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教唆犯的几个问题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1987-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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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一、传授犯罪方法罪是否属于教唆犯罪根据我国刑事犯罪变化的新情况,为了严厉打击传授犯罪方法的犯罪活动,全国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的决定》,把“传授犯罪方法罪”作为一个独立的罪名加以规定。之后,几家法学期刊相继发表了论述这种罪的文章,探讨了传授犯罪方法罪的概念及其基本特征等问题,其中对于传授犯罪方法罪是否属于教唆犯罪,存在着肯定与否定两种对立的观点。我对这两种观点都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