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分类
/ 5
99 个结果
  • 简介:编辑同志:一审法院判决对被告人适用缓刑后,被告人未上诉,检察院也未抗诉,刑事部分已发生法律效力。但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提出上诉,对于被告人的刑罚执行问题存在不同的理解。一种意见认为,在刑事部分已发生法律效力后,对被告人解除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的措施,将执行通知书送达当地公安机关执行缓刑。另一种意见认为,进入二审程序后,应对全案进行审查。待二审法院作出终审裁定后再执行缓刑。请问以上意见哪一种正确?

  • 标签: 附带民事诉讼 被告人 检察院 原告人 上诉 抗诉
  • 简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近来,有的高级人民法院请示,对于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的案件.被判处死刑的被告人未提出上诉.但共同犯罪的部分被告人或者附带民事诉讼原告提出上诉的,应当适用何种程序审理。经研究,批复如下:

  • 标签: 附带民事诉讼 共同犯罪 被告人 最高人民法院 原告人 上诉
  • 简介:<正>受原告委托,就本案陈述代理意见如下:1.本案涉及的加工承揽合同关系本案原告和被告缔结的合同是加工承揽合同。依照合同约定,被告应当为原告冲印彩色胶卷并将加工物如期交付给原告。现被告遗失了本案系争的彩色胶卷,对此被告也承认。因此导致被告无法交付加工物。原告曾向被告数度催要,却毫无结果,后向被告提出索赔要求。经解释,从该要求自然可以得出,原告请求解除①合同。原告是否可以解除呢?

  • 标签: 被告 原告 经济合同法 赔偿金 民法通则 彩色胶卷
  • 简介:<正>享有中国"阳光法案"之隆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08年5月1日正式生效施行,这被视为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以下简称《行政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之后,我国政府改革的"第三次重

  • 标签: 原告资格 行政诉讼原告 起诉人 受案范围 判断基准 抽象行政行为
  • 简介:<正>我国《行政诉讼法》第2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在司法实践中,并非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随意以侵犯其合法权益为理

  • 标签: 具体行政行为 合法权益 原告资格 行政诉讼制度 其他组织 起诉人
  • 简介:一、赋予检察机关行政公益诉讼的原告资格1.检察机关的职能根据我国宪法规定,人民检察院是我国法律监督机关,依法行使检察权,维护社会秩序,维护宪法权威,保护国家和公民的合法财产,保护公民的合法权利不受侵犯。检察机关的职能是实现法律监督,督促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保护国家财产和社会利益,保护公民的合法权利和财产不受侵犯。而行政公益诉讼的目的正是为了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由此可见,检察院作为诉讼主体参与行政公益诉讼,符合宪法精神,是其履行职能的具体体现。

  • 标签: 公益诉讼 原告资格 我国行政
  • 简介:我国刑法第十四条规定,已满16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一己满14岁不满16岁的人。犯杀人、重伤、抢劫、放火、惯窃罪或者其他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岁不满18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因不满16岁不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上、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因此,在刑事诉讼实践中,查清被告人的年龄特别是被告人的临界年龄即被告人是否已满14岁或者是否已满16岁抑或是否已满18岁,是一个非常关键的问题,它直接关系到对被告人应8追究刑事责任和判处何种刑罚的问题一所以,么、须慎重对待,全面、客观、准确查清被告人的临界年龄,下面,笔者就如何凋查、收集有关被告人

  • 标签: 被告人 临界年龄 居民身份 接生员 证据材料 审查判断
  • 简介:环境公益诉讼原告资格问题是环境公益诉讼的核心问题之一,环境公益诉讼必须挣脱私益诉讼'直接利害关系说'的桎梏寻找原告资格扩张的进路。这种进路大致有:重新构建新的诉讼模式;群体诉讼制度下的原告资格扩张;扩张性解释;环境权理论下的资格扩张;国家信托理论下的资格扩张等。

  • 标签: 环境公益诉讼 原告资格 扩张进路
  • 简介:环境是我们赖以生存的依附体,但是如今由于广泛关注经济的进步而忽略了对环境的保护,导致环境日益恶化,由此开始了维护环境利益的漫漫之路。在法律层面上对环境的保护,无外乎环境公益诉讼。2012年新《民事诉讼法》的55条为我国的环境公益诉讼提供了更可靠的法律依据,为我国的环境公益诉讼开启了新的篇章。但是对于环境公益诉讼的原告资格的审视,法律并没有很详细的描述,需要我们对它进行些许的思考与探索。

  • 标签: 公益诉讼 环境公益诉讼 原告资格
  • 简介:我国《民事诉讼法》《环境保护法》等法律修改以及最高院《审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颁布实施,在立法和实践上为民事公益诉讼扫清了障碍。根据规定,能够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只有'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这在理论上属于公益诉讼中的'团体诉讼'。工会作为维护劳动者权益的公益性、非营利性群众性组织,也可以参照环境公益诉讼的立法模式,在众多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赋予工会提起劳动团体诉讼的原告资格。在劳动团体诉讼基本制度的构建上,亦可借鉴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制度对管辖、诉讼费用、处分权限制以及判决的效力等规定。

