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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基于时间脉络,即从1806年旧民事诉讼法典到1975年新民事诉讼法典,再到如今,法国民事诉讼法的发展演变在其法典化的历史过程得到充分揭示。法国民事诉讼法的历史是法国法律文化的呈现。这部法典化的法律是法律安全的源泉。民事诉讼的法国理念现在坚持着合作原则,即在当事人权利和法官权力之间构建一种平衡。

  • 标签: 民事诉讼 法典化 历史演变 诉讼 理念
  • 简介:民族法制建设的发展体现在重点领域立法的充实、立法机构的健全和立法制度的完善等方面。随着'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目标的提出,我国民族立法工作呈现出精细化发展的态势。民族立法突出重点领域,在民生、发展、法治政府建设、民族团结专项立法方面取得新进展。重视立法质量,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日益显现,公众有序参与立法的机制逐渐完善,及时进行法规清理,维护国家法制统一。重视立法程序与立法技术的完善,使得立法进一步规范化与精细化。应继续推进民族区域自治法配套法规建设,注重立法工作规范性,促进民族立法制度创新发展。民族地区需积极应对地方立法权扩容与立法机构组成人员专职化的趋势,及时为改革发展提供法制保障。

  • 标签: 民族立法机构 程序 制度
  • 简介:以案件责任制改革为重点,以还权于合议庭为目标的我国民事合议制度内部关系的改革面临旧有痼疾尚未祛除和因错案追究制、审判长制的不当推行引发的新问题两种窘态.导致问题出现的原因一方面缘于合议制及改革措施存在缺陷,另一方面也因为改革受到现阶段审判资源不足、司法独立的大环境尚未形成以及相关配套制度不完善等因素的制约.为顺利推进改革,应从合议制的内部关系的梳理出发,合理定位合议庭成员之间的关系,理性选择案件责任制,完善合议庭的评议规则和表决规则.

  • 标签: 合议制 案件责任 评议规则 内部关系
  • 简介:我国合伙制度的立法规制以民商合一为基本立法逻辑,但随着《合伙企业法》的颁布,司法实践中合伙规制逻辑从民商合一转向了民商分立.民商关系之争导致民法法典化进程中对合伙制度的定位出现偏差,民商事合伙区分标准的可非议性使得民商事合伙本身的识别产生困难.在我国民法法典化的进程中应当借鉴英美国家的登记制度构建民商合一逻辑下的统一合伙规制模式,即以登记作为界分点,当事人申请登记为有限合伙的,适用民法典有限合伙之规定.未登记的,统一适用民法典普通合伙之规定.

  • 标签: 民商合一 民商分立 识别 登记 统-规制模式
  • 简介:目前正在全国范围内推行的法院民事立案登记制,是解决长期以来起诉难的一个有效的对治方法。不过,实行登记立案应建立在尊重诉讼程序自身规律的基础上,法院立案方式的改变,决定了其工作机制必然作出相应的调整。为解决当下"案多人少"的难题应明确登记立案的基本条件,并为当事人提供便于掌握的诉讼文书格式,将登记立案落到实处;同时,法院应在该案判决前确认原告的起诉是否具备实体判决要件,以便法院为该案做出合法的实体判决。对于实体判决要件欠缺的起诉,则应当驳回起诉,结束诉讼程序。

  • 标签: 立案登记 民事诉讼 诉讼要件 起诉条件
  • 简介:《非诚勿扰》是江苏卫视的一档婚恋交友节目,在推出后不久就存在商标权侵权的争议。2012年"非诚勿扰"注册商标所有权人金阿欢起诉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和深圳市珍爱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并于2014年一审败诉,后金阿欢上诉。2015年12月11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立即停止侵害金阿欢第7199523号"非诚勿扰"注册商标行为,其所属江苏卫视频道于判决生效后立即停止使用《非诚勿扰》栏目名称。

