政策协调机制

该机制需要政府、产业主管部门、金融机构等多方的协同合作,以促进示范区产业的协同发展和经济的全面提升。首先,政府需要建立跨部门、跨层级的产业政策协调机制。示范区建设可能涉及工业、农业、科技、环保等多个领域。政府可以建立一个协调机制,由相关部门和层级的代表组成,定期召开会议,分享信息、沟通政策,确保各个政策在实施过程中的协同性,避免因政策之间的冲突导致示范区建设进程受阻。其次,政府可以借助数字化技术,建立产业数据共享平台。通过建设数据共享平台,不同部门可以实时共享有关示范区产业的信息,包括市场需求、企业运营状况、创新活动等方面的数据,有助于政府更好地了解产业的实际状况,优化产业政策,提高政策的针对性和有效性[7]。第三,政府可以制定灵活的产业政策,适应示范区产业发展的多样性。示范区内可能涌现出不同特色的产业,政府需要具备较强的政策灵活性,及时调整和优化产业税收优惠、创新扶持等政策,以适应产业发展的不同阶段和需求,并激励产业创新和发展。此外,政府还可以引入产业发展专家和顾问,建立产业政策咨询机制,为政府提供关于产业发展趋势、最佳实践和政策改进的建议,帮助政府更全面、科学地制定产业政策,确保政策的科学性和前瞻性。最后,政府可以激励金融机构更好地参与产业政策的执行。通过设立相关奖励机制,政府可以鼓励金融机构为符合示范区产业政策方向的企业提供更加有利的融资条件,促进金融资源更好地服务于示范区产业升级和创新发展。

四、结语

浙江省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过程中,对金融的有效支持是实现共同富裕目标的重要驱动力。在当前现状下,浙江省通过建立示范区、优化政策供给、加大资金投入等多方面努力,积极推动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然而,伴随着积极探索的同时,在金融支持政策、资金提供及机制设计等方面的问题也显现出来,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示范区建设的全面推进。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浙江省需要采取一系列措施推动体制机制的创新,不断提升浙江省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的可持续性和协同效应。在推动金融支持的过程中,需要更好地解决各方面的问题,确保金融资源能够更精准地服务于示范区的各行各业,推动共同富裕目标的顺利实现。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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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题名称:构建金融有效支持浙江省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体制机制研究(编号:SZYYB202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