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助力农村经济高质量发展—关于蓟州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状况的调查与思考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4-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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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助力农村经济高质量发展—关于蓟州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状况的调查与思考

张贺贵1  卢卫红2  尹明礼3

1天津市蓟州区农业农村委二级调研员,2天津市蓟州区农业农村委产业发展科科长,3天津蓟州现代种业研究院院长,津市  蓟州区  301900

摘要: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不断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推动农村经济高质量发展,带动农民走向共同富裕以及助力农村新质生产力形成起到了关键作用。同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中也面临着用地难、融资渠道窄、人才匮乏、风险意识差、扶持政策不完善等问题,制约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做大做强。鉴于此,作者以蓟州区为例,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状况做了深入调查,并提出今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建议与思考。

关键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村经济

一、现状特点

近年来,蓟州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导,以加快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为主线,以内强素质、外强能力为重点,聚焦解决谁来种地问题,在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基础上,大力发展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为代表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动由数量增长向质量提升转变,为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了有力支撑,呈现以下特点:

  1. 整体数量快速增长,推动了现代农业走深走实。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培育新型经营主体,是建设现代农业的前进方向和必由之路。蓟州区适应农村市场经济发展,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从优化政策、人才引进、土地利用、贷款融资等方面入手,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动现代农业走深走实。截至2023年底,全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达到4917家,其中,农民专业合作社1165家、家庭农场3024家、农业企业728家,分别占总数的23.7%、61.5%和14.8%。一是开展品种培优、品质提升行动。聚焦园艺作物现代生物育种,围绕番茄、西瓜、辣椒等重点园艺作物全基因组选择育种、智慧育种、典型品质性状分子机制开展研发,建设天津蓟州现代种业科技园,实现品种研发、精选加工、示范种植和技术服务全产业链发展。蓟州现代种业科技园有助于突破蔬菜种业卡脖子问题,保障国家种业安全,促进农业增产增效,促进乡村振兴;二是延长产业链、实行深度融合。依托津九驰、达强兴等屠宰龙头企业,下链河北一朗畜牧公司等养殖基地,上链北京八里桥等市场,建立河北供应+蓟州屠宰加工+北京主销融合模式,扩大全产业链规模。三是打造区域品牌,实现土地规模经营。截至2023年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流转土地245658.4亩,占全区耕地面积50.3万亩的48.85%;全区绿色食品标志产品达到33个,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不包括农业企业)注册商标412个(农民专业合作社196个,家庭农场216个),津农精品品牌25个,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2个,国内知名农产品品牌2个。

2.发展质量不断提升,助推了新质生产力的形成。新产业、新模式、新动能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核心要素。蓟州区围绕农业新质生产力的形成与发展,高质量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一是引进新技术。将科技成果应用到新兴产业之上,不断改造传统产业,布局建设未来产业,完善现代产业体系。2020年以来,结合农业发展实际,遴选推介农业主导品种36个和主推技术38项,涵盖种植、渔业、畜牧、林果、农机等五大类。二是打造新产业。鼓励支持农业企业种源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研发推广西瓜、番茄、辣椒等生产急需的自主优良品种,推动育种产业扩面提速。天津蓟州现代种业研究院立足现代种业需求,承接种质资源、理论基础和表型研究,大力推进种业自主创新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构筑生物育种应用基础研究和战略性品种研发高地。已完成1846份(西瓜700份、番茄606份、辣椒540份)资源表型与基因型精准鉴定。筛选优异种质资源354份,通过远缘杂交等技术或者中间材料128份,创新地方品种纯系和导入系310份,创新目标性状突出且综合性状较好的优异种质135份,为蓟州区育种产业发展奠定基础。三是提升软实力。经过几年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经营范围从粮经结合,到种养结合,再到种养加一体化,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经济实力不断增强。截至2023年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现收入1708984万元,实现利润22112.6万元。

