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冒注册商标罪认定问题研究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0-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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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高”解释》通过量化情节严重的认定标准,提高了《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的可操作性,然而,《“两高”解释》也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司法机关在认定假冒注册商标罪时,应全面分析假冒注册商标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客观评价涉嫌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的侵权行为对市场经济秩序和相关公众利益的损害,不能简单地根据《“两高”解释》所规定的数额标准“对号入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