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近现代民法皆一定程度地规定承租权的物权化,并在承租权物权化的同时设有一定的公示措施,以实现对承租人和第三人的平衡保护。大陆法系主要国家或地区相关民法规则以及社会形态变迁的成功经验表明,交付、登记适宜作为物权化承租权的公示方式。我国应尽快建立健全买卖不破租赁制度对第三人的保障措施,施行以交付、登记为对抗要件的买卖不破租赁原则将更有利于实现承租人、物权人两方面利益的协调与平衡。我国应据此修改完善《合同法》第229条等相关条文。
简介:依物权平等保护主张者的原意,物权平等保护就是对不同主体的物权实行无差别保护,由此,该原则的内涵应当是对所有物权的保护,不仅在法律适用上而且在立法规范都是平等的。但是,物权法草案推不出这样的物权平等保护,而且,草案对私人物权的保护似有偏向。一般地主张物权平等保护不仅依现行宪法,存在问题,没有充分的法理支撑,与一些现行规则也有矛盾,而且不存在充分的社会客观依据。无疑,无论是谁的物权都应当依法保护,但将物权平等保护强加于物权法是值得商榷的。
简介:买卖中物权行为是独立存在的,它与债权为有着截然不同的差别,善意取得固然与物权行为无因性理论在本质上是统一的,但绝不能以善意取得否定物权行为的无因性.
简介:新出台的《担保法》解释基于物权法定主义规定当事人约定的担保期间无效。物权法虽以物权法定主义原则作基石却亦有意思自治之空间,物权法定主义仅指物权的种类和内容由法律规定,当事人不得自由创设,于此之外,应为当事人自治之领域,担保期间的约定就属当事人自治之范畴。承认当事人约定的担保物权期间的效力能够提高担保的信用,更好的发挥担保制度的立法功能,同时也能使当事人充分实现意思自治,体现民法的私法本质。故此,立法应当承认当事人约定的担保物权期间的效力。
简介:农地承包经营权的权利基础源于农地集体所有制,是从农地集体所有权的权能中分离出来的并依照法的规定性确定其内容,以农户为权利承载主体,以承包经营合同为权利外在形式,并以农地集体所有为合理内核的一种具有公法性的债权化用益物权。
简介:自萨维尼提出物权行为理论以来,在世界各国就引起了较大争论,特别是在其存废问题上一直有肯定说和否定说两种观点。物权行为在概念、效力、特征和价值等诸多方面均与法律行为不符,同时建立物权行为理论所要达到保护交易安全的目的也不能通过该理论而有效地实现。与其对物权行为理论修补,不如顺应法律发展的潮流,舍弃这一理论。
简介:今年年初:和平法院受理了一起某小区业主委员会起诉某房地产公司堵占该小区地下车库的纠纷案,这起案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正式施行后本市法院受理的“物权第一案”,经过两次公开开庭审理。近日法院敞出判决,“物权第一案”有了结果。
简介:
简介:同侵权行为法相对而言的物上请求权是主观意义上的请求权.如果认识到在物上请求权性质及产生的几种状态和行为人的行为在特定情况会转化为故意后产生直接因果关系,就能在侵权行为法中对其进行有效保护,而没有独立的必要,从而保护整个民法体系的完整和谐.
简介:囚犯权利保障是“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思想和实践在监狱的具体呈现。有感于《囚权主义》一书对囚犯权利的阐述和分析,结合当下“治本安全观”的改革要求,从实现监狱人权进步、应对囚犯现实风险、理顺监狱治理体系、深化民警权益保护的角度提出推进囚犯权利保障的意义。此外.通过对29名监区长进行结构性个别访谈发现,基层民警认为,推进囚犯权利保障,最需科学的实施体系作为依据和保障。据此,基于法治系统思维,对“囚权主义”实施体系进行要素分析,重点通过尊重人权、体系严谨、程序法定、违规必究、过程透明、救济通畅、监督有效、队伍可靠、教育全面等方面构建实施体系。
简介:采矿权是一系列行为和财产的集合体,却被《物权法》第123条纳入用益物权,这与一物一权、主体平等、公示公信等物权原则相违背。而且矿产品是矿产资源的耗竭,不能返回矿产资源本体,这与旨在用益而不是处分矿产资源的用益物权有本质区别。碍于国有矿产资源不能流通而让众多开采者同时使用同一客体,并在使用完后收取固定租金,这是公共资源流失和浪费的暗道。在矿产资源与矿产品之间,独立于并先于采矿权设立矿产所有权,是防止“公地悲剧”的闸阀。
简介:担保物权制度既是保障市场交易安全的基本手段,也是社会经济的有效调节工具.现代化的担保物权制度必须根据现代市场经济的要求进行设计,为此,我国应当对现行担保物权法律制度进行全面地检讨,根据现代市场经济的要求,重新安排担保物权制度,实现担保物权制度的现代化.