3.增强抵御风险能力,提高了农民的组织化程度。为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蓟州区从增强抵御市场风险能力入手,建立健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管理、服务和经营机制。一是建立联结机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服务为宗旨,以利益为纽带,通过组织生产、技术服务、产品销售、生产资料供应等方式,把广大农民组织起来,使生产、服务、加工、销售紧密衔接,从根本上解决了农民与其他市场主体信息、技术、资金等不对称问题,增强了农户市场竞争力,促进了农业规模化、集约化生产。二是健全组织机制。马伸桥镇蓝莓、出头岭镇食用菌、桑梓西瓜产业园,带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其灵活的服务机制,不断从生产领域向技术、研发、流通领域延伸,提高了农民自我服务、自我管理水平,有效地解决了单家独户解决不了或难以解决的问题。天津绿缘食用菌专业合作社以科技为先导,以基地为载体,组织、引领菇农由数量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几年来,完成实验项目及课题6项,带动食用菌种植户700多人,种植面积1700亩,年种植食用菌9700万袋,为农民增收创造了条件。

三是创新经营机制。支持合作社加强农产品初加工、仓储物流、市场营销等关键环节建设,积极发展农户+合作社、农户+合作社+工厂或公司等模式。支持龙头企业通过公司+农户、公司+农民合作社+农户等方式,延长产业链、保障供应链、完善利益链,将小农户纳入现代农业产业体系。截至2023年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从业人员16626人,其中,农民专业合作社从业人员达10741人,家庭农场从业人员达到5885人。

4.引领作用持续发挥,促进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蓟州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根据市场需求组织农产品标准化、品牌化生产,加强质量安全管控,注重产销对接,促进了农业种养结构调整优化,推动了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一是架起致富桥梁。截至2023年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现销售收入243953.47万元,其中,农民专业合作社收入31311.4万元,家庭农场收入9349.27万元,农业企业203292.8万元。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小农户形成的利益联结机制,有效地抵御了小农户面对的市场风险,在农户与市场之间架起了致富桥梁。二是提供系列服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其成员为服务对象,提供生产资料、农产品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与服务,实现资本增效,农民增收。天津邦博富兴蓝莓种植专业合作社秉承科技引领、生态种植、规模增效理念,大力发展蓝莓果酱、蓝莓酒、蓝莓果干等深加工食品,流转土地160亩,合作社成员之外流转土地260亩,带动农户增收300万元。三是发展特色产业。在经营模式上,依靠旅游资源,采取休闲农业、果树认养、蔬菜配送、农旅结合等模式,多品种、错峰种植樱桃、蓝莓、草莓、葡萄、西瓜、西红柿等,实现了以文塑旅、以旅彰文,推进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在产业布局上,逐步形成了马伸桥蓝莓3000亩、出头岭食用菌5800亩、桑梓西瓜5600亩、罗庄子红香酥梨10000亩、孙各庄核桃6000亩等特色农产品产业布局。

二、主要做法

为进一步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蓟州区从落实政策、建立机制、规范管理、强化服务入手,积极培育农业新质生产力,着力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

1.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工作机制。区级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作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点任务,按照一个产业、一套班子、一套政策、一个团队要求,建立统筹协调、多方参与、分工协作的推进机制,聚焦主导产业、聚集资源要素、聚合服务功能,促进规划、政策、标准等有效衔接,强化业务指导、项目扶持、示范带动,形成高效指导和促进体系。各乡镇建立工作专班,明确工作人员,赋予工作职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合力,整体推动。同时,将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农业产业强镇等农业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和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有效衔接,以项目建设带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

2.完善配套政策改善营商环境。落实农产品初加工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支持将烘干机配套设施、果菜初加工成套设备、蜜蜂养殖及蜂产品初加工成套设施装备等纳入农机新产品购置补贴试点范围。发挥农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作用,支持产品有市场、项目有前景、技术有竞争力的新型经营主体。落实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政策,保障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合理用地需求。重点培育现代乡村企业家、小巨人企业家和经营管理人才,扎根乡村、兴办乡产、带富乡亲。支持返乡农民工、大学生、退役军人以及离退休人员、专业人员等返乡入乡创业,鼓励田秀才”“土专家”“乡创客和能工巧匠在乡创业。

