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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个人所得是对个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征收的一种税,是直接对自然人征收,是一种典型的直接税,其税负负担由纳税人直接承担而不能转嫁,对纳税人的收入和纳税人的生活影响很大,因此个人所得与广大老百姓的利益密切相关。近年来,个人所得的纳税筹划成为热门话题,本文以普通纳税人的角度,根据个人所得的现实情况,分析个人所得纳税筹划的法律平台和空间以及纳税筹划的技巧。

  • 标签: 个人所得税 工资薪金 纳税筹划
  • 简介:本文就修改现行个人所得法的必要性进行了阐述,针对现行个人所得法存在的立法不规范、税制模式不尽合理、起征点偏低、税率设置不合理、税基不科学、存在重复征税现象、征税方法不完善、公民认可程度不高、税款流失严重等问题进行了分析,提出了对个人所得法在八个方面进行完善的一些构想.

  • 标签: 个人所得税法 税制模式 税率设置 重复征税 征税方法 认可程度
  • 简介:<正>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法》(以下简称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和有关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凡符合税法第一条规定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自行向税务机关申报所得并缴纳税款:(一)从两处或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

  • 标签: 纳税人 个人所得税法 自行申报 申报纳税 主管税务机关 应纳税所得
  • 简介:国家税务总局2005年7月6日颁布了《个人所得管理办法》,自2005年10月1日起开始实行。该管理办法共10章59条,分别对建立个人收入档案管理制度、代扣代缴明细账制度、纳税人与扣缴义务人向税务机关双向申报制度、与社会各部门配合的协税制;加快统一的个人所得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强化高收入者的重点管理、税源的源泉管理、全员全额管理等作了详细阐述。

  • 标签: 所得税管理 个人收入 办法 国税总局 信息管理系统建设 国家税务总局
  • 简介:法官:我是—名建筑工程师,去年已经退休。今年9月份,一家建筑公司聘请我到该公司工作,月工资2100元。但在领工资时,公司代我扣除了个人所得。根据法律规定,退休人员工资不是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吗?请问,公司代我扣缴个人所得是否合乎法律规定?

  • 标签: 个人所得税 退休后 缴纳 建筑公司 收入 应聘
  • 简介:2005年12月19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第452号国务院令。公布了《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法实施条例)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法实施条例》根据这个决定作相应的修订并重新公布,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修订后的《条例》共四十九条,主要内容包括如下:(1)单位为个人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从纳税义务人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 标签: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国务院令 基本养老保险费 基本医疗保险费 应纳税所得额 国务院总理
  • 简介:资本公积金作为由资本以及与资本有关的资产项目所产生的应作为资本储备的利益收入在公司资产中尤其是上市公司资产中占有很大的比例.目前,公司实务中常见的资本公积金用途是转增为公司股本(资本).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受到公司法律制度、财务会计规则和税收法律制度等多重规则的规范和制约.然而,由于不同规则体系对资本公积的界定以及规范和制约的目标和功能不同,使得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是否应缴纳个人所得显得异常复杂和扑朔迷离.关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中涉及的个人所得纳税问题,我国经历了由不征到有限制的不征到全面征收的曲折过程.这一税收政策的变化仍然无法最终解决公司法律制度、财务会计规则、税收法律制度三者之间在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上的冲突和背离.究其本质,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并未导致公司资产的实际流出,个人取得转增股本并非税法意义上具有可税性的所得,对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课征个人所得不仅导致了不同规则体系的冲突,也不符合税法上“课税不伤及资本”的原则和收入实现原则.

  • 标签: 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 税法 会计法 所得税
  • 简介:<正>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储蓄机构取得人民币、外币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应当依照本办法缴纳个人所得。第三条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的计税依据为纳税人取得的人民币、外币储蓄存款利息。第四条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征收个人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

  • 标签: 储蓄存款 利息所得 个人所得税法 扣缴义务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 代扣代缴税款
  • 简介:1980年9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根据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法)的决定》修正第一条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

  • 标签: 纳税义务人 劳务报酬所得 每次收入额 财产转让所得 稿酬所得 经营所得
  • 简介:个人所得作为现代税收体系中开征最为普遍的税种之一,是各国政府增加财政收入、调控宏观经济、优化纳税人收入分配的重要手段之一.我国的基尼系数已连续多年超过0.4的警戒线,居民收入分配不均的矛盾尖锐,贫富差距进一步扩大,对现行个人所得法的改革刻不容缓.在改革的思路上将附加福利纳入个人所得课税范畴,构建附加福利课税立法体系,从拓宽税基的角度切入寻求个人所得改革的新方向.

  • 标签: 个人所得税 税基 附加福利 课税
  • 简介:<正>解读一:个人所得起征点提高到三千五百元修改后的个人所得法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时候,对于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三千五百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这比该法2007年规定的二千元的起征点有所提高。解读二:个人所得税率

  • 标签: 个人所得税法 应纳税所得额 减除 收入额 经营所得 五百
  • 简介:本文疾呼个人所得中工资、薪金所得费用扣除标准不得实行同一标准.应该根据地区经济差异和个人实际负担能力双重标准综合确定扣除标准,这样才能真正体现税收公平原则并增加个人所得税收收入。本文提出的重要观点之一是我国东中西部地区经济受价格因素影响.收入存在差距但是支出也存在正比差距.所以应该普遍征收个人所得,而一味提高费用扣除标准在全国适用.经济不发达地区自然很少有此类个人所得可征,既不公平又影响财政收入。笔者建议东中西部实行不同的费用扣除标准及个人负担特别情况申报制度

  • 标签: 费用扣除标准 个人所得税 税收公平原则 量能课税
  • 简介:<正>1.2011年6月30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2.2011年6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8号公布3.自2011年9月1日起施行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法》作如下修改

  • 标签: 扣缴义务人 应纳税所得额 纳税义务人 经营所得 收入额 劳务报酬所得
  • 简介:(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了国务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法修正案(草案)》的议案,为了深化税制改革,简化税制,公平税负,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法》作如下修改:一、第一条修改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

  • 标签: 简化税制 公平税负 税制改革 纳税义务人 劳务报酬所得 经营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