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实现资源型村庄有效治理的内在机理是什么,通过怎样的策略能够振兴资源型村庄,这是本文的核心问题。为了探讨资源型村庄的有效治理模式,本文从十九大提出的中国乡村振兴时代背景出发,建立了一个"任务型治理"的理论框架,并在此框架下使用浙北荻港村的个案进行了实证检验。结果发现,资源型村庄的"任务型治理"模式是一种围绕解决资源型村庄建设过程中不同阶段的特定任务而采取的方式、手段与途径。在资源型村庄"任务型治理"模式中能否有效地实现治理目标,促进村庄的可持续发展,其关键点和难点正是对于任务的界定,以及根据各个不同阶段的任务而不同治理主体分工协作所达成的一种良好的"一主两辅"治理结构。通过构建资源型村庄的"任务型治理"模式,不仅能够取得重振村庄组织活力、复兴产业实力、重塑文化魅力、再造环境美化等村庄外在层面的振兴,而且更能够达到村民主体性的确立、社会资本的培育、多元参与的建立以及乡村精神的重塑等村庄内在层面的培育,真正实现资源型村庄的振兴繁荣。
简介:[案例简介)张某,31岁,高中文化,鄂西北某县财政所科员。在1996年年度考核中,参加了该所考核,财政所把考核情况报到镇政府考核办公室后,镇主要领导说张某作风漂浮,工作不用心,不胜任本职工作,这样的人不能参加考核,顺手把张某从备案表中划去,并抽走个人登记表,然后上报县考核办公室审核备案。这一情况没有书面通知张某,也设有口头通知。1997年工资正常晋档,张某发现自己没能普档。随后找到县人事部门询问,方知在现任职务任期内,年度考核连续两年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在本职务工资标准内晋升一个职务工资档次。张某1996年度没参加考核,故不能晋档。争议由此产生,张某找到财政所和该镇询问为什么不给他考核,镇
简介:所谓个案监督,是指国家权力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对司法机关办理的具体案件实施的监督。我们无棣县人大常委会从1998年起将个案监督作为不断拓宽人大监督渠道,增强监督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