3.强化服务职能,突出工作重点一是围绕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做大联农带农紧密的区域型龙头企业。组织企业参加农交会、农民丰收节,申报津农精品品牌、农业国际贸易高质量发展基地、出口示范基地等,努力提高企业知名度,促进企业发展壮大。二是开展家庭农场创建工作。重点推动建立针对家庭农场的财政补助、信贷支持、保险保障等政策,通过支持家庭农场优先承担涉农项目等方式,引导家庭农场采用先进科技和生产手段,开展标准化生产。三是开展国家级、市级示范、市级及区级农民合作社申报复核与空壳社清理工作,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

4.创新管理模式,营造舆论氛围一是典型示范。总结凝练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模式,通过农民丰收节、农产品交易博览会以及地方特色节庆日等宣传推介蓟州区土特产多角度、全方位、立体式解读产业政策、宣传经验做法、推广典型模式,引导全社会共同关注、协力支持,营造良好舆论氛围。二是充实力量。安排专兼职人员、聘用土专家等多种途径,充实基层工作力量,确保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发展的各项工作抓细抓实。三是强化监督。将带动农户数量、增加农民收入作为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重要依据,更好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效衔接。将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纳入农业农村部门工作绩效考核,建立科学的绩效评估监督机制。

三、存在问题

蓟州区尽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得到了快速发展,对于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助力乡村振兴起到了重要作用,但从发展状况看,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1.经营规模不够大,市场带动能力有限。一是规模小。2023年底全区农民专业合作社1165个,其中,50户社员以下(不包括50户专业合作社995占全部总数85.41%。其中,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社仍停留在季节性物资供应上,市场带动能力较弱二是层次低。多数农民专业合作社从事初级农产品生产经营,受经济实力、市场风险等因素影响,从事农产品深加工和高端产品经营销售,能够创造高附加值的专业合作社还很少,而发展这类加工、销售型的专业合作社才是解决农民进入市场难、农产品销售不畅、附加值低、农民增产不增收问题的有效途径。三是结构不合理。全区农业产业生产多以供应原料为主,缺少从产地到餐桌的全链条发展多数龙头企业以种植、养殖和初加工为主,产品附加值低。家庭农场生产的蓝莓酒、花椒芽酱、糖醋蒜、辣椒酱、鹿茸酒,虽然特色鲜明,但规模较小,而且都是去外地企业代加工。四是土地流转不规范。土地流转价格缺乏有效引导,漫天要价、口头协议的出现,直接影响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

2.运行机制不健全,抗御风险能力较弱。一是积累机制不健全。绝大多数农民专业合作社未从当年盈余中提取公积金,个别按规定提取公积金的专业合作社,所提取的公积金份额仍挂在账面上,没有落实到社员名下,转为社员出资。二是利益联结不紧密。一些合作社与社员之间只是简单的买卖关系,相当一部分合作仅仅停留在产品生产、技术服务上与农户之间的利益联结不够紧密,多数处于松散型或半松散型,只愿利益共享、不愿风险共担,诚信度不高,有利则合,无利则散,没有严格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章程和有关制度去运作和规范。三是引领作用不强。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实行自主经营、自主管理,以追求最大效益为出发点,示范引领作用不强,合作社+农户+基地作用没有完全显现,未能达到带领更多农民增收致富效果。四是风险意识差。大多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未给员工上五险一金,致使,人员流动性大,高端人才很难招到,临时工又不给上意外险,一旦出现工伤或者劳动过程中死亡,轻则赔款巨大,重则主体直接倒闭,抗风险意识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中没有完全体现。