  • 标签: 环境公益诉讼 团体诉讼 工会 原告资格
  • 简介:学界进行公益诉讼的论证已有很多年了,但是立法上的成就并不明显。主要是公益诉讼的主体资格没有确定,如此就根本不能在程序中启动公益诉讼,无法有效保护公共利益。本文针对立法的滞后,引用诉权理论,通过具体的案例分析,确立了公益诉讼主体资格的范围。

  • 标签: 公益诉讼 主体 原告
  • 简介:<正>我国《反垄断法》第50条规定:"经营者实施垄断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该规定赋予了受到垄断行为侵害的当事者通过民事诉讼程序获得救济的权利。私人主体在反垄断法实施过程中的作用首次在立法层面获得肯定,由此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2008年8月1日《反垄断法》施行后,在短短的一年多时间内,就有十余起反垄断私人诉讼案件的相关报道见诸报端,其中较为引人注目的有北京律师李方平诉北京网通公司垄断纠纷案、重庆律师刘方荣诉重庆市保险业协会垄断纠纷案等案件。反垄断私人诉讼又称反垄断私人诉讼,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等垄断行为的利害关系人依据《反垄断法》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以追究垄断行为人的民事责任尤其是赔偿责任的诉讼。近年来,许多国家积极倡导并努力推进反垄断私人诉讼的发展和完善。我国《反垄断法》中尽管只有一个条文对反垄断领域的私人诉讼制度做出概括性的规定,但该条文为我国反垄断私人诉讼制度的建

  • 标签: 私人诉讼 原告资格 民事诉讼程序 提起诉讼 赔偿责任 北京网通
  • 简介:随着法治国家的不断推进,行政公益诉讼已经在我国许多地区开展了试点工作,并且取得显著成效,但同时也暴露出了原告力量薄弱,原告资格受限等多种问题,成为阻碍公益诉讼继续推进的一大障碍。本文主要从扩充原告资格范围角度思考,提出在肯定检察院作为原告的基础上,适当增加社会团体以及自治组织作为原告的可行性与必要性。

  • 标签: 行政公益诉讼 原告 社会团体 自治组织
  • 简介:刘甲与张三、李四系某县城待业青年。3人均好逸恶劳,整日结伙四处流荡。去年12月的1天,3人用完了身上所带的钱,无法继续“潇洒”.遂合谋抢劫出租二轮摩托车找点钱花,于是3人分头准备了匕首、手电筒及布带等作案工具。当晚8时许,张三、李四按照分工先行到县城外公路边的一加油站附近等候。刘甲遂从县城骗租一辆出租两轮摩托车.谎称有急事到某镇。路经加油站附近时.张三、李四站在公路中急呼停车,刘甲称二人系其朋友,也叫摩托车驾驶员停车。摩托车驾驶员因从事出租业务已久。有一定的社会经验。

  • 标签: 犯罪未遂 人的行为 被告 摩托车 待业青年 “潇洒”
  • 简介:原告俞某于2000年9月18日购买一部摩托罗拉V8088手机,同年10月,手机不慎掉入厕所。俞某即到被告某维修中心检修。被告经初步检查,即告知俞某手机已进水腐蚀,不能维修,只能更换主板,经双方口头协议约定以2000元价格达成更换手机主板的协议。2001年4月,俞某使用手机时发现按键失灵,即到维修中心检修,方知其更换的手机主板为旧板。为此,原告、被告经多次协商未果诉至法院。庭审中,原告主张双方约定为更换新板,被告以旧充新,系欺诈行为,应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消法》)承担双倍赔偿的责任。被告认为双方约定为更换修复板,不是新板,同时举证其手机新板成都内部报价为2200元,故要求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 标签: 司法认知 举证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被告人 2000年9月 2001年4月
  • 简介:我国刑事诉讼法将被告人的口供(供述和辩解)规定为刑事诉讼的七种证据之一;但口供的特点又导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翻供在我国刑事审判实践中比较常见。这在一定程度上增强了司法实践中对口供及案件证据运用和认定的难度。规范口供运用和认定的法律标准、刑事证据规则和刑事案件的证明标准的相关理论,才能正确地审查判断与认定口供。

  • 标签: 口供 翻供 证据规则 证明标准
  • 简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适用使宪法中有关刑事诉讼正义的条款有了实效,然而也不能过于夸大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保障公民权利的功能,适用该规则时还必须注意到不能影响警察执法的效率,将真正的罪犯绳之以法仍是刑事诉讼法最大的公共利益。适用非法证据排除时应注意到其适用的前提条件,而非法证据排除之诉的原告资格则是最为重要的前提条件。

  • 标签: 非法证据排除 宪法权利 原告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