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风化雨总关情 疾言厉色更是爱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4-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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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风化雨总关情 疾言厉色更是爱

陈莉香

浙江省常山县第一中学 

摘要: 惩戒必然是教育的手段之一,是不可缺少的,但非常遗憾的是,近几十年在一些错误观念的误导下,教育只剩下表扬、肯定,惩戒甚至被诋毁为落后的教育手段,完全消失了。老师不敢管,甚至无权管,于是问题学生放飞自我、校园霸凌久治难愈。要让老师尽到育人职责,真正起到“传道授业解惑”的角色,就必须让老师敢于举起手中的“戒尺”,对犯错误的学生进行必要的惩戒。惩戒是我们岁月成长中的一味苦药,它使人保持清醒,在歧途上能及时止步。

关键词:赏识教育  惩戒教育   策略

2023年3月17日,河北邯郸初三学生魏某某被罚站后突然倒地身亡,这则消息迅速被推上热搜,引发网友们的普遍关注。一时之间网络上充斥着对教师的谩骂之声,痛骂教师的冷漠、暴力等,另一方面教师群体更是诚惶诚恐、战战兢兢、如履薄冰。原本老师的职责就是传授知识、教育学生,但时下管学生反而成为一种负担和压力,“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明哲保身”,长此以往只会出现更多的“好好先生”,那么中国教育的希望又在哪里?

我们经常讲“严师出高徒”,“严”可以说是教师的基本“人设”。也正是在无数个“严师”的哺育下,各行各业涌现出一批杰出人才,甚至是“青出于蓝而胜于蓝”,不断推动中国社会的进步与发展。如在孔子的督促下,“朽木不可雕”的宰予成为一代谋士;在王羲之的教导下,王献之勤练书法,即便是冰冻三尺,也不间断,终于名扬天下;在华罗庚的鞭策下,陈景润发奋图强,终成数学大家……“严师们”的不断捶打,一方面增强了学生的自制力,另一方面也在不断的挖掘学生的潜力,使学生在成长的道路中能走的更远。因此惩戒是教育的手段之一,是不可缺少的。

一、今非昔比,知惩戒

我国古代教育专著《学记》中说,“大学始教,皮弁祭菜。”“夏楚二物,收其威也。”这里的夏,是楸树的别称,楚是指荆条,二者都是对学生进行惩戒时可用的木条。这就是说,小孩子刚开始上学的时候,老师就把“夏楚”摆给学生看,让他们对教育产生敬畏之心,以规范、约束他们的仪容举止。

2021年3月1日,教育部颁发《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下文简称规则),《规则》中明确了惩戒教育的定义:“本规则所称教育惩戒,是指学校、教师基于教育目的,对违规违纪学生进行管理、训导或者以规定方式予以矫治,促使学生引以为戒、认识和改正错误的教育行为。”[1]当然,在这里一定要把适当的惩戒和体罚区别开来,惩戒教育不是“棍棒教育”,不是动辄对孩子挥舞“夏楚”,要讲究方式、方法,特别是要把握好度,绝对不能“以打代教”,把“打”当成教育的唯一手段,将惩戒升级成体罚,变成殴打、甚至毒打等暴力行为,那就超出了惩戒的范围,会对孩子的身心造成损害,就不是教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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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时度势,悟惩戒

1.适度的惩戒让教育更有力量

教育本身是一个复杂多变、深邃的系统工程,需要教育方式的多元化,赏识教育和惩戒教育都是不可或缺的。对学生的教育需要“和风细雨”式的引导,同时也少不了适度的惩戒教育。因为成长中的学生总是在不断的犯错过程中,当学生出了问题、有了错误,我们不能只是一味的宽容、纵容,否则就只会导致孩子没有规则意识、没有责任意识、没有法律意识,最终就是教育的失败。“溺子如杀子,慈母多败儿”便是例证。惩戒教育能让学生更深刻的认识到对错、是非,从而在此后的成长过程中自觉抵制错误行为,避免再犯类似的错误。所以在我们倡导赏识教育的同时,如果能够辅之以适度的惩戒教育,就会让我们的学生不会出现方向的偏差,能一直走在正确的轨道上,直至走向成功。所以我们会发现这么一个现象:往往最好的班级是既能铁面无情严格执行校纪校规又能对学生和颜悦色的班主任带出来的,学生又敬又爱的往往也是刚柔并济的教师。

