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论述,是马克思主义法学思想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是在以马克思法学思想为指导、继承中华法律文化精华、充分借鉴西方优秀法治文明成果的基础上综合创新的产物。近些年,学界关于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论述研究主要集中在理论渊源与思想基础、体系结构与主要内涵、价值意义与重要性三个方面,形成了一系列理论建树,但有些研究也缺少学理性和思想深度。今后研究应继续以上述三个方面为研究重点,同时注重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论述研究的纵深发展和横向关联,提高研究的科学性、系统性、全面性和实效性,使研究有突破性进展。
简介:在马克思的哲学语境中,“对象化(Vergegenstandlichung)”概念始终扮演着重要角色。费尔巴哈而非黑格尔第一个大量使用“对象化”概念,而且费尔巴哈是为了阐释黑格尔的哲学而提出“对象化”概念的,他关于人的“对象化”的分析实现了对黑格尔自我意识哲学的一种再诠释,这一点直接影响了刚刚踏上哲学之路的马克思。马克思在《关于伊壁鸠鲁哲学的笔记》《伊壁鸠鲁研究片段》以及后来的博士论文中,创造性地使用“对象化”概念,赋予其自我意识哲学的内涵。“自我意识的对象化”不仅意味着意识以对象方式呈现其自身,并且意味着意识以对象方式把握其自身,这是意识的真正的自我实现。这种分析也反映出青年马克思对个体自由的现实诉求。这样,“自我意识的对象化”也就构成了马克思柏林期间哲学思考的核心范式。
简介:改革的破冰与不断推进,必须要有舆论氛围的大力支持。在改革的舆论氛围中,人们可以体会改革的紧迫性与必要性,了解改革的方向、路径与内容。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以邓小平为核心的党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营造改革舆论氛围,始终坚持以揭示陈旧体制弊端为起点,反思和审视传统的经济、政治、文化和科技体制;以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为支撑,奠定改革开放的理论基础;以先行试点实践为基础,强调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尊重群众的实践主体地位,以实践成效论证改革可行性;以中国社会发展历史为佐证,强调改革必须从国情出发,必须坚持社会主义方向,必须排除"左"和右的干扰,必须坚定对外开放;以外国发展经验为参照,站在国际高度构建中国改革舆论。在对改革舆论氛围的营造中,改革取得了全国的共识,凝聚了人心,中国共产党人也实现了对改革主导权的掌握,从此带领人民走上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现代化建设道路。
简介:郭湛,男,1945年生于黑龙江海伦。初中和高中先后就读于哈尔滨五中、哈尔滨一中和伊春一中,1964年考入吉林大学哲学系读本科。1978年考入中国人民大学哲学系读研究生,1981年毕业留系任教,先后获得哲学硕士、博士学位,任副教授、教授,现为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荣誉一级教授。长期从事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教学与研究工作,曾任《中国人民大学学报》主编、中国人民大学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中心主任,现任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哲学学部委员、学部秘书处秘书长,中国辩证唯物主义研究会副会长。主要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历史观和文化观。主要著作有《人活动的效率》《主体性哲学——人的存在及其意义》《面向实践的反思》《社会的文化程序》等,发表学术论文百余篇。
简介:中国当代马克思主义美学教材的建设大体上与马克思主义美学理论的发展同步。在第一次美学论争的基础上,20世纪60年代初期开始了马克思主义美学教材的建设20世纪80年代改革开放之后,在'美学热'的气氛中,形成了美学教材建设的高潮,主要是实践美学和反映论美学两派的教材。20世纪90年代以后,实践美学内部发生了变化,特别是在21世纪初产生了新实践美学,相应地形成了新实践美学的教材群。中国当代马克思主义教材作为中国美学主流教材,其创制和发展与中国现代化进程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唯物论美学教材、实践论美学教材、新实践美学教材的消长,都是对中国社会现代化进程的美学回应,同时展现了中国美学理论的建设和发展历程。
简介:在《矛盾论》中,毛泽东阐述了矛盾“普遍性”的两层含义,第一是矛盾的存在具有绝对性,第二是任何矛盾运动同其它矛盾运动形式相比都具有相同点和不同点,即普遍性和特殊性。在第二层含义中,“普遍性”只是一个用来阐述矛盾“特殊性”的认识论的概念,这意味着毛泽东的矛盾论中蕴含着对建立在黑格尔哲学基础之上的欧洲资本主义现代性及其话语体系的批判。在处理矛盾的特殊性问题时,毛泽东又提出了矛盾的不平衡性理论,对政治、经济和文化的辩证关系进行了深入思考。在此基础上,毛泽东在中国现代化实践的过程中初步建构了中国独特、独立的现代性话语体系。毛泽东的现代性话语体系中包含社会主义、第三世界和民族因素三个方面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