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案例教学法  提升小学生法治素养——以《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为例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4-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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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案例教学法  提升小学生法治素养——以《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为例

凌丽

上海市嘉定区实验小学北水湾分校 201899

摘要:在新一轮课程改革背景下,倡导提升学生道德与法治学科核心素养,而培育学生的法治素养是道德与法治学科核心素养的重要组成部分。案例教学法广泛运用于小学道德与法治教学中的法治教育部分。因此,本文针对案例教学法在小学法治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在探明问题原因的基础上,拟从“优化案例教学”的角度探索如何提升小学生的法治素养。

关键词:小学生;案例教学;法治素养;

案例教学法是小学道德与法治教学中进行法治教育的重要途径之一。在近几年的学习过程中,教师对案例教学法的理解和运用主要存在这两个误区。其一是案例的教学目标缺失,教师选择的案例与教学目标不相符,无法满足学生的学习需求;其二是案例的教学运用策略欠缺,教师在教学中缺少对案例的深入挖掘,无法体现案例的教育价值。本文以统编版小学《道德与法治》五年级下册《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的教学为例,阐释案例教学的具体策略。

一、 把握案例教学的目的性, 明确核心观点

由于案例教学法是教师围绕一定的教学目标与教学重难点,以案例形式呈现教学内容,组织学生独立研究或相互讨论,通过对案例的把握与思考,在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过程中,深化对知识的理解与消化并培养其相关素质和能力的一种教学方法。因此,案例选择的前提在于精准把握教学目标。

小学道德与法治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关键课程,教材中的每一个单元、每一课都具有明确的价值导向。本节课的内容是“公民的基本权利”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这一课的第一课时,属于统编 《道德与法治》 五年级下册“我们是公民”这一单元。本单元共两课,以“公民身份”和“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构成逻辑主线。第6课《公民意味着什么》包括公民身份从何而来、认识居民身份证与我是中国公民三部分。通过以上教学,引导学生了解公民的内涵,促进学生树立公民意识,增强学生作为中国公民的责任感和荣誉感,自觉维护中国公民的声誉和形象。第7课《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包括公民的基本权利、公民的基本义务与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三部分,向学生讲述中国公民享有哪些基本权利、承担何种基本义务,向学生介绍我国政府在尊重和保障人权方面的努力和取得的成就,激发学生的爱国情感。

“公民的基本权利”这部分以公民的基本权利为主线,引导学生发现并关注与自身生活息息相关的基本权利,进而了解宪法规定公民享有广泛的基本权利,体会宪法对于公民基本权利的保障作用,能够运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懂得权利行使有界限。不难看出,引导学生感知我国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是培养学生宪法意识以及掌握权利行使规则的认知基础。

二、 提高案例选择的精准性, 弥补素养缺失

美国心理学家奥苏泊尔说:“影响学习的最重要因素是学生已经知道了什么,并根据学生的原有知识状况进行教学。”关注学生的学习基础对教师教学至关重要。只有基于学生原有的生活经验选择案例,才能切实帮助学生在对事物的剖析过程中,丰富认知、提升能力、产生情感,从而充分发挥案例的育人功能。

本课教学之前,教师以问卷的形式对学生进行了调查。学情调查的两个问题是:“请列举至少三个你认为自己一生中必不可少的权利。我们应该如何行使这些必不可少的权利?请举例说明。”结果显示:82%学生对公民基本权利的内涵具有一定的认知,能正确列举出自己一生中必不可少的权利,如生命权、受教育权、平等权等;15%学生的认知存在一定的误区,如认为享受火车票半价的权利也是自己一生中必不可少的权利 ;3%学生对公民的基本权利并不了解。95%学生能够意识到行使权利有界限,但通过“举例说明”中发现,这部分学生对“界限”的理解存在偏差,比如“当自己被别人殴打时,一定要‘打回去’”等。4%的学生认为只要是公民享有的基本权利可以任意行使,不受限制。教师通过学情调查了解到,本班学生对于公民的基本权利的内涵认知存在误区,对于权利行使的界限欠缺认识,因此也欠缺依法维护自身权利的意识与能力。

学生是学习的主体,只有基于学生共性的问题与困惑选择案例,才能最大程度弥补学生法治素养的缺失,进而促使案例发挥出更大的教育价值。因此,本节课以“女孩走出超市时警报响起,男保安要求搜身”的案例为切入口,引导学生初步感知公民基本权利的内涵、增强权利意识;以教材中“高叔叔家装修的案例”为载体,引导学生懂得权利不是绝对的,而是有界限的。我们在行使权利的时候,不能滥用权利。

三、 关注案例运用的适切性, 注重实际获得

儿童只有在最近发展区内才有可能进行真正的学习。因此,教师运用案例要着眼于学生的最近发展区,并以此为基础搭设思维路径,以不断引导学生自主建构新的认知。在本节课教学中,教师为学生搭设了“面对问题→独立思考→分析问题→寻找依据→问题解决”的思维路径。

教学过程中教师将学生带到“女学生走出超市门口,警报器响了”的情境当中,并引导学生思考“该女子应该怎样做”。由于五年级学生的社会经验较少,法治意识薄弱,且缺乏相应的法律常识,因此,学生呈现出了不同的观点。虽然学生的观点有分歧,但也有共同点,即对于公民基本权利的内涵认知不清以及维护自身权利意识的欠缺。只有出现思维碰撞时,儿童才有机会成长和发展。于是,教师通过引导学生在思考、讨论、证明的过程中,感知公民基本权利的内涵,增强权利意识,提升依法维护自身权利的意识与能力。

四、 善于挖掘案例的深度,提升教学实效

案例教学借助典型且具有教育意义的事件,促进学生认知、情感与能力的综合提升。因此,教师要对所选案例深入挖掘并且充分运用案例所蕴含的问题或情境,给予学生将法治素养内化于心、外化于形的实践空间。因此教师善于挖掘案例的深度,是提升法治教学实效的重要途径。

在本课教学引导学生懂得权利行使有界限的环节中,教师首先让学生判断案例中高叔叔的一句话“我在自己家装修是我的权利,你无权干涉。”这句话对吗?为什么?学生会带着问题深入解读案例,发现高叔叔家的装修时间、装修产生的噪声影响到周围邻居的正常生活并且通过案律对照发现这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所以高叔叔的这句话是不对的。其次,通过师生共同情境表演,让学生成为案例中的当事人,更深刻的领悟“权利不是绝对的,而是有界限的。我们在行使权利的时候,不能滥用权利。”最后,教师引导学生续写“高叔叔家装修的案例”。有的学生说:“高叔叔可以和装修队沟通,要求装修队尽量把产生噪声的装修工程放在白天开工同时缩短早上和晚上的开工时间。 这样就不会影响邻居们休息了。”有的学生说:“为了减少邻里之间的矛盾,可以在电梯口张贴告示,为自己家装修而给大家带来的不便表示歉意同时给每户邻居送点小礼物。”还有的学生说:“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可以找第三方比如居委会、社区协调中心等第三方来处理。”教师通过不同种方式深度挖掘案例的教学方式不仅促进了学生尊法守法行为习惯的养成,而且助推了法治意识与生活智慧的共同提升。

小学阶段是小学生思想形成和发展的重要时期,教师要为学生塑造正确的法治观念、培养好良好的法治素养。在这个过程中,教师运用案例教学法能够充分发挥以学生为主体、教师为主导的教育功能,帮助学生在对生活中典型且具有教育意义的法治事件的分析过程中,逐步树立法治观念,养成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思维习惯和行为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