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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个结果
  • 简介:……判决的艺术必然是修辞,不能认识到这一点是法律形式主义学派的一个缺点。——波斯纳法律的言语行为,如法官判决,……起着重要的作用,这里打开了一个有意思的多学科工作领域,但在此地尚少有耕耘。——弗里特约夫·哈夫特

  • 标签: 修辞手段 判决文书 合法性 正当性 判决书 法官
  • 简介:修辞学的当代复兴使法律修辞学从说服的技艺发展为实现裁判合理性的方法论,法律修辞学以关系本体论的法概念论作为理论前提,以论题学为思维方式,在知识属性上体现了分析学与诠释学在法律论证理论上的融合。法律修辞学是作为规范性的法律方法论,适应司法民主化的发展趋势,并使司法中的价值判断活动规范化,但法律修辞学在法律论证中的作用是有限度的,必须警惕修辞在司法过程中的负面作用。

  • 标签: 法律修辞学 法律论证 论题学 可接受性
  • 简介:刑法修辞学借助于语言这一媒介增强自身的解释力,并通过说服、论辩而取得客观性与主体间性。修辞的运用可以使刑法学家在建构理论之时,能够在法官、刑法学家和受众之间找到一个大致可以接受的理论方案,使刑法学家说着晦涩的行话、法官自行其是、民众茫然应对的尴尬局面得以自行消解,从而使刑法理论的解释力、司法判断的可接受性、民众对刑法规范的自愿认同成为了一种可能。当然。现代刑法学还应重视修辞学在立法语言选择与刑法解释中的具体运用,即不仅重视刑法立法语言的明确性,避免含糊不清的语言表述,而且还需要把可接受性作为判定刑法解释是否达到目的。从而是否合法的终极性标准。

  • 标签: 刑法修辞学 刑法语言 刑法解释 主体间性 客观性
  • 简介:<正>一、问题的提出调解作为我国传统的纠纷解决机制在当前的司法改革中被赋予了新的时代意义。不可否认的是,调解机制在司法实践、尤其是民事诉讼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民事纠纷的司法调解,程序灵活,气氛融洽,注重当事人的平等参与

  • 标签: 司法调解 修辞方法 民事纠纷 调解机制 纠纷解决 调解过程
  • 简介:通感是一种特殊的比喻,是把听觉、视觉、嗅觉等沟通起来的一种修辞手法。朱自清在散文《荷塘月色》中两次用了这种通感的方法,“状难写之景如眼前,含不尽之意于言外”。

  • 标签: 《荷塘月色》 通感 修辞方法 比喻 朱自清 散文
  • 简介:在现代法治社会,法律的效力已经不能单纯的依靠国家强制力去实现,法院的权威也不能仅仅依靠国家“暴力”机器去维护,随着法治现代化的进一步深入,法律得以良性运转的成本也不断攀升。其中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司法的公开和透明,预示着司法将走下供奉的神坛,走入千家万户,从“以力服人,,走向“以理服人”。修辞应用到判决中则不仅是一种说服手段,更是一种展现真理的事实力量。通过修辞方法的正确运用可以更好地使判决的合法性、合理性得以充分显现,在司法公开的大环境下更具有生命力。

  • 标签: 判决修辞 法律论证 裁判合理性
  • 简介:传统的言论自由理论以思想的自由市场作为论证基础,但是修辞会干预公众对于事实的认知和对于言论性质的理解,从而导致思想的自由市场发生异化。当代中国社会中关于言论自由与规制的许多分歧,就来自于这种异化的影响。背后更深层次的原因,则是社会的转型导致利益分化,从而使社群更为分裂。因此,应当丰富对于言论自由的认识,并采取对策形成更为理性的公共讨论。

  • 标签: 言论自由 思想市场 基本权利 公共空间
  • 简介:检察官审讯环节属于审查起诉中查清事实真相的重要组成部分,但讯问中往往以“是否认罪”的语词开场,暴露出检察官在审讯前“有罪推定”的倾向.审讯中“认罪”修辞的应用主要以其模糊语义、反问、逻辑三段论的引出功能获取有罪供述,但容易忽视“认罪”的自愿性和可靠性;同时应用该种修辞与审查起诉讯问目的、定罪规律、讯问规则等刑事诉讼基本理论产生冲突.检察官应当放弃功利主义,坚持疑罪从无,认清审讯中法律修辞应用的正确进路.

  • 标签: 审查起诉 审讯 认罪 法律修辞学
  • 简介:法律修辞的过程一般包括法律修辞方法的具体选择和运用以及法律修辞的整体布局。在'修辞发现'阶段,法律修辞方法需要结合案件的法律争议点及论辩前提体系进行针对性选择。在'修辞论证'阶段,法律修辞方法的运用需要遵循相应法律修辞规则的指引和规范。而在判决书的呈现形式上,法律修辞方法的选择和运用都要过渡或转化为法律修辞的布局,其'引言''陈述''论证'和'结语'每一部分都有各自的指导性布局原则。甘露案再审判决书虽然作为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参照性案例,但在裁判说理上却几乎违反了所有的法律修辞方法的规范性要求。

  • 标签: 法律修辞方法 选择 运用 法律修辞规则 修辞布局
  • 简介:通过考察清代不同程序上的司法判决可见,情理作为清代司法裁判的法源与律例等共同作用于判决论证,但非同一类型的法源。相比于律例在条文结构上的明确具体与形式上的权威性,因而以构成要件在案件里得到实现为其适用方式,情理则同样具有权威形式但内容上更为原则化,并且情理适用于案件是通过对律例适用的妥当性从而也包含无妥当规范时创造规范的必要性进行衡量与论辩来实现,即情理是使律例适用于案件以达致审判妥当的基础性理由。从这个意义上说,情理是清代的法律原则。比之于律例适用的逻辑论证,情理参与的论证属于强化、补充逻辑论证的修辞论证。

