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中国与全球治理之问的关系需要回顾历史,需要面对现实,更需要设计未来。中国是全球治理的参加者,而且是全球治理的全面参加者,这是一个仍然在继续的长期历史进程;在这一过程中,中国越来越成为现存(旧的)全球治理体系的改革者,而且是主要的全球治理改革者。在全球治理的变革过程中,作为全球治理体系中的新兴大国,中国成为协调与老牌大国(包括美国和欧洲)的主要力量,在诸如G20这样的现成全球治理框架中,中国担当全球治理中的主要协调者。由于中国对全球治理的依赖将加深,而全球治理的供给则不足,中国需要发挥国际领导作用,担当21世纪的全球治理主要设计者。中国与全球治理之间的关系是最为复杂的�
简介:自从MarkH.Moore提出公共价值这一概念以来,它便备受理论界和实践界的关注,甚至被学者视为一种后竞争范式的出现。公共价值的结构是由公共价值分类基础上,形成的公共价值类型及其关系构成的。当前对于公共价值结构的研究多聚焦于价值分类及其标准,缺乏对价值类型间的关系以及由此关系形成的公共价值结构与公共价值冲突、公共价值供需均衡和政府合法性之间的联系给予关注。本文尝试对公共价值的类型、关系与结构展开研究,以期丰富当前对于公共价值的讨论。具体而言,本文基于价值建构过程,将公共价值区分为基本公共价值与核心公共价值,并就两者间存在的三种关系:相交、重合和分离的特征以及由此形成的各种公共价值结构展开分析。研究发现,基本公共价值和核心公共价值的不同关系所形成的不同公共价值结构会对公共价值冲突、公共价值供需均衡以及政府合法性产生不同的影响。
简介:社会抗争与汹涌的社会运动甚至与暴力行为相连,容易造成社会失序,影响政治稳定。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正经历着一场巨大的社会变迁,整个社会政治生活进入"摸着石头过河"的漫长转型期。在这个过程中旧的社会结构不断瓦解,新的有效规则制度体系还不健全,决定当下中国正步入一个"风险社会",各种社会问题和冲突频发的转型阵痛期。这样,由社会矛盾、结构失序等引起的利益诉求和问题势必会以缓和或激进的抗争方式表现出来。社会抗争在转型中国不可避免,从学理上分析和探究社会抗争结构、互动方式成为现实紧迫性的课题。社会抗争的结构背景为国家——社会二元结构层次,社会抗争的互动模式是公共权力和公民权利非均衡性发展的结果,互动过程既充满风险,也蕴含了制度秩序化建立的可能。良性社会抗争及其制度化吸纳对于国家治理机制的完善具有积极意义。
简介:在文明史的大视野下,国家形态的变迁与财税法的发展呈现出交相辉映的互动态势。从静态的角度看,财税法在不同国家形态下被赋予不同的功能、表现出不同特征;从动态的角度看,在国家和社会变迁的关键时期,财税理论与制度的变革又往往发挥着至为重要的作用,成为国家转型的重要推手和先声。在封建国家中,税法几未产生,税收只是供养王室的"君主私财"。伴随着征税权的争夺,民主国家方得确立,税收也因私权兴起而被视为"公法之债",税法则主要表现为消极的控权法。在夜警国家向社会国家的转型中,税收观念在范围上延展至用税,立场也从权力本位转向权利本位,财税法成为理财治国之法。在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税收应当被理解为"公共财产",由此建构起合作、互动的新型财税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