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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在国际商事仲裁中,仲裁裁决承认执行是一个比较复杂问题,因为一国仲裁机构作出裁决除了在本国承认执行外,还涉及到在外国承认执行以及外国裁决在本国承认执行问题。而世界各国对仲裁裁决承认执行程序规定往往各不相同。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建立和完善涉外仲裁法律方面已取得显著成就,形成了完整承认执行外国仲裁裁决法律制度。①本文就我国对仲裁裁决承认执行问题作以论述。一中国仲裁裁决在国内承认执行问题仲裁裁决是仲裁庭对争议事项进行审理后所作出终审裁决,双方当事人都不可以向法院起诉或向其他机关提出变更请求。当仲裁庭作出裁决后,仲裁庭任务即告结束,至于裁决执行问题不属仲裁

  • 标签: 裁决的承认与执行 执行仲裁裁决 当事人 民事诉讼法 承认和执行 涉外仲裁机构
  • 简介:随着北京2008年奥运会临近,会出现奥运会特别仲裁裁决在中国承认执行问题.我国应当尽快制定或完善体育仲裁方面的立法和相关规定,承认包括奥运会争议在内体育仲裁为可仲裁事项;撤回对《纽约公约》商事保留,以使当事人能够根据《纽约公约》在我国提出承认执行申请.

  • 标签: 奥运会 仲裁裁决 承认 执行
  • 简介:2000年12月18日,B&TCeramicGroups.r.l有限公司向中国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承认执行以下判决、判处令及事项:一、意大利米兰法院於1997年10月24日作出第62673号破产判决;该判决宣告E.N.Groups.p.a股份集团公司破产;二、意大利米兰民事、刑事法庭於1999年9月30日作出《被没收

  • 标签: 意大利法院 破产裁决案 申请人 司法协助 破产宣告 中国
  • 简介:结合《关于公共政策作为拒绝执行国际商事仲裁裁决工具临时报告》和《关于公共政策作为拒绝执行国际商事仲裁裁决工具最终报告》,以及若干外国司法实践中公共政策有关案例,探讨国际公共政策含义和公共政策审查范围,并重点对公共政策主要内容,包括实体上公共政策和程序上公共政策进行介绍,以使我国法院和国际商事仲裁中的当事人可以有针对性地合理运用“公共政策”这一抗辩事由,在充分尊重国际商事仲裁裁决终局性同时有效保护我国社会公共利益和当事人合法经济利益。

  • 标签: 公共政策 国际公共政策 实体上的公共政策 程序上的公共政策
  • 简介:基于海事仲裁特殊性,外国海事仲裁裁决在中国申请承认执行时,其在管辖法院、执行保全措施、实质执行以及拒绝承认执行等方面均不同于一般外国商事仲裁裁决,也外资非正常撤离仲裁裁决执行有所不同。作为外国海事仲裁裁决承认执行申请人,不仅要了解中国针对外国商事仲裁裁决审查标准和依据,还必须掌握海事仲裁裁决承认执行特殊性,只有这样,方能实现其裁决债权,更好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 标签: 执行法院 海事仲裁裁决 承认 执行
  • 简介:电子商务仲裁相对于一般商事仲裁在承认执行仲裁裁决方面面临更大挑战,这些挑战集中表现为电子商务仲裁协议(条款)"书面形式"问题以及网上仲裁地的确定问题。我国在承认执行电子商务仲裁裁决时,应该将电子仲裁协议(条款)视为书面形式;应该以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为主,以最密切联系原则为补充方法确定网上仲裁地;亦应按照《承认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在电子商务仲裁中对非国内仲裁裁决予以承认执行

  • 标签: 《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 电子仲裁协议 网上仲裁地 非国内仲裁裁决
  • 简介:英国作为世界海事仲裁解决中心,囊括了大部分国际海事仲裁案件。而英国仲裁法下特有的司法审查制度赋予了英国法院一定程度上仲裁实体审查权。面对经过英国法院实体审查后仲裁裁决,不能一概而论地将其作为普通国际仲裁裁决加以承认执行。建议在不背离《纽约公约》精神前提下,理性地定性上诉后仲裁裁决,视具体裁判方式选择承认执行路径。

  • 标签: 英国仲裁 司法审查 上诉 承认和执行
  • 简介:在晚近三十年国际商事仲裁实践中,被仲裁地撤销仲裁裁决在他国获得承认执行案例屡次出现。以Hilmarton案、Putrabali案等为代表,法国法院实践最具代表性。这种司法态度持续地引起了人们争议。争议焦点在于,承认执行被撤销裁决自由裁量权是否存在?对此,从裁决撤销制度意义以及《纽约公约》相关条款解读出发,可得出截然相反结论。结合《纽约公约》立法宗旨以及当代国际仲裁现状发展趋势,对于这一问题,宜采取积极现实主义态度:回答应为肯定,操作则当谨慎。目前中国法院尚未面临相关类似案件。中国加入《纽约公约》时即已表明,被执行人证明裁决存在已被仲裁地撤销情形时,人民法院应当裁定驳回申请,拒绝承认执行。中国未来有必要明确:仲裁地法院根据《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国际商事仲裁示范法》所确立国际通行标准撤销仲裁裁决,中国法院才应当拒绝承认执行,否则,中国法院将保留承认执行被撤销仲裁裁决自由裁量权。