简介:传统物权客体理论在指导思想、物的特征表现、价值属性和使用方式等方面与节约型社会理念存在诸多矛盾。节约型社会视角下的物权客体制度需要以经济学的“效用主义”为指导,通过非市场评价法将物的生态价值货币化,从而建立一个以一般法和特别法相结合的法律规定为主体、以法律解释为补充的法律体系。
简介: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并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这是推动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步骤,是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举措。制定和实施物权法,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物权制度,对于坚持和完善国家基本经济制度,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对于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和激发全社会创造活力,
简介:当同一标的物上存有多个担保物权时,就会出现担保物权的竞存。关于如何解决担保物权竞存的效力冲突问题,现有的《物权法》、《担保法》及其司法解释对此规范有限,有些规定本身存在自相矛盾之处。为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有必要将以同种典型动产担保物权为核心,探讨其发生竞存时的顺位关系,以期能对我国的司法实践有些许裨益。
简介:传统物权法将土地这一生态物视为公共物品任意使用,大量掠夺式开发使土地生态不断恶化。牛念物权的理念为解决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提供了新的研究视角,当下只有从权属制度、规划制度和征地制度等方面强化物权相关规定,方能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简介:随着近几年来我县经济的飞速发展。土地征收总量、被安置农业人口数量较大,如2005年经省政府审批征收、农用地转用共计3527亩,安置农业人口3427人;2006年经省政府审批征收、农用地转用1671.2亩,安置农业人口1059人。依法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切身利益。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民长远生计,维护社会稳定,是一项重要工作。在征收土地工作中,
简介:我国的担保立法中未确认抵押权的追及力,不承认抵押权人享有追及权,仅仅对抵押人享有的所有权作出限制,局限于以转让抵押物的价款来担保抵押权人的利益。确认抵押权物上追及力,有利于最大限度的发挥抵押物的价值,在未来的物权立法中,应确立和完善抵押权的追及力制度。
简介:自然资源使用权的物权属性存在争议,却将自然资源使用权归属特许物权并载入世纪法学教材,有些不妥.特许的不是物权,物权就不需要特许.理论上将特许与物权揉作一个东西,无论如何都缺乏依据.但又少有人怀疑"特许物权"的虚无性,主要是没有摆脱传统理论的襟固.其结果带来了很多负面影响.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权属于物权,但要区别设立物权.
简介:我国物权法将海域物权作为一项用益物权明确确立。在海域物权的登记领域,其更多地体现了公法监管的性质,在私法上的公示公信力并没有得到很好的体现。本文从海域物权登记的范围,登记制度的种类,登记机关的审查以及错误登记的救济等方面进行了论述,并提出了符合现代物权法的一系列完善措施。
论物权化承租权的公示方式
拷问“物权平等保护”学说
物权行为理论再思考
论担保物权期间的效力
论农地承包经营权的用益物权性
物权行为理论的存废问题初探
话说津门物权第一案
关于担保物权设置的立法选择研究
也谈物上请求权--质疑物上请求权独立于侵权行为法的必要性
对“囚权主义”实施体系的要素分析
试析采矿权物权设置的失误——对《物权法》第123条的剖析
论中国担保物权制度的现代化
节约型社会视角下的物权客体
树立物权观念加快构建和谐社会
同种典型动产担保物权竞存的顺位关系
生态物权理念与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试析征收土地中所涉及的用益物权
刍议抵押权物上追及力实现的条件
对自然资源使用权属特许物权的质疑
试论我国海域物权登记制度的不足与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