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正>中华医学会伦理学学会成立大会暨全国医学伦理学第五次讨论会于去年10月14日至18日在西安召开,全国共有400位代表参加,收到论文170篇。中国伦理学会会长罗国杰、中华医学会副秘书长王树奇参加了这次会议,应邀参加这次会议的还有以日本医学哲学伦理学会会长杉田勇教授为首的代表团、加拿大安大略的林奇教授、美国阿拉巴马大学的郭罗夫·潘斯教授等国际友人。大会就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医德原则、商品经济条件下的医学道德、医疗卫生承包责任制与医学道德、卫生资源分配中的医学道德、各种特殊人群(老年、儿童、残疾人、干部)卫生保健中的道德、“安乐死”死亡标准、“尸体解剖”、“人工受精”等问题进行了讨论。
简介:<正>医学伦理学作为伦理学的一个分支,在美国学术界颇受重视,蒂洛的《伦理学:理论与实践》一书对此有专章论述。本文拟根据该书提供的线索,扼要介绍美国学者关于医学道德的主要观点(本文引语,均出自该书),以窥美国医学伦理学之研究概貌,以供国内研究医学道德时批判借鉴之用。(一)研究范围和一般原则蒂洛认为,医学道德实质上与这一问题有关,即如何确立和保持病员、病危者与健康人、医务人员之间的人命攸关的道德关系;以医学道德为研究对象的医学伦理学,不但要研究选择“治疗”手段的道德方式,而且要研究在交往关系中应如何“对待”病人。蒂洛具体列举了医学伦理学的研究所应包括的问题,对无可救药的垂死病人的治疗,停止治疗、听任病人死去(“听任死亡”),征得病人同意杀死病人(“仁慈赐死”),未得病人同意而杀死病人(“仁慈杀死”);对病人的行为控制,
简介:中西方的不同文化导致其公正观有所差异,但中西公正观都与当代医学公正伦理的基本精神相一致,都是处理当代医学公正问题的理论基础。当然,中西公正观是分别蕴含在以各自特有的概念系统构筑成的整个伦理体系之中的,两者的基本特征是有差异的。中国文化的公正诉求是以美德为中心的个人正义,以仁、义、礼、智、信为主体架构。西方公正观则强调德性和制度,完美的德性赋予人以善和正直,因而人人都拥有公正之完美德性,分配行为和交往行为都互利互惠,如此必然形成公正的社会秩序,使公正得以真正实现。讨论中西文化背景下的不同公正观在医疗资源分配上的表现,在当下应该聚焦于这样一个基本视角:医学公正是一个社会最基本、最低限度的道德,也是最重要的道德。医学公正是社会公正的基础,是卫生保健制度设计的基本依据,是医疗秩序的最低标准和必要条件。合理安排医学公正制度,有利于消弭社会群体之间的隔阂,减少医疗纠纷,增进社会和谐。
简介:在儿童非治疗性医学试验中,充斥着知情同意不完全。尊重儿童作为潜在人类尊严的道德律令要求允许儿童参与试验的同意决定。与此同时,由于儿童自身不具备完全行事能力,基于“最佳利益”将代理权让渡其父母或监护人。而为了确保代理同意和试验的公正性与合理性,需伦理机构介入审核,以起到维护“公共健康”的作用。由此构造出“知情同意’’的条件及其判定的“儿童一代理人一伦理审查机构”的权力三角关系。
简介:<正>作为一个生物体的人从母胎里分娩出来,一开始就被置身于一个复杂的社会环境之中,任何时代的社会都会使用种种方法对它施加影响,使他成其为一个符合该社会要求的成员。个人也随着社会环境的变化以其自身的独特方式作出种种反应,反作用于环境,从而表现出人的主动性。这种经过个体与社会环境相互作用而实现的个人对于社会事物的认识与掌握的程度,通常被人们称为“社会化的过程”。道德社会化是这种社会化全过程的具体表现。一个人生长在一个特定的社会环境中,该社会有它的道德标准。社会通过各种手段要求个人成为一个符合该社会道德标准的人。个人也相应地以各种方式积极地做出反映。换句话说,就是人从生来是无
简介:德勒兹思考的伦理学不同于西方近代意义上的伦理学。西方近代伦理学(如康德)关注的核心问题是道德价值判断或者道德律令——我们应该如何行动,我们应该如何使自己的行动遵守于规范。而德勒兹反复坚称他的伦理学是基于"生存论"/"实存论"的,这种伦理学不是规范伦理学,也不是描述伦理学,因为,后二者都关系到伦理规范,而德勒兹的伦理学朝向的是一种"内在性生存模式"的伦理,德勒兹对伦理学与道德的区分也是奠基于这一"内在性生存模式"。同时,也正是因为"内在性生存模式",德勒兹的伦理学是"内在性生存模式的表型学",它代替了总是将存在归于先验的诸价值的道德,据此,这种关切到"内在性生存模式"的伦理学,它根植的论域不再是意识层面上的先验的神圣的道德律,相反,它关注的是个体身体被影响的能力、力量,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