2.必要的惩戒让校园更为和谐

学校的正常运转是建立在完善的管理制度上的。严明的纪律是学校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的保障。学校如果没有纪律约束,很快就会陷入混乱不堪的境地,校园内学生受教育的权利就不法确保,甚至人身安全都得不到保证。因此学校、教师有必要采取果断措施制止学生的失范行为。目前校园霸凌事件屡见不鲜,有些性质极其恶劣,已经严重破坏校纪校规,甚至是违法行为。如果教师不去管、选择视而不见,这种暴行只会泛滥成灾,不利于个人成长与和谐校园的建设。面对这种情形,对于学生失范行为已经上升到违法行径,我们绝不能纵容、包庇,应主动交给公安部门处理;如果情节还不是非常严重的,教育工作者就可以合理使用惩戒教育,帮助学生知错改错,外化于行,内化于心。这样通过对个人的惩戒教育既是对学生成长的一种保护,更是维护了班集体的教学秩序,有力地营造了学校、班级健康、有序、和谐的教育环境。

3.合理的惩戒让孩子更有担当

孩子们终究是要走向社会的,社会是不会对他们如此“和颜悦色”的。温室里的花朵如果阳光明媚的话,它会茁壮成长,但一旦是它失去了重重保护,让它独自面对风雨交加时,它将很快枯萎、凋零。通过适当的惩戒教育,让学生学会“吃一堑,长一智”,那么不管他们今后面对怎样恶劣的状况,他们能从容应对。“挨打要立正”,学生要清楚的知道不管是在学校也好还是未来走向社会,他们都要有责任有担当,都要为自己的错误“买单”。大量的教育案例证明,合情合理合法地运用惩戒教育,能够很好的培养学生塑造坚强的意志,培养他们的规则和担当意识,让他们在不久的将来更好地适应社复杂多变的社会形势, 经受得住各方面的打磨和历练,成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真正需要的栋梁之才。

三、多谋善断,践惩戒

1.处之有据——之法

惩戒教育虽不可无,但也不能太过随意、主观。《规则》中对教育惩戒的概念和内涵明确做出了解读和说明,详细的对教育惩戒的属性、适用范围以及实施的规则等等做出了阐述,目的就是要让教师的惩戒教育有法律的保障,以更好地服务于教育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需要。这样一来惩戒教育的可操作性、规范性得到了落实。这就要求我们一线教师要深度研究相关法律法规,并依托《规则》中所赋予我们的权力,合理、适度运用教育惩戒达到更好的教育效果。在法律确权的基础上,教师们在思想上引起重视的同时,要摒弃过去凭自我感觉和自我情感“好心不怕办坏事”“以爱的名义”出发的意识,严格依法依规行事,既要维护学生也要维护教师的合法权益。

惩戒教育除了要有法律依据外,更为重要的是要结合班集体的实际情况,制定一个涉及学生学习、生活、行为等方方面面具体的惩戒规定。惩戒规定的制定要广泛征求学生的建议,让每个学生成为制定规则的主人,让每个违规违纪的学生乐于接受惩戒,从而避免师生冲突,收到实效。惩戒规定要在班级建立之初公布,主要目的不在于惩戒多少学生,而在于警示每一个学生不要违背惩戒规定。而且这个规定可以放大到包括老师在内,以示公平公正。学生违规了要接受惩戒,老师做的不对理所当然也要接受处戒,这本身就是向学生们传递现代社会平等、公平、法治和正义等精神,这样一来哪怕是受到惩戒的学生也是心甘情愿、心服口服的。

2.决之有情——之道

前苏联的教育专家苏霍姆林斯基说过:没有爱,就没有教育。惩戒教育作为教育手段中的一种,要想真正实现教育目的,那么就必须把尊重和爱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惩戒教育不是“暴风骤雨”,不是“摧残扼杀”,要有“尺度”,更要有“温度”,用温情陪伴学生一路成长。社会化人格成长中,被爱与被关注是每个人的基本心理需要。教育要以人为本,突出教育的人性化。在尊重与爱的前提下,才能真正实现学生“亲其师,信其道”。在感化的过程中,依法依规对犯错误的学生,进行适度惩处,让学生明白“严厉惩罚”,也是一种关爱。

