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民事执行裁决权是执行中新兴的一种权力,是执行权力配置发展完善的产物。民事执行裁决权经历了审执不分和审执分离的不同阶段,但民事执行裁决权在配置中仍存在如下问题:执行裁决权仍然附属于执行局,执行裁决裁量权较大;执行人员难以适应专业化裁判的要求。从应然性分析,当前民事执行裁决权的配置不符合分权制衡原则;不符合按照权力性质分类配置原理,配置现状不符合执行裁决权的性质,不利于执行裁决案件的科学审理;不符合执行裁决的正当程序要求;不利于提高执行裁决工作效率和促进执行公正。为此,应首先明确执行裁决权与执行实施权的权能划分标准,在此基础上增设执行裁判庭,将执行裁决案件与案外人异议之诉集中到一个部门审理,建立完整的执行裁决机制,重新设立执行事务局,行使执行实施权。
简介:隐匿身份侦查指的是侦查人员或受委托侦查的人员隐匿其真实身份实施的侦查。在浅层隐匿身份侦查当中,世界各国一般都秉持侦查机关的自我授权与管理原则。对于深层隐匿身份侦查,则都愈加体现出法治化的共同价值取向。在兴起背景上,大陆法系国家隐匿身份侦查兴起伊始,主要是服务于政治统治的需要;英美法系国家则是起源于打击极端犯罪。在发展模式上,大陆法系隐匿身份侦查的发展经历了产生、创新、式微与高扬的路径,而英美法系国家的隐匿身份侦查虽然起步较晚,但却是持续的发展。在目标和功能定位上,在英美法系,隐匿身份侦查(尤其是卧底侦查)常常是首选方法;而欧洲国家在深层隐匿身份侦查上往往要求其作为最后手段。在法律规范上,两大法系对隐匿身份侦查的规范思路相当,都经历着内部管理到外部规范的发展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