  • 标签: 《非诚勿扰》 再审制度 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 民事 解读 中级人民法院
  • 简介:国民法体系与德国民法体系有重大差异,根本原因是立法理念和思路不同。德国民法体系是以权利为核心构建的,所反映的法律关系理论属于"权利关系"阶段的理论。我国民法是以法律关系为核心构建的,所反映的法律关系理论属于"权利义务责任关系"阶段的理论。从立法技术上看,我国民法体系与德国民法体系有重大差异的根源在于,民法上责任的概念和内涵及责任与义务的关系有重大差异。由于《德国民法典》是以权利为核心构建的,请求权在民法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我国民法体系是以法律关系为核心构建的,体现为以权利——义务——责任为主线,我国民法上请求权的功能与德国民法上请求权的功能不同。

  • 标签: 民法总则 法律关系 权利 责任 请求权
  • 简介:大陆法系国家的当事人的真实陈述义务以协同主义的诉讼模式为基础,真实义务的实现以当事人的一般化的事案解明义务和法官释明权为支撑,并始终将辩论主义作为真实义务的边界。促进当事人在民事诉讼中的真实陈述必须赋予当事人广泛的调查取证权,强化当事人的出庭义务和陈述义务。我国民事诉讼当事人真实义务的解读应当以辩论主义为背景,不过分加重当事人负担为底线。在落实当事人真实义务的过程中应强化当事人的出庭义务和陈述义务;合理构建违反真实义务的惩罚机制;对于法官询问当事人的程序和范围加以完善,同时明确当事人真实义务的界限和范围。

  • 标签: 真实义务 诚实信用原则 辩论主义 协同主义
  • 简介:司法改革背景下,作为时间量度的审限制度已具备了适应性修正的必要性与现实性。由于现行审限制度存在违反诉讼运行规律所致的结构性冲突及违反行为心理规律所致的预期反射效应,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审限制度功能的正常发挥。因此,必须从现有审限规则、审限管理平台、当事人审限监督权配置等层面修正不适应司法实践与司法改革的相关要素,以期实现当事人与法官在审限“看得见”与“人性化”改革目标上的双满意。

  • 标签: 司法改革 审限制度 审限管理 审限监督权
  • 简介:国民事审前程序具有促进当事人和解、掌控诉讼进程、过滤当事人提起的程序性抗辩、先予执行部分诉讼请求、向庭审法官提交案情报告等功能。法国民事审前程序经历了当事人自治型、法院引导型、法院主导型、程序合作型、契约治理型等模式。诉讼程序的契约化治理是欧陆民事诉讼程序在21世纪的重要发展趋势。

  • 标签: 审前程序 诉讼契约化
  • 简介:在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中,拘传是法院针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仍无正当理由不出庭之行为作出的强制措施,这与域外民事诉讼立法中拘传仅适用于证人之通例大相径庭。拘传制度的立法目的乃在于强制当事人到庭,以有助于法官查明案情,推动诉讼顺利进行。由于拘传制度具有人身强制性,其制度设计应符合比例原则和法律保留原则的内在要求,然而从诉讼法理和司法实践来看,拘传制度不仅无益于实现其立法目的,还有违比例原则。2015年《民诉法解释》[1]突破现有民事诉讼法,将拘传对象扩大至原告,更是背离了法律保留原则,属于错误的规定。

  • 标签: 民事诉讼 拘传 比例原则 法律保留原则 必须到庭的当事人
  • 简介:《法国民法典》的编纂过程不仅具有民法学上的意义,同时也是一个法哲学更新的过程。《民法典》起草中出现的各个草案、对各草案的讨论以及其后的学说发展都表明,通过运用自然法的话语,19世纪的法哲学表现出了和启蒙时代法哲学截然不同的特点。在形式上,关于自然法的讨论实际上让民法既成了一个独立于其他法律渊源的体系,也让成文法成为各种法律渊源中最为重要者。但是学说仍然借残留在《民法典》中的自然法滥觞,以法律解释之名创制规范。实质上,民法学家对自然法的讨论让新政权的民法就其内核而言更像是传统秩序的延续。这种"告别革命"的现象在家庭法方面表现得尤为明显。

  • 标签: 自然法 民法典 法国大革命 婚姻财产制 离婚