3.经营管理不规范,影响农业主体运行。据调查,部分合作社和家庭农场重组建、轻管理,重经营、轻服务问题:一是制度建设不健全。大多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财务规范性意识差,没有建立健全规范账目,或者建了账,也不规范,造成融资困难,因为企业融资要看财务规范性,看报表和流水,要有货币资金资产化全部过程,造成无法融资,或者融资额度低的问题。股权设置问题突出。大多数经营主体都是以个体工商户和家庭农场或者一人投资的股份有限公司设置,这类主体承担责任是无限连带责任,出现问题是以个人及其家庭全部财产作为赔偿标准,即使注册两人有限公司,分别为夫妻,照样是无限连带责任,更有甚者注册资本巨大,动不动注册3000万或者5000万,根本实缴不了,即使你是两个或者多个股东,股东之间没有直接关联,承担责任是以注册资本额来承担风险的,这种股权设置漏洞较大。三是品牌意识弱化。大多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误以为只要有注册商标就意味着有品牌了,就可以品牌化了,有的注册了商标名字,没有注册图形,对外销售时候认为图形也是受保护的,实际上法律只保护注册文字,并没有保护图形,况且图形是否为原创著作权,需要到国家版权局进行著作权登记的,否则保护都是无效的。同时,产品连续性、标准性、特异性不明显,很多农产品都是阶段性产品,不能保障连续不断的货源供应,加之没有体量,很难形成独有品牌。

4.政策扶持不到位,发展环境有待优化。一是人才匮乏。绝大多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仍停留在传统家庭经营模式,没有建立完善的经营管理制度,内部机构设置、职责划分不清晰,运作管理随意性大,发展活力不强。有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负责人每天都在地里或者企业忙来忙去,生产环节了如指掌,但却忽略了技术之外的企业经营环节,诸如销售问题、企业发展路径问题,致使产品很好,仍然没有销路;有的负责人老板思维严重,对于技术和产品了解很少,造成生产上出现很多错误,比如种植茬口问题、农资浪费问题、技术员糊弄老板问题、致使企业生产成本巨高,拖垮了企业。二是融资渠道匮乏。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普遍存在着资金匮乏的问题,流动资金仍局限于借款、社员股金。加之,合作社和家庭农场没有资产抵押,财务管理不规范,金融部门发放信贷比较困难,导致合作社资金匮乏,发展后劲不足。三是宣传不到位。基层干部群众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了解不够,对农民专业合作、家庭农场、农业企业在农业生产和经济发展中地位作用缺乏足够认识,从而导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速度较慢,区域发展不平衡从地域分布看山区乡镇(包括下营镇、罗庄子镇、官庄镇、孙各庄乡)合作社98家,家庭农场150家,而平原乡镇合作社1067家,家庭农场达到2877家,平原与山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出现严重失衡。

四、对策建议

鉴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各级和有关职能部门都应提起高度重视,要从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高度来认识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培育和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作为当前农村改革和发展战略来抓,采取有力措施,加快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快速健康发展,助力乡村振兴。

  1.强化引导,扩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规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育与发展,应当遵循绿色发展和可持续发展原则。在提高农产品质量同时,避免经营和开发对农村人文自然环境造成的破坏,兼顾农业效益和环境保护。一是因地制宜。培育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多种形式发展。在组织形式上,既可以围绕当地主导产业,由种养大户牵头兴办;也可以围绕农产品销售渠道,由专业市场或贩销大户牵头兴办;还可以围绕农产品加工,由农业龙头企业牵头兴办。在发展类型上,可以是生产合作型,或是销售合作型,也可以是集服务、加工、销售于一体的合作组织;在产权结构上,可以是股份制,也可以是其他形式的合作。二是典型示范。相关职能部门应加强调研,通过引导、扶持、服务等多种形式,抓好一批示范引领作用强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并运用会议、电视、新闻报道等形式,加强交流,把好的经验及时予以总结和推广,发挥示范效应,以此扩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规模。三是突出重点。推广乡村旅游、有机农业、传统手工业等轻资产、高效益、低能耗、低污染的绿色环保产业,实现农业经营的可持续发展。在保障粮食产量基础上,不断拓宽农业产业链和生态链,发展农产品的半成品和成品的粗加工与深加工产业。以农业经营主体为核心,充分利用现代农业机械和生产技术,控制农药、化肥等的使用量,从源头上进行食品安全控制。

