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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对550件盗伐林木案件实证研究结果表明,盗伐林木案件多发生于经济落后、森林资源丰富的地区;被告人多为农民、文化程度低,多为个人犯罪,主要犯罪动机为谋财、认罪态度普遍较好,但上诉被告人对林业司法鉴定信服率低;案件审判质量高,平均惩罚力度较低,刑罚辅助措施适用较少;司法实践中将盗伐枯死木认定为盗伐林木.我国应当将“枯死木”、“盗伐”和“森林”等概念通过司法解释予以明确,降低非法运输、收购盗伐林木的起点,在司法实践中推广非刑罚措施的适用和合理的适用罚金刑.针对盗伐林木案件高发地区重点防治能够更好地保护森林资源.

  • 标签: 盗伐林木罪 环境犯罪 实证研究
  • 简介:盗伐林木与盗窃的关系上,通说认为是法条竞合关系,但如何适用存在争议,陷入困境。盗伐林木属于破坏环境资源林木应当是符合自然资源之物,而自然资源与侵犯财产类犯罪中的生活领域的财产是有区分的.盗伐林木与盗窃并非法条竞舍关系.两者在适用上有明确的界限。林木的属性决定了盗伐林木的行为是适用盗伐林木还是盗窃的关键。盗伐林木中的“林木”是自然资源.必须符合不得任意砍伐买卖之属性,即林木所有者或者经营、管理者不得处分或者法律限制其处分。倘若行为人盗伐林木是所有者或者经营、管理者可以自由处分之物.林木就属于公私财物。不再符合盗伐林木中的“林木”,构成盗窃

  • 标签: 林木 公私财物 法条竞合
  • 简介:编辑同志:最近,我们林场的树一夜之间被盗伐了很多棵。经公安机关查明,是附近一个村民干的。请问。他应当承担什么责任?

  • 标签: 盗伐林木 定罪量刑 公安机关 同志 村民
  • 简介:盗伐、滥伐林木案件的现场勘查,应注意现场照片的拍摄,痕迹物证的提取,现场笔录的拟写和现场图的绘制.

  • 标签: 盗伐、滥伐林木 案件 现场勘查
  • 简介:香楠,学名闽楠,系国家二级重点保护植物。生长速度较慢,木质结构细腻,纹理漂亮,四季浓绿,通身清香,自古是皇室贵族置办家什的上等木材,也是林木爱好者收藏的珍贵名木,价值颇高。在高利益驱动下,一些不法分子把罪恶之手伸向了香楠树。

  • 标签: 盗伐 生长速度 不法分子 爱好者 国家
  • 简介:确定罪与非、此与彼的界限,是保障刑事司法公正和效率的首要问题.在刑事司法工作中,只有正确区分罪与非和此与彼的界限,才能保障司法公正和效率,稳、准、狠地打击犯罪、惩罚犯罪,切实有效地保护人民.如果在刑事司法中混淆了罪与非、此与彼的界限,就会造成定性不准、适用法律不当,不是把无罪当成有罪或者把有罪当成无罪,就是重罪轻判或者轻罪重判,甚至造成冤假错案,破坏社会主义法制和司法的公正和效率.

  • 标签: 刑法 司法公正 罪与非罪 此罪与彼罪
  • 简介:嫖宿幼女的客观方面分别与强奸和猥亵儿童的一部分相重合,可以将该归入后两个犯罪中,减少冗余罪名及引发的司法适用中的矛盾和民众的不满。这样处理对幼女的身心健康的法益保护范围不会减少,而定罪界限更加明确。归人两后,对强奸中嫖宿幼女量刑情节进一步细化,通过刑法修订增设猥亵儿童加重的构成要件,能够进一步有效从严打击相关犯罪。

  • 标签: 嫖宿幼女罪 强奸罪 猥亵儿童罪 立法修订
  • 简介:每逢年节,给领导和上级部门送一些“土特产”已成为一种时尚。送礼者认为,拜访帮助过自己的老领导、老上级、老朋友总不能空手而来吧?送红包、送大礼,恐怕会有想法,会有顾忌,送点“土特产品”,值不了多少钱,收礼者接受起来容易一些,也不好驳这个面子。

  • 标签: 公贿 土特产品 领导
  • 简介:“戴罪立功”、“将功折罪”,是古已有之的老把戏了,两军对垒,对败军之将的处置,要么是斩首示众以明法纪,要么是戴罪立功将功折罪。和平年代,这个方法也“行之有效”。常有罪大恶极的犯人在“正法”之前,从容不迫甚至是有恃无恐地献出祖传秘方以免一死。此种救命符由于是早有所备事先缝在贴身内裤上