  • 标签: 清代司法 情理 法律原则 修辞论证
  • 简介:木版水印是以雕版木刻为载体,用水溶性颜料来印刷的复制艺术。充分利用水分和纸张的融合性,恰到好处地表现不同色彩和色阶,水分的掌控是十分关键的技术。用水印方法印制的作品,其色彩的浓淡深浅、对象的阴阳向背等,都能随心所欲地表现出来,艺术效果可达令人叹为观止的程度。

  • 标签: 艺术效果 水印 古代 水溶性 融合性 水分
  • 简介:听众在修辞关系中并非纯粹的被动接受者,而具有主动影响修辞效果的能力。在以法官为言谈者的修辞关系中,大众媒体是法官不得不考虑、同时又不受司法程序约束、而且能积极影响司法进程的听众。在修辞学意义上分析我国法院与媒体之间关系交恶的原因并提出应对策略,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 标签: 法院媒体法律修辞作为听众的媒体
  • 简介:“恶搞”:现代艺术的起源谈论《现代艺术150年》之前,我刚好读了一篇与之相关的文章。《南方人物周刊》采访总监卫毅在《寻找桃花源》一书中,有如下叙写。广州美院副教授、艺术家苏坚为四位民工作画,用卖画的钱请民工们来京看奥运会。期间,苏坚和他们参观蔡国强艺术展,后者除了在电视上看过的“大脚印”,并不明白展厅里的那些东西是什么意思。

  • 标签: 艺术家 《南方人物周刊》 现代艺术 “恶搞” 桃花源 副教授
  • 简介:王少卿简介王少卿,1938年出生于河南开封。历任开封市工艺美术研究所所长、第九届全国人大代表。现为中国工艺美术大师兼评委、中国美术家协会会员、国务院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河南省美术家协会花鸟画艺委会名誉主任、开封市美术家协会艺术顾问。20世纪60年代,王少卿在北京中国画院进修学习,师从我国著名画家马晋、王雪涛先生,后又受著名花鸟画家康师尧先生指导,深入研究工笔花鸟画。

  • 标签: 王少卿 工笔花鸟画 中国美术家协会 王雪涛 美术研究所 工艺美术大师
  • 简介:从商事审判庭到审判监督庭,经过多年的历练,我逐渐摸索了一些审判工作中的规律,积累了一些有利于促进调解和解工作的经验。现将这些工作方法和技巧进行整理和阐释,希望对各位同仁有所启发。为便于理解、记忆和吸收,我将这些调解方法归纳为“四个把握”。

  • 标签: 调解方法 艺术 审判监督庭 审判工作 审判庭 和解
  • 简介:多年前,读过山东大学陈炎先生写的一本《反理性思潮的反思》。这本不太厚的著作讨论了叔本华、尼采、弗洛伊德、柏格森、海德格尔、萨特等人的思想。这些大名鼎鼎的近现代人物之所以被陈炎先生归为一类,是因为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的倾向:反理性。

  • 标签: 法律思想 法律本质 法律共同体 法律主体 反理性行为
  • 简介:出庭支持公诉艺术浅见杨迎泽军事家要打赢战争,必须掌握指挥的艺术;领导者要做好组织领导工作,必须掌握领导艺术。同样道理,为了高标准、高质量地出庭支持公诉并取得最佳效果,公诉人员也必须熟练掌握出庭公诉艺术。熟练运用公诉艺术,是使出庭支持公诉取得完全成功...

  • 标签: 出庭支持公诉 讯问被告人 公诉人 公诉词 起诉书 犯罪事实
  • 简介:21世纪是一个充满冲击与挑战、希望和机遇的知识经济时代,新的历史条件下对传统教育的变革,是党的教育方针在新形势下的升华,其宗旨仍然是人的全面发展,注重整体性.教学中将素质教育与基本功相结合,教师的水平、能力与师德相结合,课堂教学与社会实践相结合,把方方面面加以统筹和系统化,才能达到预期的教学目的.

  • 标签: 基本功 学生需求 教学设施 社会实践
  • 简介:作为一位学贯古今,纵横中西方文化的集大成者,吴经熊在二十世纪的世界舞台上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他的研究领域涉及哲学、法学、文学、宗教等多个领域.不管从哪个角度观察之,人们都能从中领略到吴经熊在那个特殊时代背景下所代表的一般志士仁人的治学治世的品性.本文以吴经熊前后期法哲学立场的转向为大背景对其法的艺术精神之论旨进行阐发.第一部分从吴经熊前期实证主义的法学立场来讨论法律中的艺术性,主要表现在利益的衡平以及秩序的对称、和谐之美;第二部分主要探讨在重归自然法哲学后,吴经熊从上承天性,下启人智的神性自然法思想中所体悟到的法之艺术的超验层面.一方面,法律追求公平正义的内在价值所体现的本质正是对于人性的关怀之美;另一方面,在吴经熊的自然法哲学中,正义根源于永恒法(神的智慧)的不变价值,上帝永恒之法通过自然法道成肉身(人定法)所映照出来的正是神性的光辉.最后一部分则指出吴经熊之所以有这一番不同于他人的领悟,除了得益于那段皈依天主教的信仰之旅外,更为关键的是他在各种知识文化背景中所锻造出来的认识方式一直觉,正是这种“直觉”不断引领着他逐渐走向超越与圆融的心性与人生.

  • 标签: 吴经熊 法律 艺术 自然法哲学 直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