2.规范管理,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运营质量。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应按照边发展边规范,在发展中求规范则,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积累、自我发展之路。一是完善管理机制。要在落实理事会、监事会和社员代表大会制度的基础上,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尽快建立起民主管理、利益分配、内部积累、会计核算等制度,以此规范内部管理行为。指导农民合作社建立合理的收益分配制度,强化同成员的利益联结,引导农民合作社按照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按时完成年报公示、信息变更登记,推动建立畅通便利的市场退出机制。建立家庭农场规范运营制度,实现家庭农场生产经营数字化、财务收支规范化、销量库存即时化。二是健全利益机制。处理好合作社与农户的利益分配关系,可以通过最低保护价最高限价等方式,做好利益的直接分配;对于合作社整体获得的经营利润,可以采用在股份合作制基础上的股份分红等方式,建立利益的再分配机制,从而真正使合作社农民摆脱重赢利轻服务,重分配轻积累的小农意识,形成科学的利益分配机制。三是创新发展机制。鼓励有长期稳定务农意愿的农户适度扩大经营规模,成长为家庭农场。引导以家庭农场为主要成员联合组建农民合作社,开展统一生产经营服务。在产业基础薄弱、主体发育滞后、农民组织化程度低的地区,鼓励村党支部领办农民合作社,聚集人才、资源优势发展特色产业。支持农民合作社依法自愿兼并、合并或组建联合社,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组建行业协会或联盟,形成规模优势,增强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

3.强化服务,发挥新型经营主体桥梁纽带作用。一是建立健全指导服务体系。通过政府引导和市场主导相结合,构建由辅导员+服务中心组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指导服务体系,区别不同地区、发展阶段和产业基础,强化分类指导,增强指导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区镇村要加强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引导,从流转形式、流转原则、流转程序、流转价格,乃至流转合同签订,要加以规范,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提供服务。二是推进农业标准化建设。要按照国家有关行业标准,对主要农产品建立产前、产中、产后的标准化生产管理体系,制定出详细的、严格的生产操作规程,使农民生产有统一的遵循规则。建立和完善农业生产资料、农产品生产、农业生态环境等监测网络,形成监测内容全面、监测质量过硬的农产品质量监查、检验体系,以确保农产品能够顺利进入市场。三是强化技术应用与转化。通过应用农业新技术与产品,更新升级农业生产材料和手段,变革已有生产方式在现有生产要素配置基础上,不断创新研究传统生产要素与新技术相结合的新组合、新工艺、新流程、新模式,实现综合生产力的显著提升。四是强化企业创新支持力度。设立农业创新型企业支持引导基金项目,支持企业开展创新活动,有效促进企业形成新的增长点和竞争力。也可通过各类农业科技创业赛道,统筹各级财政资金和各类创新创业基金等社会资本,强化对农业创新创业的支持,促进农业创新型中小企业的发展。

4.落实政策,营造出风清气正的营商环境。一是强化财政政策扶持。在金融方面,既要充分发挥市场主导作用以激发金融机构完善融资政策的创新扩散动力,又要强化政府的监督力度,积极引导金融机构业务向农业农村倾斜,创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模式

在担保方面,引导天津农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等不断创新担保产品,加大担保服务力度,着力解决农民合作社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在保险方面,鼓励保险经办机构为农民合作社和农民合作社联合社提供更好的保险服务。在土地方面,引导农民将土地流转给有技术和管理优势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动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农业现代化发展。二是加大人才支撑力度。区镇应通过多种行之有效的措施,不断加大培训力度,把农业培训工作做实做细,不仅可以有效实现农业科技向农业生产力的转换,将农民培养成为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高素质新型农业人才,而且还能够把农村较为严重的人口压力转化成为人力资源优势,助推农村的新建设。强化区、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等农村现有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能力建设,统筹规划设立农民合作社相关专业或设置专门课程,培育农民合作社种养能手。组织多种形式的大学生实践活动,引导大中专毕业生到农民合作社工作,在基层建功立业。三是建立综合协调工作机制。建立农业农村部门牵头的合作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和解决问题,统筹指导、协调、推动农民合作社建设和发展。区委农办、区农业农村部门牵头落实相关政策规定,区发展改革、财政、税务、市场监督管理、规划资源和供销合作社等部门落实好本部门工作职责,共同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同时,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相关律法规教育宣传,总结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经验做法,树立一批发展典型,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营造良好发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