  • 标签: 戴罪立功 将功折罪 犯人 减刑制度 惩罚手段
  • 简介:作为两种传统型的犯罪,刑法条文对抢劫与强奸的客观方面的规定都包含有“暴力、胁迫与其他手段”这三种行为方式,在刑法体系中作为两种侵犯不同客体的犯罪,虽法律条文字面表述相同,然考虑到因对客观行为方式的不同理解将会影响到罪与非、此与彼的界限问题,同时在司法实践运用中因具体案件的差异性仍会有所不同。故通过对两之间客观行为方式的异同的分析,进而对于法律条文的涵义作出符合其犯罪构成的解释,从而为刑事司法实践中罪刑的考量提供理论的指导与借鉴。

  • 标签: 抢劫罪 强奸罪 客观行为
  • 简介:秦汉时期,已经有了一套关于奸的认定、量刑的标准及原则,并为后世法律所继承、发展;与后世法律(主要是唐律)相比,秦汉时期对奸的处罚有着自己的鲜明特点。

  • 标签: 秦代法制 汉代法制 奸罪
  • 简介:逃避商检是适应我国进出口贸易快速增长的形势需要而设定的一种行政犯罪。本的客体是国家通过设立进出口商品检验制度所维护的正常的进出口贸易秩序,而不是国家对进出口商品检验管理制度;现行法律对本的罪状表述不完善;对单位逃避法检的,是否认定为单位犯罪,要具体分析;法定刑的设置不明晰。

  • 标签: 逃避商检 客体 客观方面 法定刑
  • 简介:俗话说:病从口入。也就是说,如果吃的东西有问题,我们的身体就会出毛病。近年来,国外一些研究人员发现,这些毛病之中也包括暴力犯罪倾向。因此,如果吃的东西有问题,一些人犯罪的概率就会增加,形成了“从口入”的奇特现象。

  • 标签: 犯罪倾向 研究人员 暴力
  • 简介:犯罪对策的核心离不开宽和严,和谐社会犯罪防控的最佳选项应该是宽严结合,宽严和谐。与严防、严管、严打相比,犯罪对策的宽严和谐拥有更多的科学依据。和谐社会犯罪防控的宽防,宽管、宽打,表现为对犯罪等社会治安问题的宽大对策和培育社会治安防控的宽松生态两个方面。

  • 标签: 犯罪防控 宽严和谐 社会治安 宽大政策 宽松生态
  • 简介:凡是机动车驾驶人员血液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80mg/100m1的属于醉驾,应当入。醉驾行为人在意志因素上都是放任危险结果的发生。另外,该法定刑的配置存在一些问题。

  • 标签: 危险驾驶 刑法规制 一般预防 风险刑法
  • 简介:寻衅滋事与聚众斗殴都是1997年刑法取消1979年刑法流氓后规定的罪名。由于两具有同源于流氓的历史渊源,实践中两很容易混淆。应从侵犯的客体、犯罪主体、犯罪主观方面、客观方面对两加以区分。

  • 标签: 寻衅滋事罪 聚众斗殴罪 区别 流氓罪
  • 简介:编辑同志:我们办理了一起非法收购明知盗伐、滥伐林木案件,而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非林区非法收购林木的犯罪规定。刑法第345条第3款规定,以牟利为目的,在林区非法收购明知是盗伐、滥伐的林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请问,本案应如何处理?其中“情节严重”和“情节特别严重”的如何认定?江西钟国栋钟国栋同志:以牟利为目的,在林区非法收购明知是盗伐、滥伐的林木,情节严重的,应依照刑法第345条第3款的规定,以非法收购盗伐、滥伐的林木追究刑事责任。在非林区,明知是盗伐、滥伐林木犯罪所得的盗伐、滥伐的林木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或者代为销售的,应依照刑法第312条的规定,以窝藏、转移、收购、销售赃物追究刑事责任。应当注意的是,在非林区,必须是“明知是盗伐、滥伐林木犯罪所得的林木”而予以收购的,才构成犯罪,如果盗伐、滥伐林木的人不构成犯罪,只是一般违法,则不构成犯罪。而应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24条的规定进行处罚。另外,关于刑法第345条第3款规定的“情节严重”和“情节特别严重...

  • 标签: 收购林木案 林区收购 林木案处理
  • 简介:《刑法》第384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或者特定款物归个人使用的,构成挪用公款。对于挪用公款和特定款物之外的一般公物的行为,《刑法》却没有将其纳入其中。笔者认为,这是我国刑事立法中的疏漏。其理由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 标签: 挪用公款罪 《刑法》 挪用公物罪 归个人使用 国家工作人员 刑事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