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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观念是一个国家内部对海战略目标和战略原则所形成的共识。国家的经济需求和安全需求决定了海观念。中国的经济需求和安全需求都在不断的发展变化,这使得中国的海观念亟需更新。更新的中国海观念包括两方面的共识。第一,五个战略性目标——威慑;维护海洋主权与海洋权益;确保海洋自由;力量投送与提供公共产品。第二,四条战略原则——建设体系化的主战海上力量;发展多元化的海上力量;灵活的力量运用与软实力的配合。

  • 标签: 海权 海权观念 战略目标 战略原则
  • 简介:一、中菲南海仲裁案的核心为领土主权争端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以下简称《公约》)所规定的争端解决机制显然不适用于领土主权争端。对于这一点,菲律宾和仲裁庭自然“心知肚明”。因此,仲裁庭在管辖阶段的裁决显然是为了实施管辖而尽量排除领土主权争端。

  • 标签: 管辖权 仲裁案 裁决 南海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主权争端
  • 简介:德国传统上是一个大陆性质的国家,但统一后的德国决心成为海洋强国。它在追求海过程中发展出自己独特的海思想。主要包括:地理位置对德国海的影响、相对于优势海军的海军战略以及大陆国家走向海洋的战略意志等。从德国追求海的战略实践上来看,1871—1945年的德国,建立了强大的海军,并通过两次世界大战,做出了追求海的大胆尝试。最后均以失败告终。德国追求海的思想和实践对中国建设海洋强国有诸多启示可供借鉴。

  • 标签: 德国 海权思想 海权实践 中国 启示
  • 简介:华盛顿体系是一战后在远东亚太地区建立集体安全架构的一种尝试。华盛顿体系的成立,也使日本首次作为世界主要大国之一参与到国际体系当中。然而,1934年底,日本相继退出《九国公约》和《五国海军军备条约》,导致华盛顿体系最终于1936年崩溃。日本海军对日本这一时期的国家战略走向和外交路径选择、特别是日本对华盛顿体系的态度和政策有着较为重要的影响。本文探讨了日本加入华盛顿体系的背景与过程、华盛顿体系与日本海军之间在理念、战略目标和决策机制之间的冲突、日本海军及文官群体之间围绕华盛顿体系而进行的妥协与斗争。研究这一问题,不仅有助于我们加深对历史案例的理解,也可以为当前中国的海建设提供一些启示。

  • 标签: 华盛顿体系 日本 海权战略
  • 简介:冷战结束后,印度根据变化了的国际形势、地缘政治环境以及国家利益对其海洋战略进行了重新审视,并以海思想为基础出台了-系列海军战略,印度海军也因此向远洋化的方向发展.海外军事基地对于舰队远洋作战与机动是不可或缺的.出于对发展远洋海军的需求,印度近年来陆续在海外设立了军事基地.这些军事基地的设立对于地区安全形势和战略格局将会产生比较重大的影响,同时也给予同样在发展远洋海军的中国-些有益的启示.

  • 标签: 印度 海权 战略 航空母舰
  • 简介:根据中国在2006年8月25日发表的正式声明,对于《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以下简称《公约》)第298条第1款所述的任何争端,中国不接受任何国际司法或仲裁管辖。《公约》第298条第l款包括涉及海域划界、历史性海湾或所有权的争端。然而,联合国国际海洋法法庭罔顾以上事实,于2013年4月24日强行组建中菲南海争端仲裁庭(以下简称仲裁庭)。

  • 标签: 仲裁管辖 南海争端 历史性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兼容性 管辖权
  • 简介:中美海竞争的激化是东亚权力转移的突出表现,以美国“亚太再平衡”战略为牵引,南海争端成为了国际社会关注的重要问题,并成为中美在西太平洋的主要竞争领域之一。美国在外交布局、军事力量运用、法理和战略谋划等层面多管其下。从一般意义上的“选边站”转向赤裸裸的“拉偏架”;从幕后“操手”转向前台“老大”;从间接干预转向针锋相对的直接介入。但是由于美国需要关注全球利益、防务预算紧缺、东亚各国对其联盟战略存在犹豫、地理上远离南海及对华战略两面性等原因,美国的南海政策受到制约。当然这些制约因素也出现弱化的征兆。未来。中美在东亚海域将可能实现长期竞争性共存。当前中国海上力量的发展已经成为美国战略家关注的焦点。作为典型的海洋霸权,美国对中国“走向深蓝”的趋势尤为敏感.这种战略猜疑有可能对未来中美关系的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 标签: 美国 海权南海政策 中美关系 亚太再平衡
  • 简介:南海仲裁案仲裁庭单独处理案件管辖问题是对《公约》附件七仲裁实践的延续,是它在中国拒绝参与的情况下对待中国反对其管辖意见的最明智选择。这种程序对仲裁庭本身和菲中两国具有潜在重要影响。仲裁庭对菲律宾的某些诉求享有管辖的裁决延续了案件实体问题程序。中国的一个适当选择可能是参与这个程序,菲律宾的一个正确选择应该是与中国谈判达成一个共赢的解决方案,单方面或者与中国共同申请终止仲裁程序。

  • 标签: 南海仲裁案仲裁庭 管辖权程序 实体问题程序 政策选择
  • 简介:海洋自由是现代海洋秩序的原则之一,其内涵包括和平时期《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以下称《公约》)赋予各国在不同海域不同程度的权利;以及战争时期,在规范海上封锁基础上,中立国船只自由航行和贸易的权利。从海洋政治的历史演进来看,先后有四个部分进入海洋自由完善的进程之中:提出海洋自由原则、界定海洋自由的权利边界、否定私掠与海盗以及完善战时海洋自由。和平时期的海洋自由常常被一些国家曲解和利用,战时海洋自由在二战之后被迫中断。从历史来看,权力斗争伴随海洋自由制度完善的整个过程,海洋大国则发挥了主体作用。具体来说,当权力斗争没有导致权力转移时,海洋大国会促使海洋霸主修正既有制度,或否定海军大国的不合理行为来完善海洋自由制度。当权力斗争导致权力发生转移时,霸权在海洋大国间的转移推动海洋自由制度的合理部分不断被引入、继承、积累和固化。

  • 标签: 海洋自由 内涵 海洋大国 权力斗争
  • 简介:2016年5月30—31日,由国家海洋局海洋发展战略研究所、国家海洋局第二海洋研究所和南京大学中国南海研究协同创新中心共同主办的“第五届大陆架和国际海底区域制度科学与法律问题国际研讨会”在南京召开。中国国家海洋局(StateOceanicAdministration,SOA)副局长孙书贤、中国外交部条法司司长徐宏、中国国家海洋局第二海洋研究所副所长黄大吉等政府官员莅临会议。

  • 标签: 国际研讨会 法律问题 区域制度 大陆架 科学 海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