  • 标签: 国际商事仲裁 撤销裁决 承认与执行 《纽约公约》
  • 简介:公共政策作为国际私法中一项基本法律制度,广泛应用于排除外国法适用中。在国际商事仲裁领域,公共政策也具有十分重要意义。这是国际商事仲裁制度自身缺陷客观要求,也是公共政策优越性价值体现。各国法院在国际商事仲裁裁决承认执行中,通过适用公共政策,对仲裁协议、仲裁程序和仲裁裁决施以不同程度影响,从国际商事仲裁裁决承认执行案件中潜在公共政策抗辩问题来看,对公共政策严格解释、严格适用是各国法院普遍趋势,国际商事仲裁将会在更加自由和自治基础上得到发展。

  • 标签: 公共政策 纽约公约 可仲裁性 正当程序 司法监督
  • 简介:1997年10月27日,申请人新加坡某公司被申请人中国某公司签订了一份黄豆粕买卖合同。合同明确约定:双方当事人之间任何纠纷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达成协议,则应将纠纷提交谷物

  • 标签: 外国 仲裁裁决 承认制度 执行程序 仲裁庭 仲裁协议
  • 简介:自港澳相继回归祖国、内地和台湾关系日渐趋暖以来,两岸四地经济、贸易往来频繁,这给两岸四地法律服务提出了严峻挑战.由于政治、历史原因,目前想要建立统一法律制度是不可能,表现在仲裁裁决和法院判决承认执行中也是一样.我们可以先通过谈判,在"一国"基础上达成统一区际仲裁裁决承认执行协议,然后在其它领域达成同样协议,最终统一中国法律适用.

  • 标签: 区际 仲裁裁决 承认与执行 条件
  • 简介:涉外纠纷的当事人通常向国际仲裁机构寻求救济,但这种救济还需依赖一国法院对国际仲裁机构裁决承认执行方能得以落实。有必要通过分析在国际商事仲裁裁决承认执行公共政策制度,探索问题背后关于商人自治司法介入价值层面取舍,进而提出相应建议以促进国际商事仲裁制度完善。

  • 标签: 国际商事仲裁 域外裁决的承认与执行 公共政策 价值权衡
  • 简介:商事仲裁由于其高效便捷特点成为诸多国际贸易纠纷中经常使用制度,但是由于公共政策在国际范围内没有一个统一明确定义,在司法实践过程中,各国适用条件范围存在差异,如何判断其作为具体案件中不可仲裁依据存有疑惑,本文试图从公共政策概念出发,并结合国内外相关案例和立法实践,探讨公共政策适用范畴和发展趋势。

  • 标签: 国际商事仲裁 承认与执行 公共政策
  • 简介:国际民商事仲裁是指在国际商事交往中,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自愿将他们之间争议提交某一临时仲裁庭或常设仲裁机构审理,由其依据法律或依公平原则作出裁决,并约定自觉履行该项裁决所确定义务一种制度。把国际商事仲裁司法诉讼、斡旋及调解等解决争议方式相比较,可以看出它有以下几个特点:1.仲裁管辖权是非强制性,是建立在双方当事人之间协议基础上。仲裁员进行裁决管辖权是由双方当事人提交仲裁

  • 标签: 仲裁裁决 双方当事人 仲裁协议 作出裁决 国际民商事 仲裁员
  • 简介:近年来,我国法院受理申请承认执行外国仲裁裁决案件日益增多。但是,无论是民事诉讼法还是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均未明确规定我国法院办理此类案件应当适用具体程序,导致不同法院各行其是。这不利于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和法律严肃性。鉴于对外国仲裁裁决承认执行事关我国对《纽约公约》义务履行和我国司法国际形象,我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应当对其具体程序做出专门规定。

  • 标签: 《纽约公约》 外国仲裁裁决 申请承认和执行 审查程序
  • 简介:“超裁”,一般指仲裁庭超越自身权限作出仲裁裁决,常常在国际商事仲裁纠纷以及相关司法案例中被提及。对此,国际公约、国际示范法以及绝大部分国家法律往往规定,超越自身权限作出仲裁裁决,仲裁裁决将不予执行或被撤销。对《承认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规定及有关司法实践进行经验总结,得出“超裁”三种表现形式:超越仲裁协议、超越仲裁请求、超越可仲裁性。判断国际商事仲裁裁决是否“超裁”,要审查仲裁协议(仲裁条款)内容,要审查当事人仲裁请求范围,要审查可仲裁性。

  • 标签: 国际商事仲裁 超裁 撤销 认定
  • 简介:基于种种原因,仲裁裁决(以下简称裁决)不可避免地在程序和实体上可能出现错误。对于可能出现错误裁决,因仲裁机构特点,它本身没有纠正错误机制和程序。但若对错误裁决没有纠正途径和程序,这对权利制约、仲裁生命力、当事人合法权益公正维护等都是不利。因此,国际上无一例外都有通过法院一定程序对可能出现错误裁决进行司法救济制度和程序。它包括对错误裁决不予执行程序(以下简称不予执行程序)和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程序(以下简称撤销程序)。

  • 标签: 仲裁裁决 不予执行 当事人合法权益 执行程序 仲裁机构 纠正错误
  • 简介:一、基本案情:申请人是在中国注册一家股份有限公司,主要生产汽车配件。被申请人是在美国加利福尼亚州注册一家合伙制机械公司。1996年3月26日,申请人被申请人在中国辽宁签订了合资合同,共同投资在中国举办合营企业。合营公司投资总额为350万美元,注册资本210万美元。申清人以美元和人民币出资,折合171.5万美元,其中注册资金102.9万美元,占合营公司注册资本49%;被申请人以现金和设备投资,折合178.5万美元。

  • 标签: 美元 中国 合营企业 公司投资 现金 执行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