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瘟疫警报已经拉响艾滋病,20世纪留给人类的绝症,医学全名为“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症”,是由艾滋病毒HIV引起的一种严重传染病。HIV侵入人体后破坏人体的免疫功能,使人体发生多种难以治愈的感染和肿瘤,最终导致死亡。HIV对外界环境的抵抗力较弱,离开人体后,常温下只可生存数小时至数天,高温、干燥以及常用消毒药品都能杀死这种病毒。感染HIV4至8周后才能从血液中检测出HIV抗体,但在能检测出抗体前已具有传染性。HIV感染者的血液、精液、阴道分泌物、乳汁、伤口渗出液中含有大量艾滋病毒,具有很强的传染性。已感染HIV的人平均经过7至10年的潜伏期才发展为艾滋病病人,在此之前他们外表看上去正常,可以没有任何
简介:1月29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第457号国务院令,公布《艾滋病防治条例》(下称《条例》),自3月1日起施行。《条例》共64条,分“总则”、“宣传教育”、“预防与控制”、“治疗与救助”、“保障措施”、“法律责任”和“附则”7章。《条例》明确规定了各级政府防治艾滋病的责任,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属的权利和义务,标志着我国艾滋病防治步入法制轨道。世界卫生组织驻华代表处艾滋病性病组组长魏瓦特认为,《条例》的出台,表明中国政府充分认识到艾滋病防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体现了政府在这一问题上的重大承诺。联合国艾滋病规划署驻华办事处代表雷若舟认为,《条例》是中国政府“防艾”整体战略的重要部分,表明政府将把艾滋病防治作为更重要的工作来抓。
简介:<正>2004年12月1日是第17个"世界艾滋病日"。今年的宣传主题是"关注妇女、抗击艾滋",其主要含义是提醒人们进一步认识到艾滋病对妇女的影响,动员广大妇女行动起来,与全社会一道共同抗击艾滋病,减轻艾滋病对妇女的威胁。天津市防治艾滋病性病协调委员会围绕今年的宣传主题,在12月1日前后开展一系列宣传活动,大力普及艾滋病防治知识,提高全社会对艾滋病防治工作的认识。坚持预防为主,落实各项防治措施。一是大力开展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工作。艾滋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要进社区、进家庭、进学校、进农村、进公共场所。到2005年,公众对艾滋病防治知识的知晓率在城镇达到80%,在农村达到50%,在高危人群中达到85%以上。二是切实加强高危行为干预措施。继续严厉打击吸、贩毒,卖淫嫖娼等社会丑恶现象,在娱乐服务场所开展安全性行为宣传教育,大力推广使用安全套,切断经性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