近日,东莞一小学的十多名学生因做不雅手势被老师罚扎马步,还被老师抽打。事后涉事教师被开除,但全班47名家长中有44名都对该教师进行挽留。这件事情一方面说明家长对于惩戒教育尤其是认真负责任老师的认同,另一方面也告诫我们教师要冷静、谨慎、恰当地使用惩戒教育,把对学生的尊重和爱融入到惩戒中,耐心沟通,适当地鼓励和指导。

3.行之有方——之术

惩戒的最终目的在于通过一些创新的手段和方法实现学生的自我觉醒,讲求教育的艺术性。一味的严厉说教或者单一的惩戒方式未必有好的效果,学生“千人千面”,不同的个体、不同的心理承受能力、不同的教育环境、不同的犯错类型等等都需要一线教师尤其是班主任开动脑筋,运用智慧的大脑,拿出切实可行的惩戒方略。因为教育的目标始终不变的是立德树人,要因人施“惩”,以达到最佳的惩戒教育效果。当然,我们的教师要进一步明了,教育中对孩子的处戒,是要让他们有“切肤之痛”,让他们在心灵上具有深刻记忆,促进他们深入反思自己,逐步形成良好规范。

笔者根据多年的班主任经验,并结合班级实际情况,与学生们共同商讨后也制定了一份特殊的惩戒条例作为班级公约让大家共同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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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里的小王和小陈两位男同学思维很灵活,平时课堂里比较活跃,但有时候发言的尺度把握不好,话太多,经常会把老师的课堂节奏带偏,自修课也停不下来,老师和班干部多次反映他们上课说话的问题。上课说话扰乱了课堂秩序,影响了全班同学的学习效率,破坏了班级良好的学风,按照公约第一条让他们接受相应的惩戒并逐一对进班的同学道歉。让孩子自己直接感受自己行为带来的损害,引起自己心理震撼,达成自我教育。这既体现惩戒,又凸显人性。所以惩戒方式的选择是非常重要的,要让学生乐于接受,并在过程中反思、成长。

4.施之有助——之势

惩戒教育之所以很难落地生根,家长、社会舆论的压力是很大的掣肘因素。戴着镣铐跳舞,即便有杨丽萍的舞技,也不一定能跳出完美的孔雀舞。要保证教师“戒尺拿的稳,腰杆挺的直”,我们需要更多的助力,家长和社会的广泛参与和配合必不可少,,尤其是要加强家校之间的合作、增强彼此之间的信任。学校可以组织专门的会议,向广大的家长朋友们详尽、仔细解读相关法律法规、校纪校规,争取家长们的支持。家长们也可以自行组织家长委员会,积极的参与到学校的日常管理中,参与教育惩戒处罚方法的选择、行为的定性等,这本身也是对学生和教师的保护。

另外各地在未成年教育中均建立了“学校、家庭、社会”的三环一体教育综合体系,初步解决了未成年学生教育转化环节上的脱节。学校、社区、居委会、共青团、妇联等部门和单位,在家长学校的举办上还可适当发力,旨在进一步提高家长家庭教育的素质及对教育法律行为的认知,主动发挥家长与学校在孩子转化教育上步调一致、紧密配合,形成有效的同向合力。减少家庭教育中家长因溺爱娇惯孩子,对学校、教师教育的误解和偏差,消弭家长因教育无知产生的教育阻力。

教育的本质是引领、引导,对孩子要多点宽容与耐心,要多些尊重,拒绝体罚。可是,孩子毕竟是孩子,“三天不打,上房揭瓦”,在他们的成长过程中,不仅会犯这样那样的错误,更是缺乏“底线”的意识。而批评与惩戒,便是要为孩子树立起德与法的“底线”。表扬和批评,赞美和惩戒,本就是教育的左右手,表扬使人进步,“荆下更出好人”。

参考文献

1.张丽华,邸秀娟,赵玲等.高中生自尊发展特点研究[J].中国健康心理学杂志 ,2013(2).

2.劳凯声.变革社会中的教育权与受教育权:教育法学基本问题研究『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03.

3.王辉.对国外中小学学生惩戒的方式探析 [J].教学与管理,2001(23)

4.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第49号: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2020-12-23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9号:《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2020-1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